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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有所思 第50节

  崔氏一见他,登时欢喜地叫了出来:“夫君!”
  时令近夏,天气已有些热,但崔氏却还盖着春日的被子,身上也穿着厚厚的绸衣,然衣服再厚,也盖不住衣服下瘦骨伶仃的身躯,尤其外露的脖子处,青筋条条绽起,肤色又暗沉显黑,便如一截枯木般。
  而枯木上的脸,乍看之下,更是有些吓人。
  窄长枯瘦的脸如驴脸一般,上面两条精心描画的眉,眉下却是两只绿豆般的眼睛,鼻子处几乎没什么起伏,像是被人打了一拳凹进去,鼻子下面,两瓣嘴唇却高高撅起,又向两边裂开分成四瓣,如兔子一般,竟是天生兔唇。
  她很瘦,因为瘦,五官便更加突出,也更加吓人。
  方朝清走上前,坐在床边的矮凳上。
  他那张面白如玉翩翩公子的脸与崔氏的脸在一起,便如同谪仙伴罗刹。
  “珍娘,再用些吧,你太瘦了。”方朝清端起一碗白粥劝道。
  闻言,崔珍娘不禁心头一甜,犹豫地看向那粥,小心地问道:“清郎,我真的瘦么?”
  方朝清点头。
  崔珍娘这才放心,展颜一笑,乖乖点头道:“好,我吃。”
  却不知她那一笑,令她罗刹般的脸更加丑陋。
  方朝清仿佛看不见一般,拿起瓷勺,舀了粥喂她。
  崔珍娘甜甜笑着,就着勺子吃下了粥。
  只是,粥还未咽下,她眉头忽然痛苦地一蹙,旋即“呕”地一声,一大堆秽物从口中呕了出来,尽皆呕到方朝清手臂和端着的粥碗中。
  一股酸臭味儿在屋中蔓延开来。
  方朝清只觉得眼前发晕,沾满了秽物的手轻轻颤抖。
  崔珍娘看着方朝清的手,吓傻了一般,然后痛哭起来:“清郎、清郎,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控制不住,我也不知怎么……清郎,对不起、对不起……”
  她嘴角的秽物还未擦去,这么一哭,鼻涕眼泪也都流出来,面貌更是难以卒睹。
  方朝清强忍着不看那秽物,胸口却实在忍不住翻滚起来,他颤抖着放下粥碗,竭力稳住声线,安抚她道:“无事,不要怕,下次吃不下了跟我说便是,千万不要逼自己。”
  崔珍娘哭着不住点头:“好,清郎,我听你的,都听你的。”
  方朝清站起身,脚底却觉得有些发软,他道:“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明日再让大夫来看看吧,让大夫给你开些开胃消化的药。”
  说罢,便脚底有些浮地走了出去。
  崔珍娘泪眼朦胧地看着他出了门,待不见了他背影,忽地狠狠往自己脸上扇了一巴掌:“你怎么就这么不争气!这么不争气!”
  扇完了,又趴在床上继续嚎啕大哭起来。
  方朝清出了门,便让下人赶紧烧水,水烧地慢,他等不及,直接便用凉水洗了起来,冲洗那秽物时,他终究没忍住,低头干呕了几声,却什么都没呕出来,只觉得有什么脏秽的东西还梗在胸口喉头,让他难受极了。
  冷水洗了一遍,热水终于烧好,他又用热水复洗了一遍,不仅手臂,身体其余各处也都用丝瓜瓤子用力地搓,直到搓地白皙的身上都泛起条条红痕。
  洗好后,他脚步轻飘地回了自己睡房。
  这个睡房离崔珍娘住的正房不远,屋子不如正房宽敞明亮,但屋内布置俱是按他的喜好来,窗明几净,简朴文雅,墙边立着大大的书架,案上没有一点多余的陈设,从门檐到墙角都干净地光可鉴人。
  进了自己房间,方朝清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往常这时他都要看会儿书的,只是现在,他完全无心看书,换上中衣便躺在床上,将薄被整整齐齐地拉至胸口的位置,双手在胸前合拢,闭上眼睛。
  许是太过疲累,他很快陷入梦乡。
  梦里出现一条飘着蒙蒙烟雨的小巷,他站在屋檐下,忽见巷口走来一人影,撑着油纸伞,穿着蓝印花布的衣裙,伞下的人眉目宛然,一双眼睛俏生生地看过来,将他定在原地。
  第54章 入宫
  一副纨绔模样。
  中年人噗通一下跪倒,哭天抹泪地叫屈。那纨绔公子不理他,只走到那几个壮汉身前,一脚踢在领头的人身上,“还没死就爬起来!”
  那壮汉趴着,有气无力地求饶:“公子行行好,让咱们歇会儿罢,实在没力气了。”
  那公子挑眉:“真没力气?”
  壮汉连忙点头。
  “好,那我给你们两个选择。第一,休息一刻钟,一刻钟之后继续抬小爷上山,再敢腿软,嗑着碰着小爷一下,就自个儿从山腰上跳下去,摔不死就饶了你们狗命。”那公子笑地妖娆,嘴巴却毒地狠。
  几个壮汉面面相觑,领头的一咬牙:“那第二呢?”
  公子红唇微翘:“第二嘛,现在、立刻、立马给小爷滚蛋!当然——收了小爷的钱分文不能少地给小爷退回来!”
  领头的壮汉一屁股坐在地上:“公、公子……您可怜可怜小的们啊!好歹俺们也辛辛苦苦抬了一半,您大富大贵的,也不缺这点儿钱,公子您行行好,做个好人——”
  那公子眉眼微拧,啐了一口:“呸!小爷我平生最恨人叫我好人!”
  说罢,看了那中年人一眼,便不再理那些壮汉,撩了锦衣,往空地上一坐,道:“渴死了!”
  闻声,那红衣美貌少女和青衣俊俏少年立时忙活起来,变戏法似的从轿子里拿了一应物什,有矮几,用点心,有茶叶,有竹筒装的清水,甚至还有一只小小的锅。
  怪不得那些轿夫抬不动,实木的轿子,三个人,再加上这杂七杂八的东西,怎么也得有七八百斤了,那些壮汉看着力气是大,但抬一会儿还好,这种山路,时间稍微一长,力气再大也受不住。
  少年少女手脚利索着忙活,眼看升起了火煮开了水,竟是要就地煮水烹茶。
  那公子就那么席地一坐,沐风赏景,好不惬意。
  而那中年人,则又在恶形恶状地打骂那几个壮汉,领头的壮汉想下山不抬了,却又不舍得到手的银子,便不住地求他。
  中年人嗤笑:“呸!这会儿知道装可怜,知道说轿子重了?我们公子可是付了整整二十两银子,找几十个人都够了,上山时可是你们自个儿说六个人就行,不用再找人的!贪心不足蛇吞象!”
  说罢,扭头见那公子没啥反应,便又继续道:“我们公子还是太心软,不然就该倒叫你们赔偿才对,这么不上不下的,回头还得叫人把轿子抬下来,败兴!”
  说着,他又踢了那领头的一脚。
  然而,中年男人的脚还未落下,那领头壮汉眼珠一转,突然暴起。
  他一动作,地上躺的其余几个壮汉也突然跃起,饿虎扑羊一般扑向那边闲坐烹茶的主仆三人。
  “这是你逼我的!”那领头的壮汉双眼发红,一把就将中年男人撂倒,双拳雨点般打了下去。
  形势变化太太,就像龙卷风。
  一边看戏的甄珠瞪着眼说不出话来。
  然而,接下来的变化更让甄珠目瞪口呆。
  眼见几个壮汉扑过来,那个方才还一脸傲慢,派头十足的纨绔公子,居然飞快地躲过壮汉的猛扑,跌跌撞撞偏又灵活飞快地逃开,而逃开的方向,自然只有沿着山道向前,而前面,则是阿朗和甄珠。
  那纨绔跨了几步便看到甄珠,眼里露出惊喜,一边哇哇叫着一边扑上来:“救命哇!”
  甄珠还未反应过来,他便炮弹一般扑过来,紧紧地抱住了甄珠!
  “救命救命救命!”
  他扯着嗓子吼着,双臂却紧紧箍着甄珠,完全把甄珠抱在怀里。
  阿朗也愣了一下,脑子里还没反应过来他这是什么操作,身体已经自动做出反应,一拳头打在那纨绔公子脸上。
  纨绔顿时疼得哇哇大叫,口里不停说着误会误会,救命救命。
  然双手却依旧死死地抱紧了甄珠,力道大地完全不像个瘦弱公子,两人面对面紧贴着,甄珠胸前饱满,被他这么一压,顿时觉得胸闷喘不过起来。
  而被阿朗打了一拳后,他竟然立刻飞速地把脑袋埋到甄珠胸前。
  一边埋,一边还不停地叫着误会救命。
  不知有意还是无意,他说话时嘴唇微动,透过薄薄的衣物,轻轻擦过甄珠胸部顶端,喷吐的气息微热,顿时弄得甄珠麻麻痒痒的。她使劲儿推他,却怎么都推不开。
  这边混乱着,那边几个壮汉反应也快,知道谁才是正主,阿朗刚打了一拳,那边就有三个壮汉凶神恶煞地扑过来,见那纨绔抱着甄珠,旁边还站着个阿朗,顿时不禁一愣,然而再看不过一个女人一个少年人,便不顾及什么,直接扑上来,想将两人一起拿下来。
  于是局面就这样彻底混乱起来。
  一刻钟后,倒在地上的是壮汉们。
  这些壮汉虽然年轻力壮,但本质都是丝毫不会功夫的普通人,方才抬轿子又耗了力气,因此并不怎么难对付,阿朗一人就撂倒了仨。而另一边,那中年男人是个废物,被领头的壮汉一拳揍趴下再没起来,反而是那貌美丫鬟和俊俏小厮,居然都有几分功夫,联手起来竟也勉强压住了那三人,阿朗收拾了这边三个又帮了把手,于是壮汉们便全部倒地了。
  那纨绔公子整了整衣冠,又恢复了衣冠楚楚的模样,拱着手朝甄珠作了一揖:“多谢姑娘相救,敢问姑娘芳名,家住何处?某来日令家人备上谢礼,好好酬谢姑娘。”
  他笑容和煦,风度翩翩,眼角被阿朗那拳打出血,一点殷红挂在眼角,倒显得眉眼艳丽,唇红齿白的模样倒很是让人心动。
  仿佛完全忘记自己方才那又蠢又怂的表现。
  然而他忘了,阿朗和甄珠却没忘,想到方才他莫名其妙死死抱住甄珠的行为,阿朗心里就是一顿不爽,若是可以,他甚至想把这人按在地上再打一顿,那一拳还是轻了。
  可甄珠拉住了他。
  这纨绔一身打扮亮瞎人眼,有些明显不是平民可以穿戴的,显然是官宦子弟。再看他方才行事,虽然似乎有些蠢,但也乖戾嚣张,绝对不是什么和善的人。
  这时代,惹什么都别惹当官的,反正也没什么损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阿朗以前被辗转贩卖,见惯了人间冷暖,权贵不将人当人看的事早就见怪不怪,自然知道甄珠的顾虑是对的,此时这纨绔一副感恩的样子,只得压住心里的憋屈,然而却也做不到笑脸相迎,只冷哼一声,拉着甄珠就走。
  那公子又在后面喊了几声,两人都充耳不闻,径自下山去了。
  好好一场游玩,被个不知哪里来的纨绔败坏兴致,阿朗很不高兴,尤其想到那纨绔死死抱着甄珠的样子,这不高兴就更加重了。
  甄珠倒是不甚在意,还反过来安慰阿朗。
  而晚间何山又来爬墙,得知了她的这番遭遇后,不禁一笑:“巧了,这事儿我知道,府衙有位大人到我这里打刀,正说起这事儿呢。”
  甄珠便好奇问他。
  何山道:“那几个壮汉都被扔到府衙门前去了,你说的那位公子,恐怕来历真的而不小,听那位大人说,知府大人一听那公子登门,急得立马从小妾床上爬起来迎接,把那公子安排在官署最好的院落里,那几个壮汉也立刻被过堂审问。”
  “……那几个壮汉也不是普通乡民,他们平日什么活儿都做,表面上是人力夫,遇上落单又有钱的,贼心一起便顺便做起了山贼。只是他们胆子不大,往日也就挑挑老弱妇孺下手,像这次,估计原本看在报酬丰厚的面子上,想老老实实赚钱的,或许是那公子气焰太嚣张,又斤斤计较,才将他们给惹恼了。”
  “照你说的,这个什么公子脑子里装的怕不都是稻草?出门在外还当在自个儿家里呢?虽说那些山贼也不是什么良善的,但若不是他太嚣张,也不会闹到那地步,最后若不是碰上你和阿朗,说不准就丢了命了。”
  何山啧啧嘲讽着。
  明明不过是个很简单的符号,却带着她强烈的个人风格,旁人学不来,勉力描摹也不过是拙劣的模仿。
  就像她的人一样,都是那般的独一无二。
  只可惜,这样一个风格独特特色明显的标记旁,落款的“风月庵主人”五个字却显得有些粗劣,显然书写之人功底太浅,像是才学了几年写字,也从未苦练过书法的少年人一般,虽隐隐有些潇洒飘逸的气韵,到底未经雕琢打磨,璞玉一般让人总觉美中不足。
  这样的字,不过跟方朝清七八岁时的水平相当。
  犹记得初见她写出这样的字,他很有些惊讶,问她缘故,她只道沉迷画道,无心书法。
  说是这般说,脸上却还嘻嘻笑着,他便知道她开玩笑的成分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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