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PO文学>书库>科幻异能>末世之传承对决> 第322章:古代姑娘更难侍候

第322章:古代姑娘更难侍候

  接下来的几个月,朱云跟幼儿园老师似的带着夏侯静。
  还得请几个女的来教她其他的问题,古代的生活和现在区别实在是太大了,连换个衣服都不一样的。
  以前的方法现在已经不能使用了,也没这样的衣服给你传,做饭都是用电饭锅和煤气,木柴的年代已经过去了,在城市里木柴比煤气还值钱。
  这段时间实在是将朱云给累坏了,以前带珠珠远没这么累,从七八岁开始带很多事情已经懂的了,哪里会跟夏侯静这样看见什么都好奇,连汽车都想拆开看看里面是什么为什么能动的。
  花了大半年的时间算是教会了日常的东西,但她什么都想要,手机学会了还各种款式都想要一部,连当年的黑白手机都要,这年头黑白手机比新款的智能手机都贵呢,都成为了历史的见证,已经勉强算是古董了。
  当年的款式在她眼里啥都是好看的,那二十八寸的自行车更是喜欢,什么凤凰牌也喜欢,斗车什么的也当是宝贝,就连那破收音机都当是神器,还不喜欢稍微新款点的,喜欢的是那些比板砖还大的,实在是不好买。
  “大姐!你要这么多手机有什么用的,这黑白的手机连充电器坏了都没地方买的,收音机只要能吭声的一台就够了,再多也是一个频道的啊!”朱云哭着脸对夏侯静道。
  这段时间朱云都在找这些古代,有的难找点的还得去拍卖行之类的才能找到,就为了这些破东西朱云每天天没亮就被撵着去找。
  “我知道你有钱的,在我们家乡,钱就是用来花的,小气是混不好的。”夏侯静已经学会了现代的这一套,摇了摇朱云的手臂道。
  夏侯静的思想也没古代人这么古板,高手都是另类的,很多事情也不拘束,要是太古板的话不知道还得花多少年去教。
  现在还得请老师来教文字和数学之类的,白天跟学生似的在学习,晚上便抱着电脑不放,一直都在看棒子国的电视剧,还是看着爱情剧。
  那些什么总裁之类的泡沫剧,实在是太假了。
  何谓泡沫,泡沫都是吹出来的,这已经是社会公认的事情了,但她就是不知道,说也不听。
  朱云已经好几次去阻止了,但她就这样看着你也不说话,跟电视演的这样玩冷战,朱云只能放弃了。
  夏侯静也是个大美女,有着古代的古典美,加上现代的打扮,那杀伤力很大。
  每个人的实力到了一定的程度,皮肤、气质甚至身高都会产生变化,夏侯静可是无限接近圣阶的高手,这样的力量熏陶出来的气质,连朱云都难以下口骂她。
  现在的高手几乎都是帅哥美女,或者脸型不算特别好看,但那身气质是一般人模仿不出来的。
  这些电视剧祸害实在是太深了,特别是这些泡沫剧,什么都要讲浪漫,什么人都是这么完美,让夏侯静看得一个入迷。
  这些泡沫剧都是以前留下的了,里面的打扮现在已经过时了,现在需要的以前比较宽松,特别是雇佣兵为了战斗都选择宽松和结实的。
  夏侯静也让朱云去给她找这些衣服,这实在是要命。
  “认识了你这么久了,我们也同居了这么久,怎么不见你送花给我呢?”夏侯静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
  朱云在吃东西差点没给喷了出来,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这个问题。
  所谓的同居都是分开房间的,这又不是女朋友,送花干嘛?
  这说也说不清,你再大的嘴巴也说不过电视剧,说难听点每天管她吃喝,连购物都要报销,要命的还是给她找那些古董。
  本来打算从她身上学习点古代的武艺的,现在什么都没学到,种种侍候加起来比包.养还累,关键是不知道谁包.养谁。
  “你电视看多了,早就让你别看这么多,送花不是这样送的。”朱云瞪了瞪夏侯静道。
  “大家都是这样的,男的送的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夏侯静实在是中毒太深了,还在不依不饶的要花。
  在她平时看的泡沫剧当中,女的没人送花可是很丢人的,证明这个女的没人惦记。
  夏侯静的身高有一米七,穿着那小短裤躺在沙发上看着朱云,看着朱云都想犯罪了。
  “你看了这么多电视剧了,男的给女的送花,那女的最后都是嫁给那个男的,难道你嫁给我啊?”朱云装成了很严肃的语气道。
  朱云平时经常跟她说要娶很多老婆,要是她表现好的话,也能考虑她的。
  这些在古代还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男的只要有钱或者有权,娶百来个老婆也没人管你的。
  一夫一妻的叫丈夫或者老公,一夫无限妻的叫老爷,这是两个概念的事情。
  朱云现在就是捉住这些理论来说事,看来是少调.教了。
  “时代已经不一样了,你别忽悠我,老婆只能娶一个,真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啊?”夏侯静不该知道的东西却非常的清楚。
  “暂停!那是以前,现在什么都说不准了,最多交点钱而已,老子什么都没,就钱多,娶一百个都交得起钱。”朱云也不能丢了脸,这方面的事情态度比较要硬。
  “我知道你钱多,给我五百万,我要买一部法拉利,火红色的那种好看。”夏侯静说完伸出了她洁白的小手。
  “你会开吗?自己开进河里没关系,别撞到了别人,要不给你两百块让你买部自行车,那战车不需要驾照的。”朱云说完将两百块拍在了她的小手上。
  车是不会给她买的了,开也不行,坐车倒是可以。
  两个月后朱云带着夏侯静到了另外一个地方,基础的学习已经差不多了,何况她的心思都在电视剧上,现在学的都学不进了。
  朱云想回去那个地下空间埋炸药将那里炸平,甚至想用以前留下的弹头,这样的威力足以夷平那片地域,但夏侯静不同意。
  大当量的弹头近距离之下也不能百分百的炸毁水晶棺再炸死里面的人,里面的人最少也是圣级的存在。
  夏侯静并不知道这些弹头的威力,平时看见别人玩的都是手雷之类的,当她见识过的话或许就不会阻止了。
  朱云也不知道圣级高手有多厉害,还以为真的炸不死,也就不了了之了。
  水晶棺不能打开,不然就惊动里面的存在,但这水晶棺的防御力极高,特别针对这些巨大的冲击破,要是炸不死的话,那后果绝对是灾难级的,里面的存在并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
  实力的提升急不来,夏侯静的实力恢复得很慢,毕竟时间太长了,朱云怎么想都想不出办法。
  对于这个连夏侯静自己也不清楚,她的时代太久了,往后的事情都是被困在了地下空间当中,外界的事情什么也不知道,什么方法也不知道就知道家里流传下来的,但这些办法太慢了。
  “要是找到三国时期的高手或许什么都知道了。”朱云心里想着,不禁看了看夏侯静。
  在朱云的心目中,三国的高手是古代中最强的,有可能是历史上出现高手最多的时期,真正的乱世。
  在那个时期每一员大将都不得了,顶尖的更是人力不可对抗。
  “看什么?觉得我很没用是吧?”夏侯静聪明得很,从朱云一个眼神便能看出了许多东西。
  这聪明好像聪明过头了,让朱云怪不好意思的。
  “怎么会呢,我是觉得你以前生活很不容易,还真是苦了你了!”朱云装成很感动的道。
  论心思,夏侯静再聪明也不能和朱云相比,两人都不知道隔了多少个朝代的,想坑死她或许很难,但忽悠几句还是很简单的。
  两人在一座大城市落脚,这里曾经是全国最乱的一个地方,最高的时候全国一半的兵力都驻扎在这里镇守着。
  重兵把守不是因为对外,而是要在出现特殊情况之下强力镇压,七大军区明面是却有八支特种大队,其中这个军区就有两支,有一支是专门镇守这里的,可见当年这里有多乱。
  乱到要用一支完整的特种大队来进行镇压,唯一特殊照顾的一个地方。
  十几年后的今天同样混乱,几乎每一天都有两位数的雇佣兵死亡,这还仅仅只是一个城市已知的死亡率,死了没人知道的不知道有多少。
  在很多人的眼里这里是一个好地方,只有混乱的地方才能创造出英雄,和平的地方很难打拼。
  国内大半城市都已经稳定了下来,管理方面也完善了,谁敢玩大的,将会面临大军兵临城下。
  特别是有大型佣兵团驻足的地方,你想要在人家眼皮地下发展是很难的。
  这年头怪物都是靠雇佣兵杀死的,对于他们这些民族英雄都很尊重,哪怕犯错了也不好大面积的讨伐,这样会寒了大家的心。
  正规军是不好出面,但大家都是雇佣兵就不同了,要扫平大面积的暴乱一般都是动用五星级佣兵团出面,在北方风头最盛的是猎杀者,这些任务几乎都是猎杀者接下的。
  古城天生就是为了战斗而生,整支佣兵团的气势都是靠他带队打回来的,风头最大的并不是两位团长而是古城。
  早几年便打出了赫赫凶名,猎杀者有六员大将,每一员都是千人敌,这些大将当中只有古城一个是老成员,其他人连朱云这个团长都不是很清楚。
  一旦有剿灭的任务,猎杀者都抢着接下来,都是古城带着其他的五位大将出战,杀得无数人连报仇的想法都没了。
  整个北方都是古城在征战,南方则有几支五星级佣兵团负责,老鹰在南方的凶名是最大的,在全国仅次于古城的凶名。
  再大的威名也镇不住这里,在这偏远的地方根本没人管,种种的原因并不能真的征讨这些叛乱的雇佣兵。
  这片地域是整块华夏的版图中最偏远的地方,在这里也没几个其他地域的人,非常的排外,甚至欢迎外国人都不欢迎其他地方的人。
  虽然这庞大的地域人口听起来不多,但空的空满的满,人都是聚在一起的。
  或许雇佣兵的数量远不如北方或者南方,但某些地方雇佣兵的密集曾度远超任何城市。
  无数的雇佣兵自然会出现极其强大的佣兵团和顶级高手,甚至有能独自对抗五星级佣兵团的实力。
  庞大的地域无数的人口和佣兵团,但这些佣兵团都不在佣兵公会上,他们有自己的佣兵系统,这两套系统完全不沾边,而这系统区别非常的大。
  佣兵公会所有高层都是投票或者其他正规渠道当的,但这里却不是,最高指挥官一直都是同一个人,权利也是逆天,一个人决定谁也不能反驳。
  所有的高层也是由他指定的,但偏偏没人有意见,显然是这个人威望非常的高,高到所有人都愿意为他打江山。
  已经这里靠近边境,外国人数量并不少,有的是为了糊口有的也带着其他的心思而来,连入侵的想法都有,乱七八糟的什么人都有。
  每一个国家都有她独特的传承,只要合得来的便是朋友,在这里不会管你是哪个国家的人,看中的是你的能力和金钱。
  只要你的拳头够大,那你就是老大了,连收保护费的都有,黑吃喝的事情每隔几天便会发生一次。
  朱云来到这里都觉得后悔了,这完全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没人会给你讲道理的,要么讲钱,看你的钱包有多鼓,要么看谁的拳头够大。
  但夏侯静不愿意走,这城市给她的感觉很特别,只有这里才有她家乡的感觉,但她也不知道她家乡到底是在那块版图上,毕竟几千年过去了,山川地貌都不同了。
  “千里马!真正的千里马,跑千里不带喘气的,要的赶紧咯,四阶的千里马可不好找呢。”一个大汉扯着嗓子大喊着。
  在这里出名的便是驯兽师多,驯服的怪物都送到这里贩卖,而且这些怪物都很听话,完全被驯服了它的野性。
  这匹马全身的毛都是红色的,光马背都有三米高,那气势也不是盖的。“这马怎么卖?”夏侯静两眼放光的看着这所谓的千里马道。
  在古代这些高大的马都很值钱,骑着高大的马才能证明你的身份,就好像现在开着几百万的车子的意思。
  “姑娘一看便知道是识货之人,给你个好的价格,六百万,马鞍这些全都送。”大汉热情的招呼着夏侯静道。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