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PO文学>书库>穿越重生>重生之人怕出名> 重生之人怕出名 第54节

重生之人怕出名 第54节

  林笙冷静下来,看向影的目光甚至显得有些锐利,这不是一个经过长久麻醉的人所应该具有的目光。
  影被这样的目光扎了一下,眼神一跳。
  “那你呢?我是重生者,那你什么?”林笙的语气中已经带刺了,“这个地方似乎也不是普通人该呆的地方,看你能够隐身,是电影里说的异能力的人?还是被改造的不完整的人?”
  她在试图激怒他。
  影看了出来,但是心里却仍旧是一跳。
  但他面上却仍旧是淡淡的,没有表情的面部,皮肤苍白而近乎于透明,有着淡淡血色的唇吐出的话语却一下子扎进了林笙的心中:“我也许是不完整的,但是这世界上没有多少人牵挂我,我心中便也没有多少痛苦了。然而你呢?若是林逸知道了你如此,又会怎样?心痛如狂?还是,不久后就忘却了这段记忆?连带着忘了你这个人……这恐怕是比让林逸痛苦的结果还要更让你痛苦吧。”
  “你!”林笙心中大惊,这个人到底是为什么会将她掳到这里来?
  ***************************************
  临近春节,往日车水马龙的城市日渐归于温暖的宁静。
  许多谋生在这里却不扎根在这里的人,都趁着时间的北风,遥遥回了那在地图上是千里之外,在心中却是如影随形的故乡。
  留在城市里的人,也是乐呵呵地在这城市的大街小巷品味着属于自己的年味。
  林逸驱车前往那座有着林笙的小窝,心中也有一种经过漫长漂泊后归家的感觉。
  过年了。
  他在心中暗暗嘲笑了自己一下,这都还没怎样呢,都已经想到那是家之所在了。
  他没有提前跟林笙说,打算去给她一个惊喜。
  这个小傻子,自己一个人不知道过的怎么样。公司这一段已经忙过了,后面有好长一段时间可以好好陪陪她了。
  到了家门口,钥匙孔转开,冬天黄昏的暗影让一室空荡荡的气息扑面而来。
  家里没有人。
  桌上放着的开了口的牛奶已经是两天前的了,书落在桌上,以一种别扭的姿势半趴不趴。
  他拨通了所有可能知道林笙消息的人的电话。
  然而,林笙消失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开坑的时候是夏天,现在已经是冬天了。。。。我忏悔,尽快完结
  ☆、第69章 实验
  去公安局报警备案了,接待的民警表示一有结果就会通知林逸,随即就继续忙那些一桩接一桩的案子去了。
  从公安局出来,林逸又立马拨通了手机中所有能够动用到的关系。
  手机已经隐隐发烫,林逸的心却是隐隐沉了下去。
  在对林笙凭空消失的状态的一遍遍的重叙中,他越发感觉到了全无头绪的茫然。时间就像一个巨大的怪兽,三两口就将他的假装镇定吞吃的不剩一星半点,只留一个皮囊堪堪维持着摇摇欲坠的冷静。
  ——那几天的了录像,他翻来倒去看了许多遍。就在两天前,林笙早上去买完生活用品回来后,就没有再出门过了。门前的摄像头,小区的摄像头,全部都没有拍摄到林笙的身影。然后林笙就在自己家中,凭空消失了。桌上还有没有喝完的牛奶,摊开的书页以一种别扭的姿势半趴不趴。
  就像她从自己家中,凭空消失了那般。
  可是这又怎么可能呢?
  林逸简直觉得自己身处侦探片的片场,可是他一点都不希望这个蹩脚的编剧所编的故事的主角是自己。
  手机来电铃声再次提示,林逸连忙接通,都没来得及看联系人。
  “喂——林总?西街23号晨光会所见如何?林小姐的消息我可能知道一点。”电话里传来的是一个陌生的男音。
  对方说完,不待林逸反应,就挂了电话,似乎是知道林逸一定会来一般。
  林逸默默收了电话,往另一个号码发了条短信:“帮我查查刚刚打给我的那个号码。”
  放下手机,重整行装,满满是待战前的意气风发,不管对方是哪路妖神,林总这就来会会!
  ************************
  晨光会所是陈氏旗下控股60%的私人会所,林逸在来之前就知道了。而那个打电话给他的陌生男人,可以说也受命于陈志华本人。
  所以被会所招待引进一个私人包间,看见陈珊时,林逸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尽管心里此时有千般疑问如浪潮只想蓬勃而出,甚至是恨不得直接拽起陈珊的衣服领子问她林笙在哪儿,然而林逸现在到底不是以前那个稚嫩的小年轻了。
  他两腿一驾,落座在沙发上,柔软的皮质沙发凹陷下一个恰到好处的弧度,将林逸兜得看起来八风不动。
  陈珊也淡淡戴了会儿面具,见林逸不动,最终是熬不住了,率先缴了械。反正底牌在她这边,她也就不用玩这些劳神费力的心理战术了。
  “我知道林笙的下落。”她搅了搅骨瓷杯中的红茶,热气氤氲,连带着她的语气也有些上帝般的得意。
  “所以?陈女士你这是在告诉我你们绑架了我爱人?若是我现在录音了,这就是直接的证据了。”林逸反唇相讥,她知道陈珊的话在后头。
  “随便你怎么说吧,总之林笙的下落我是知道的,当然,我们陈家人也是做不出绑架大活人这种事的。然后,在我们告诉你之前,你也是不可能找得到林笙的,所以,交换?”陈珊放下红茶,双手交叉,好整以暇地看着林逸。
  林逸心中咯噔一下,陈珊敢这么□□裸地就告诉他自己知道林笙的消息,那么就是有绝对的把握他找不到林笙。
  然而心中咯噔一下之后,一丝安定感却也悄悄攫住了他的心,陈珊敢拿林笙来做交换条件,起码说明林笙是安全无恙的。
  不信鬼神的林逸,此时几乎和手拜天要说一声谢天谢地了。
  商场上摸爬滚打几年,林逸也算是一人掌舵着一家公司,心里素质也算是锻炼出来了。所以现在哪怕是心内翻江倒海,面上也是八风不动。
  尽管对于陈珊说的话语有80%的相信,可是他还是立马反唇相讥:“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空手套白狼这也太好套了吧?”先诈一诈陈珊,能够多获取一些有用信息是最好的,处处受制于人是大忌。
  陈珊却不吃他这套,将骨瓷杯轻轻往桌上一搁,拎起自己的小方格包就要转身娉婷而去,离去前,她对着林逸莞尔一笑:“随便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大可等着两三个月后不见林笙踪影再来找我也可以,我的消息一直是在哪里的,但是林笙是不是一直在哪里我就不知道了。毕竟,这世界上,有一伙人不能用常理揣度。”
  林逸的瞳孔猛地收缩,手也一下子攥紧了。
  他盯着陈珊,冷声问道:“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提醒您有些决定要尽早做,我觉得今天十二点前就差不多了。”说完,陈珊挎起包就要走了。
  目送着那女人的背影窈窕还未远去,林逸终于沉不住了:“什么条件?”
  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如果手中的筹码是份额的加加减减,林逸毫不介意赌一把,逼死对方也逼急自己。
  但是自己不是一个人,林笙也不是那些可以加加减减的筹码。
  她是自己的爱人。
  **********************************
  如果没有人提醒自己,林笙完全可以这辈子,按照自己的意愿,顺风顺水或是不那么顺风顺水的过下去。
  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和林逸携手白头,到老了,儿女各自远去,就在家里养一条长毛大狗,金毛也好,阿拉斯加也不错。
  闲时撸撸狗,看看书,回忆自己的上半生,就把那个重生的记忆当做遥远时光的记忆偏差。
  这世界上,哪里会有人能够重生嘛?一定是年轻时的自己那天失心疯痴心妄想。
  如果,没有人可以地提醒她,林笙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这样雪藏那个看起来不是那么平凡的过去。
  可是,就是有人偏偏将这件事提了出来,还要颠来倒去的将她研究透,妄图能够掌握时间的逆流,就像掌握生命的逆流那样。
  林笙第一次听说林博士,也就是那个头发花白的博士的介绍的时候,心里只觉得这些人都是疯了。
  日晷计划,以重生者为对象,研究时间倒流的秘密。
  这个项目的主导人是林博士,而影则想是一直追随着林博士的人。他的身份复杂,又像是工作人员,又像是实验对象。
  林笙问:“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我的呢?”
  影带着淡淡的笑:“没有多久,从你第一次买彩票开始。”
  林笙觉得难以置信:“这么多人买彩票你们就一个个追踪?”
  “有很多时候,数据会帮我们排查处理很多。一次买彩票中奖代表不了什么,但是很多次就值得人探究了。我也是不久前才确认了你的身份。”影回答道。
  林笙简直像咬掉自己的舌头,心内感觉无比复杂。
  她知道他们的技术手段没有那么简单,在这里刚刚醒来的时候,她就觉得全身麻醉,头脑中有一种被刺探的难耐感,也许是被什么特殊的东西检测过了。
  而现在,她被恢复了正常待遇,因为接下来的实验,需要她的主动配合。
  实验基地早就已经研究出了类似于时空穿越机器的东西,虽然只能将人随机的送回过去的一段时间中,同时用时空壁障保护着,不让实验者和那个时空维度的事物接触。但是,之前的实验者,无一例外的都出现了记忆空白的症状,用头脑探测仪的时候,却能够探测到相关的记忆波动。
  所以实验室现在在寻找重生者,寄希望于她们身上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能够契合时空穿梭。
  而现在就是地第一次实验。
  坐以待毙不是林笙的性格,能够参与实验所获得待遇比关在那个长方棺材中的待遇好太多了。林笙愿意参与实验来寻求转机。
  “我有走的可能吗?”林笙一边趴着让工作人员向脊椎注射药物,一边问道。
  林博士笑笑:“一切皆有可能。”说完就去后台观测实验数据了。
  注射的针头扎进去太疼了,林笙嘶了一声,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
  她看到影也躺进了另外一个仪器中,她不禁奇怪:“你也来?”
  影没有说话。
  帮忙他们进入仪器的工作人员是一个年轻的小姐姐,对于影似乎有些了解,她含糊地提了一句:“他……情况比较特殊。”面上的表情颇为复杂,怜悯畏惧皆有。
  影没有说话,但是林笙偏过头去,似乎看到了他的睫毛在轻轻颤动。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离爽文的路越来越远了orz专栏里那本《美人鱼先生》但愿能够节奏更明快一些。
  ☆、第70章 林逸的童年
  15年前的a城,还没有因为热岛效应而变得如此闷热难堪。四周的高楼还没有形成合围之势,不甚宽阔的马路上间或有车流经过,家长们也放心的让孩子满马路的乱跑,总归是自己家门口。
  林笙站在马路上,这片街道让她有一种陌生的熟悉感。
  林笙家是土生土长的a城人,a城被一条江划为两部分,一片老城区,一片新的开发区,二者隔江而望,各有各的矜持。
  老城区这边是a城最开始的内城区,老厂子并鼓楼遗迹并存,傍晚下工的职工们,总有拿着脸盆毛巾过了城门去江堤边洗澡,抹去一身的热汗的。
  而新城区是2000年后才繁华起来的,政府引进的新项目,外来人多,外来的土豪也多。
  林笙家小时候在老城区这边住,后来这边拆了,还有一些她小时候不了解的原因,家里也往新城那边搬了。
  现在再次站在这片老城区中,林笙连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直觉得马路上跑过的小孩,其中有一个就是自己。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