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宋玉刚总说宋征军偏心下面的几个儿子。
  实际上,宋征军最偏心的是大儿子宋玉刚,所有的儿子中,只有宋玉刚没有娘,是他亲自压着学习的,其他的几个孩子都是沈燕培养的。
  宋征军十八岁的时候就成了亲,和原配江氏生了两个孩子,谁知道,江氏生宋梅子的时候难产死了,后来国家危难,家里都快活不下去了,村里的壮年集结了去投奔部队,入了伍。
  在部队的时候,因为妻子早逝,组织便给他介绍了沈燕。
  沈燕嫁给宋征军的时候是部队的护士,才十八岁,那时候宋征军已经二十四了。
  两个人结婚生子,一路打仗一路生,生下来后就将孩子寄养在老乡家里,长到十岁后接回身边当了红小鬼,几个孩子陪着他们爬雪山,过草地,过的很是艰苦,意志也在磨砺中成长,后来抗战结束,他们的队伍拔营回京城,
  宋征军也将大儿子宋玉刚从村子里带了回来,本想也带走宋梅子的,但是宋梅子已经嫁人,便作罢了,这时候的宋玉刚已经结婚,妻子许山兰的父亲也因为女儿嫁给宋玉刚得以来到京城生活。
  正如宋征军说所说,也不知是不是基因问题。
  被宋征军亲自培养的宋玉刚学习非常的差,后来别说进入公职了,就连考塑料厂的工人都考了三次,宋征军又是个刚直不阿的,丝毫不愿为宋玉刚走后门。
  反倒是沈燕的几个儿子,都是品学兼优的,各有各的出路,宋征军一视同仁,全是沈燕在后面出的力。
  许是有娘和没娘的差距太大了,宋征军对宋玉刚总不自觉的心软。
  而这个唯一让他心软的孩子,却害了宋家一大家子。
  所以,宋清华绝对不允许宋玉刚再回宋家来。
  “大伯父看着老了。”宋清华摇摇头,叹了口气说道:“怕是这些年心里头也不好受吧。”
  “呵,他看起来还老?他看起来比三十岁人还年轻呢,不好受,看那心宽体胖的,怕是好受的很。”
  说着,宋征军又看向宋清华,眉头蹙的紧紧的。
  等回了房间,宋征军还忍不住和沈燕吐槽:“清华这孩子就是脾气太软了,以后还是得打磨打磨,可不能受欺负不做声。”
  “不好么?”
  因为宋玉刚过来的原因,沈燕的脸拉的长长的。
  “你以前不就怕我对玉刚不好么?现在清华对玉刚没有恨意,不正如你的意么?”
  “你这说的什么话?”
  沈燕忍不住的落下眼泪:“我还能怎么说话,他害死了我的儿子,难道我还要像以前那样关心他么?老宋,我这心也是肉长的,也会疼啊,我的玉堂,死的那么惨,那么痛苦,那脑浆子都出来了,我今天看见他,只恨不得一枪崩了他的脑瓜子,让我看看他的脑浆子和玉堂的是不是一样,都是白的。”
  提到心爱的小儿子,宋征军也双目怔然,片刻后,落下两行清泪。
  “以后咱不和他来往了,都没关系了,以后就咱们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
  沈燕被宋征军抱在怀里,嚎啕大哭,哭声凄厉极了。
  哭的宋征军也跟着难受。
  站在楼上的宋清华看着漆黑的夜空,想着刚刚的宋玉刚,他也想一木仓崩了他。
  但是不行。
  他一旦和奶奶一样表现出厌恶来,恐怕宋征军的心,就又会开始动摇了。
  所以……
  他需要一个战友,无比迫切。
  第二天一早,天才蒙蒙亮,宋清华拿着饭盒舀了一碗沈燕煲的粥,骑着自行车就去了纺织厂。
  他登记了名字后,在苏锦绣职工宿舍的外面等着。
  等到苏锦绣从里面走出来。
  他苍白着一张脸,眼下泛着青黑,将手里的饭盒递给苏锦绣:“这是奶奶早上刚熬的粥,我特意给你送一些过来。”
  苏锦绣眨了眨眼睛,心底有点小惊喜。
  伸手接过粥:“谢谢。”
  心说,这次要是再说一次就是第三次了,可以答应了。
  “快到上班时间了,你赶紧喝了粥去上班吧,别迟到了,我先回去了。”
  说完,宋清华扶住自行车,对着她摆摆手。
  然后踩着自行车飞速的离去。
  第24章 求婚
  宋清华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他直接回家洗了个澡,换了身衣裳,才坐在餐桌前喝粥。
  沈燕一直沉默着没说话,宋征军有心想要缓解这股子沉闷,于是主动开口:“你今天一大早就出门去找小苏去了?”
  “嗯。”宋清华给宋征军夹了一角咸鸭蛋:“她们食堂早上供应的东西少,没什么营养。”
  “喜欢就努力去追,早点娶回来也好给我生个重孙子。”宋征军接过鸭蛋,用筷子将咸蛋黄挑给沈燕碗里,自己则是吃着咸蛋清。
  沈燕的筷子颤了一下,到底没夹回去,而是吃进了嘴里。
  他们如今供应好了,咸鸭蛋就不算什么奢侈品,以前在下河村的时候,牛棚的位置靠近山脚,经常大半夜的,宋清华翻墙出去上山摸鸡蛋,那时候整个牛棚就他一个年轻人,他摸回来的蛋煮好了大家伙儿一起吃,宋征军就经常把鸡蛋黄给沈燕吃。
  用宋征军的话说,沈燕比他年纪小,他该照顾她。
  也许在下河村的时候,这份温暖和照顾才是最不掺杂质的,反倒是回来了,却变质了。
  “我会努力的爷爷。”宋清华笑了笑,低头喝了口粥。
  “实在不行,就让你奶奶找人上门去说和说和,如今咱们家也平反了,这条件也算说的过去,想必他们家的人也能放心。”宋征军听到宋清华的回答,顿时乐呵呵的表示。
  宋清华连忙摇摇头:“不了,她和家里人关系不好。”
  他垂着眼,用筷子挑了块咸菜:“她如今已经从家里搬到厂里了。”
  关于这一点,他觉得得提前说明一下,毕竟以后一旦结婚了,宋家和苏家就成了亲家,按照苏锦绣那个性格,恐怕不会愿意让苏家沾光。
  “怎么会关系不好?”宋征军忍不住的问了一声。
  沈燕倒是知道一些,闻言‘哼’了一声:“能把自己的亲妹子骗出去相亲的人家,也难怪小苏知青要搬出来。”
  “是啊。”
  宋清华无奈的笑笑:“十个指头有长短,做父母的总有偏爱的,小苏知青只不过运气不好罢了。”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清华,小苏知青这么苦,以后你可一定要对人家好点儿。”沈燕叹了口气,满脸唏嘘:“这女人啊,没嫁人的时候难,嫁了人更难,回娘家是客人,在婆家是外人,要是男人在不帮衬着,就没容身之处了。”
  “我会的,奶奶。”
  听到宋清华乖巧的回答,沈燕忍不住的高兴起来:“小苏知青喜欢吃什么,等有机会你带她回来吃饭吧。”
  “奶奶,这也得我和人家处上对象啊。”
  宋清华无奈了,沈燕也太着急了。
  宋征军因为刚刚沈燕的那一堆感叹,一直没吭声,见宋清华吃完了,才开口说道:“你去收拾一下,等会儿跟我一起出门,我带你去见几个老战友。”
  宋清华愣了一下,连忙点头:“我现在去收拾东西。”
  说着,便起身大步上了楼。
  沈燕端着碗,惊奇的看向宋征军:“你这是……”
  以前宋征军可从来没带过家里的孩子给那些老战友看过,毕竟宋征军这个人最是刚直不阿,做不来这些走后门的事情,当年好多老战友将自己的孩子安排进体制的时候,宋玉刚还在老老实实的考塑料厂的编制呢。
  “以前我总想着,有本事凭自己就能有出息,就像咱们的几个儿子,不都是靠自己出来的,要是后来不出事,咱们家一定会红红火火的,可后来出了事,孤立无援,才觉得,自己当初做的太少了。”
  宋征军双目怔怔的看着手里的碗,叹了口气:“我老了,在这个位置上不知还能坐几年,清衍在部队里,一年到头不见人,清华一个人,我总得给他把路铺平了才行。”
  沈燕听着,眼圈都红了。
  她伸手握住宋征军的手,哽咽的说道:“不要瞎想,你肯定能长长久久的活着的。”
  “别瞎说,百年浑似梦,七十古来稀,年轻的时候受伤无数,后来又下放,这身子骨能熬过来就算不错了。”
  宋征军看着沈燕的脸,突然仰头看向天花板,眼圈也有些红:“我知道你心里的结,以后我不认他们一家,也不管他们,咱们好好过日子。”
  沈燕捂着嘴,一边流泪一边不停的点头。
  楼上传来脚步声,沈燕连忙擦干了眼泪,宋征军也重新端起了粥碗。
  “收拾好了?”
  等宋清华重新坐下来,宋征军看向他拎着的包:“都装了些什么?”
  “小苏知青给我的连环画。”
  宋清华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我是真的觉得这连环画很好,所以想带着。”
  “胡闹,我带你去见战友,你居然带连环画?这是儿戏么?”宋征军一看就忍不住眼睛一瞪,大声的斥责。
  宋清华连忙解释:“爷爷,我是有正事。”
  他抽出一本翻开递给宋征军;“爷爷你看看就知道了。”
  宋征军愣住,下意识的接过连环画,在宋清华鼓励的眼神中,翻开了连环画,恰好是胡春的那一本,他沉默的翻看着,故事很流畅,感情很真挚,但是最让宋征军看中的,却是里面的生字注解。
  只见每一页上面都会出现一个生字的注解,从拼音到字意,到组词造句,都是画面中人物说的话中的一个字。
  “小苏知青说了,她在下河村的时候,扫盲班虽然都开了,可是队里不重视,很多孩子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她想利用连环画普及常用字,这一本连环画有二十六页,三册加起来就有七十八页,那就是七十八个常用字。”
  宋清华说道这里的时候,脸上是掩饰不住的骄傲与憧憬。
  “小苏知青说了,要在不知不觉间,让所有孩子都学会这些字,这是个伟大的工作,我觉得很有意义。”
  他伸手摩挲着连环画的封皮:“但是,如今连环画还只是在纺织厂小学以及机械小学里面流传,我看了后,觉得这些连环画应该让更多孩子看见。”
  “爷爷,国家要想进步,只靠农民种地,工人苦干是没有用的,一定要学习更多的知识,研究出新的技术才行。”
  宋征军越听目光越复杂。
  他合上书,仰头长叹一口气:“这些谁不知道呢,可集团不灭,这些事情都做不了。”
  他用指骨敲了敲书的封皮:“也就是这些连环画画的是工人阶级的真实故事,若是画的其它的,那些人恐怕就会盯着了。”
  “爷爷,我觉得黑暗总不会长久,光明终究会到来。”
  宋征军将连环画递回给他:“希望如你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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