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第3章 第一片龙鳞(三)
  侯府的其它婢子都是两三人一间房共住,初芷却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不仅如此,她房间的装饰与摆设,也就比玲珑差了那么点儿,这要是不知道的人来了,还以为这是哪家小姐住的。
  但自打她得罪玲珑,让玲珑不开心了之后,初芷就失去了那个精美的房间,被放到下人房去了。大丫鬟们各自要好住在一起,根本没有她的位置,她只好跟些普通丫鬟挤在一起,这会儿双膝鲜血淋漓青紫肿胀,她平躺在床上疼得面色发白,房里住的人多,来来去去,却没人敢问她一句。
  如今府里的人都知道,初芷姑娘让夫人厌恶了,再也不是那个地位仅次主子之下的大丫鬟了,她们若还想在侯府过下去,就得明哲保身。夫人都不喜欢的下人,她们怎么能上杆子去讨好,那岂不是做了傻事,惹人笑话。更何况这位初芷姑娘,平日里架子摆的忒大,见了她们这些小婢子,那是鼻孔长在脑门上,压根儿不拿正眼看她们。
  所以初芷疼得在床上哼哼唧唧满头大汗,竟然没有一个人来问一声。
  说起来也是她自己造的孽。仗着得侯爷的宠爱,早就将自己视为这侯府的主人了,虽然暂时还要在夫人手下忍气吞声,可早晚有一日,她会光明正大的站在侯爷身边。本来一切都按照她预期的发展,可谁想到,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对自己不再信任,初芷又不敢去试探——万一夫人真的知道了,她将一切捅出来,那不是自个儿送死么!
  现在夫人愿意阴阳怪气的惩罚她,她咬咬牙也就忍了,待到侯爷回府,她定会求侯爷做主。横竖只是忍一时之辱,她能撑住。
  初芷在房里思绪万千,玲珑可完全不在意,她忙着吃,怎么会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初芷这样的人身上。腿都成那副模样了竟然还想着翻身,想得倒是好。
  “初霜啊。”
  “奴婢在。”
  初芷在的时候是不怎么做事的,等着被伺候,活似自己真是什么千金小姐。真正照料侯夫人衣食起居的,从来都是初霜等几个大丫鬟,眼下初芷被夫人厌恶,她们才算是真的出头。其实过去初霜等人也觉得不妥,她们这些婢子是从小被相府买下进行专门的调|教与训练,确认她们能够伺候贵人了,才让她们正式出师。
  可你看初芷,她哪里有婢子的模样?那仪态那身段,活脱脱就是匹妖妖娆娆的瘦马,跟大户人家专门媚主的小妾无异。小姐嫁入侯府成了夫人后,初霜就觉得初芷瞧侯爷的眼神不大对,可她又不敢同夫人讲,夫人把初芷视为姐妹,不许人说一句坏话。好在如今夫人醒悟,将初芷赶出了房。现在初芷住在下人房,想和侯爷幽会那就是难上加难了。
  “初芷如今怎样了?”
  “回夫人,下人房阴冷难耐,奴婢问了与初芷同房的小丫头,她们说初芷的腿快要冻坏了。”本就伤痕累累,又被寒气侵蚀,再加上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治疗,怕是要落下病根了。
  “是吗,那可真是惹人怜惜啊。”玲珑心软的叹了口气,“我想起过往一起长大,见她这样,总是有些于心不忍。”
  初霜一听,“夫人……”
  “罢了罢了,还是叫大夫去给看看,好好个美人儿,若是这样叫我折腾死了,我还不得内疚一辈子?”玲珑唱作俱佳的表演着。“去,请城东的文大夫来。”
  初霜不敢反驳,立刻差人去请文大夫。
  这位文大夫医术卓绝,唯独有个缺钱,没什么医德。只要给了足够的银子,什么手脚都敢做。他跪在地上给夫人见礼,战战兢兢的起身后,却发觉这位貌美的夫人格外温和好说话。“文大夫不必惊慌,想必今日请你来的目的,下人应该同你说了?”
  “回夫人,说了说了。”
  “来啊。”
  初雪立刻捧上一个被锦布盖起来的托盘,玲珑慢条斯理地将锦布掀开,满满一托盘的金子明晃晃金灿灿,闪瞎了文大夫的眼。他贪婪又饥渴的盯着那些金子,咽了口唾沫:“夫、夫人有什么吩咐,小的,小的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文大夫这就言重了,我不过是个深闺妇人,哪有什么事儿能叫您赴汤蹈火呀。”玲珑掩嘴娇笑。“不过我还真有件小事儿,得请文大夫帮个忙。”
  “夫人请讲,请讲。”只要给钱,他什么都敢干。
  “我呢,身边有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这婢子呀,最近手脚不大干净,我一时来气,便罚她在雪地里跪了会儿,这寒气侵蚀,一连好几天没能下得来床。我这人呢,又最是心软,念着过往的情分,才请医术出众的文大夫来帮忙看看。”说着,玲珑又发出一声忧伤的叹息。“文大夫最是聪明,想必能明白我的意思,对?”
  文大夫连连点头,“小的明白,小的明白,夫人放心,小的办事最为利落,定能叫夫人满意。”
  “那就好,去。”
  心思最为细腻的初霜已经懂了夫人的意思,再看玲珑的眼神就不由得带了些敬畏。从前的夫人为人和善,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原则的烂好人,如今却大不相同,难道是初芷的心思暴露了,叫夫人不悦了?这些初霜不得而知,她只知道,日后要更加小心谨慎忠诚地伺候,否则一旦有二心,夫人再不会像过去那样好说话了。
  文大夫给初芷看完诊,留下方子跟药膏,喜滋滋的领了金子走了。初芷见夫人尚肯为自己找大夫,心里也不由得松了口气,觉得夫人应该还不知道自己同侯爷的事,眼下最重要的是先将腿养好,否则没了这一身细如白瓷的肌肤,拿什么留住侯爷的心呢?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文大夫的药膏抹了,药也喝了,腿的确是很快就不疼了,可膝盖那两处地方简直变成了两坨烂肉,不仅如此,一走起路便不由自主的一瘸一拐,稍微走快点便要踉跄,这是寒气入骨,治不好了!
  不行,这怎么可以!绝不能这样!初芷急的快疯了,她拿出私房钱,悄悄请大夫看了一回,大夫却说她用了虎狼之药,如今尚能行走已是万幸,治不好了!
  虎狼之药……什么虎狼之药?!
  初芷几乎是立刻就想起了文大夫。文大夫是夫人叫来的,也就是说,是夫人要害她!
  不管再怎么自欺欺人,现在初芷也必须承认,夫人什么都知道了,夫人这是要教训她,她在这侯府待不下去了!侯爷……她得去找侯爷,一定得去找侯爷,只有侯爷能救她!
  可自打她搬进下人房,夫人又不要她在身边伺候,见到侯爷的次数就屈指可数,如今府里人人都恨不得过来踩她一脚,又哪里会有人帮她!
  那边初芷火急火燎,玲珑仍旧悠闲自在的过着她奢华舒服的日子。晚上没人没她点加料的安神香,睡觉都比过往更熟了,而且因为浅眠,非常容易惊醒。永安侯数次想要半夜去见初芷,结果都“不小心”吵醒了妻子,白日他又要去当差,其实也抽不出多少时间来,久而久之,他竟是快一个月不曾见过初芷了。
  这日他心中着实是惦念,便装作不经意的模样问道:“许久不见初芷,她的伤可好了?”
  玲珑正在让初霜为自己更衣,听闻,似笑非笑道:“侯爷怎地突然问起一个下人来了,我都没想着,侯爷倒是想着呢。”
  永安侯笑道:“只是随口问问,往日你们二人总是形影不离,近些日子没见着初芷,夫人竟然也适应了?”
  “有什么不适应的,不过一个婢子而已,离了她难不成我还不活了?”玲珑语带嘲讽,只是这嘲讽很快便消散了,化作娇态。“侯爷可不要在我面前提其它女子,就算是初芷,我也会吃醋的,难道她比我还好么?”
  最近这段时间,永安侯几乎连命都要扑到她身上,本有些刻板呆滞的木头美人妻子突然变得热情娇媚,他自然也是喜欢的,更何况玲珑的确生了一副绝美的容貌。眼下见娇妻嗔怪,立刻道:“自然比不上你,这世上谁也比不上我的爱妻。”
  “侯爷嘴儿真甜。”玲珑笑弯了一双美目,“好啦,侯爷快些出门去,可别迟到了。”
  永安侯一走,玲珑面上的笑容就消失了,目睹这一切的初霜只觉得打心底发毛,脊背上油然而生一股寒气。她赶紧低下头,老老实实地伺候夫人梳洗,较之往日更加小心谨慎。
  夫人……似乎真的和从前不一样了,看着跟侯爷鹣鲽情深夫妻和鸣,却对侯爷并无几分真心。那双眼睛里的凉薄冷淡,令人见之胆寒。
  第4章 第一片龙鳞(四)
  世界出现的最初,天与地是一体,它们与荒海密不可分。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在很久很久以前,日月星辰,都在荒海里。当天地分离,荒海出现归墟,汇集天下海水,归墟龙女也从沉睡中醒来。
  她极多情,亦极无情。她无拘无束放浪形骸的天性使得她必须以人类的爱为食物,可是爱这种东西太珍贵了,因此她总是吃不饱。后来有一日,海面上无端飘来一个居无定所的无主孤魂,龙女浑浑噩噩间将其吞噬,尝到了与“饥饿”截然相反的滋味。再后来,她发现“人类”的灵魂可以做自己的食物,于是她幻化出白龙真身去往人间,一时间,哀鸿遍野,尸身满地。
  可她吃的越多,就越饿,那种火烧火燎的饥饿感让她无法自控,让她在荒海之中翻腾起汹涌波涛,痛苦不已。
  她在这样的折磨中放弃了对人类灵魂的屠杀与掠夺,安静地回到归墟龙宫,为了避免饥饿,龙女再次选择沉睡。
  然后她在梦中,去到了一个世界,像普通人那样长大,还得到了一个人类毫无保留的爱。
  等龙女从梦中醒来,才明白,人类的灵魂仅能短暂的充饥,如果真的要体会“满足”,那么只有“爱”才是她的食物。当她懂得了这个道理,荒海之上,便会有孤魂飘渺而来,她吞噬他们,去往他们所在的人间,就可以将灵魂消化,据为己有。如果能在人间找到纯洁的饱满的爱,那么她可以在回到荒海后保持很长一段时间的清醒不必再沉睡。
  来到荒海的人类灵魂,都与水有关,龙女甚至还留下了一个被淹死的灵魂作为自己的仆人,在她离开荒海之时,为她看守归墟龙宫。
  事到如今,她已经不记得吃掉多少人的爱了。
  但这个世界……嗯……龙女也很是苦恼。永安侯的爱散发着腥气,可以料想并非多么美味,可是如果不吃,下个世界她说不定连自己是谁都要忘了!
  算了,她从来都不是宁缺毋滥的人,对于食物,龙女向来来者不拒。
  龙女是亘古洪荒中,唯一一条盘踞于虚无,享受永久存在的龙。她没有亲人没有同伴,于是她在人间学到了“玲珑”这个词,并将其作为自己的名字。她很快学会了在人间生活的法则,并且认真为口粮而努力。
  没有人教授,也没有人引导,玲珑就这样孤独而快乐的生活了下来。她不拘泥于天道,做事随心所欲,除却自己不将任何生命放在眼中,幸而有饥饿为禁制,才让她做事有了些许分寸,不再像刚出荒海时那样吞噬灵魂,肆无忌惮。
  现在她偶尔偷偷额外吃几个灵魂,天与地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美丽的容貌来自于天赐或遗传,可美人是需要娇养的,那种生活在粗糙环境中还能保持柔嫩肌肤妩媚情态的女子,便是玲珑都不曾见过几个。她的美丽来自于本身,因为她本身就是最美的龙,她不需要保养也不需要维护就能永久保持青春美丽,人类如何能跟她比?
  所以,被冷落了一个多月的初芷,再见到她的时候,玲珑几乎都要认不出来了。
  吹弹可破的肌肤和无忧无虑的姿态,是要在奢华的生活中才能得到的。初芷不过是个被夫人厌弃的下人,侯府人人得了夫人的意思,知晓她不得夫人喜爱,谁还会拿正眼瞧她,平日里排挤欺负是小事,初芷那些昂贵的衣裳首饰都被抢走了才是大事。没有了夫人送她的胭脂水粉,失去了佩玉鸣鸾,再加上几十天不得见侯爷,七上八下的一颗心胡思乱想,整个人变得憔悴又苍老,和一个多月前媚态横生的婢子简直判若两人。
  原主是真的拿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当姐妹看的,但凡原主所有的华服美衣,总是记得给初芷也准备一份,就是原主的父母对初芷也是青眼有加,叫初芷陪嫁,谁知道却把女儿的性命连带灵魂都给赔了,不知道那对夫妻若是知晓真相,会作何反应。
  “夫人!夫人奴婢知道错了,求夫人让奴婢回来伺候!夫人!”初芷一进来就匍匐在地上,姿态放的极低,她现在别无他法,同房的下人看得她极紧,想三更半夜溜出去找侯爷?没门儿,就连她的一日三餐都有人来捣乱,不是不小心撞到她弄洒了,就是往里面抓把泥土树叶,这段日子初芷过得可不怎么舒服。
  她也着实是走投无路,虽然留在夫人身边也会受折磨,但至少还有机会见侯爷,此时此刻能救她的除了侯爷还有谁呢?眼下只盼着夫人还能顾念几分往日情意,瞧在自己卑微的态度上心软饶她这一回。
  “知道错啦。”玲珑惊喜地微微睁大杏眼。“那你说说,你错哪儿啦?”
  初芷低着头不敢抬:“奴婢错在不该手脚不干净偷拿夫人的玉佩,也不该伺候不周,险些叫热茶烫了夫人,更不该狡辩自己无罪——”
  “很好很好。”玲珑感动地放下手里的糕点,亲自起身,弯腰将初芷扶了起来,美丽的眼眸里满是温柔欣慰。“你我自小一起长大,我心中视你为姐妹,若非你死不悔改,我又如何舍得你离开身边?眼下便好啦,你与我认错,我便不气了,日后我们还是照往常一样做姐妹,什么都共享,你说好不好?”
  初芷陷入玲珑描述的一片美好未来中,正要点头答应,却突然发现夫人不笑了。她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连忙又跪下去,“奴婢不敢!奴婢不敢!奴婢出身卑贱,不过是个奴才,怎么能同夫人做姐妹!还求夫人恩典,让奴婢在身边伺候着,做点活计,奴婢便心满意足了。”
  玲珑便又笑起来:“你呀你,真是的,可既然你这样要求,我若是不答应,也显得太不近人情了些。”
  她伸出双手,对初霜道:“让你准备的凤仙花汁可好了?”
  “回夫人,好了,奴婢这就去取。”
  初芷起身站在一边,为表卑微,还微微伛偻着身子。她的目光不由得被玲珑伸出来的那一双青葱般的柔荑所吸引,那是怎样的一双手啊,洁白纤细,娇嫩的仿佛刚刚剥出的嫩笋,不见一丝瑕疵,又有平时的养尊处优,使得她手上连个薄薄的茧子都无。指甲修的圆润整齐,不像初芷,因为总是要做活,指甲一留长,便积满了灰。
  她曾经也十指纤纤,染着蔻丹,可现在她的手陈旧而发皱,生了厚厚的茧,又因为总是做重活,甚至还有些许变形。
  初霜取了凤仙花汁来,细心地为玲珑涂染指甲,刚涂了一只手,初雪便进来禀报说侯爷回来了。
  玲珑察觉到初芷一霎那间掩饰不住的喜色,内心暗自发笑,她以为这是她的机会?不,这是她的地狱。
  永安侯近日被摇身一变的爱妻迷的神魂颠倒,每日当差一结束,也不与同僚饮酒作赋便急着回家,人人笑他,他也不以为意。那些单身狗如何知晓柔媚娇妻在怀的感觉,这大冷天的引流水作殇咏,未免也太蠢了。
  回来抱着妻子颠鸾倒凤尽享鱼水之欢,难道不比在外头吹冷风强?
  他一进门,高大的身躯似是带起一片寒风。玲珑头也没抬,她在永安侯面前就没做过什么贤惠的事儿,原主倒是够贤惠,可惜永安侯不喜欢,他被初芷勾走,不就是因为初芷那一身的瘦马气质。
  可瘦马就是瘦马,摆不上台面,如何能与倾国倾城的艳丽相比。
  在玲珑这儿,男人跟女人没什么分别,不过是永安侯成了她的备选食物,因此被她允许多多苟延残喘一段时间。她喜欢他英俊的外表和强壮的身体,所以就要维持到她吃掉他为止。至于初芷,她又不吃,便像是捉了耗子的猫,在耗子死之前尽情的戏弄玩耍,将其折磨致死。
  眼看永安侯挥开初霜,自个儿在玲珑面前坐下,还接手了初霜手中沾了凤仙花汁的小刷子,玲珑嗤笑:“侯爷真是好兴致,怎么,这些女人家的玩意儿,您也喜欢?”
  “闺房之乐,甘之如饴。”永安侯对她的讽刺不以为意,反倒觉得这样的妻子有种别样的可爱。他这双手拿过刀剑,上过战场,杀过敌人,可做这种精细之事却是头一回。玲珑眼一眯,“丑死了,走开,让初霜来。”
  初霜正要过来,却被永安侯一眼瞪了回去。这对婢子的凶狠,到了玲珑面前就变成了小意讨好,“莫气莫气,让为夫再涂一回。”
  这双娇嫩的小小的手,捧在掌心如嫩豆腐一般,他常在床笫间捏着这双小手舔吻啃咬,如今能好好把玩,哪里舍得放过。
  “好啊。”玲珑也是很好说话的。“那待会儿我也要给侯爷涂。”
  永安侯:“……”
  第5章 第一片龙鳞(五)
  好好一双素手,最后就涂成这么个狗啃般的玩意儿。玲珑冷着脸,把手上还未干透的凤仙花汁全朝永安侯身上抹了,一边抹还一边甩脸子:“侯爷瞎闹腾什么,说了不要你涂,非要涂,你瞧瞧,这可还能看?”
  她即便是生气也带着娇嗲的媚态,不像是在发火,倒像在撒娇,永安侯怎么可能生气,他捧着夫人小手连连安慰自责,最后不得不忍辱答应她给自己也染指甲的要求。
  堂堂永安侯,身高八尺面如冠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上瞎捣鼓。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还自个儿在上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她画的得意洋洋,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她不得不抬起头,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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