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PO文学>书库>穿越重生>盛唐烟云> 第12节

第12节

  李白与雷万春这个直爽的汉子甚为投缘,见对方脸上带着几分惭愧之色,故意皱了皱眉头,低声打趣道:“我还以为今天这顿酒水是白喝呢,原来最后还是要收钱。都醉成这个样子了,你让我如何写得了诗?”
  “本来想在席间提起的,但是在座诸位都是诗人,怕,怕是.......”雷万春脸色微红,挠着脑袋解释。
  “太白你就别难为人了!”高适看得好笑,忍不住上前推了李白一把,“青莲居士如果喝了酒就不会写诗,这“谪仙”之名早就归了旁人。老雷,你别听他的,尽管找笔墨来便是!”
  “我今天真是不能了!”李白收起促狭的笑容,轻轻摇头。“我现在,眼前一直晃的公孙大家的舞姿,纵使勉强凑出几句来,才不堪用以赠人。我觉得公孙大娘也不是个小气的人,所谓缠头之说,只是句玩笑话而已。你不如去跟她说,让她稍微宽限几天时间。待我心中有了诗兴时,再送她一首更好的也不迟!”
  “应该如此。仓促拼凑之作,也的确对不起今天公孙大家这场剑舞!”高适点点头,笑着表示同意,“高某今天也偷个懒。不妨也等上数日,到时候跟太白一道交账!”
  雷万春无奈,只好讪讪地去找公孙大娘赔罪。却看到公孙大娘正站在墙壁前,对着自己和张巡的那几个字发呆。
  “大家喜欢探花郎的墨宝么?不妨我去帮你要一份?”欠债心虚,雷万春主动示好。
  “探花郎的墨宝,自然是一等一的!”公孙大娘笑着点头,然后又轻轻摇头,“但我更奇怪的是,你怎么能在半空中用剑写出这么多字来。不过是三两息的功夫......”
  “这个说出来,其实不值行家一笑!”提起剑术,雷万春立刻又来了精神。从公孙大娘手里借了把剑,现场演示给对方看,“写字之前,先在心里把所有笔画过一遍,尽量连在一起。腾空之后,则把着力点尽量压在剑上,剑尖微微向下倾斜。如此,留在空中的时间一定会比无所凭依之时长,再加上点轻身之技,就可以成了!”
  公孙大娘闭上眼睛,把雷万春的话在心里过了一遍,嫣然而笑,“的确如此,多谢雷大侠指点。如果把这个方法溶入舞姿当中,凌波微步之态,就很容易模仿出来了!”
  “不用谢,举手之劳而!”雷万春连连摆手,紧接着把李白和高适二人的话复述了一遍。公孙大娘笑了笑,低声道:“我刚才还想着如何谢你呢。既然如此,这番指点之德,就算你本人的缠头吧!至于李太白和高达夫,改日我再登门找他们要!”
  说罢,便拉了白荇芷准备离去。白荇芷心中一百二十个不愿意,眼巴巴地望着王洵,希望他能出言留下自己,待会儿一道同行。谁料王洵正急着跟秦家哥俩商量事情,看到公孙大娘和白荇芷向自己这边走来,立刻迎了几步,笑着叮嘱:“既然你跟公孙大家一起走,我就放心了。我今天还有点杂事需要安排,待一切都处理妥当了,改日再去寻你!”
  “二郎的事情很麻烦么?”白荇芷滚烫的心被泼了一瓢冷水,脸色立刻显得有些黯然。
  “子达遇到了点麻烦。几位兄长和我正一道想办法。”王洵也不多瞒她,点点头,压低了声音回应,“你先走吧。估计这两天,我都要扑在这事儿上面。具体情况如何,过后再跟你说!”
  “嗯!”白荇芷低下头,委委屈屈地跟着公孙大娘上了马车。马车都驶离了老远,还隔着薄纱窗子,不断地向临风楼那边张望。公孙大娘见此,忍不住笑了笑,低声劝道:“妹子,还是把眼睛收回来吧,他不会追来的。男人么,在他这个年龄的时候,朋友看得比性命还重要!”
  “真烦人,那姓宇文的一天到晚都惹麻烦!”白荇芷放下车帘,幽幽地抱怨。
  “没了姓宇文的,也有姓尉迟的!”作为过来人,公孙大娘看得非常透彻。“妹子你必须习惯这些,否则,恐怕有的眼泪掉呢!”
  “嗯!”白荇芷低低的回应,心里觉得很是失落。耷拉着脑袋想了一会儿,扯了扯公孙大娘衣袖,低声询问,“姐姐,你说我,我在他心里能占多少分量?”
  “谁?”公孙大娘正在闭着眼睛假寐,听白荇芷问得幼稚,猛然把眼睛张开来,笑着打趣。
  “姐姐!”白荇芷羞的满脸通红,拉着公孙大娘的胳膊来回摇晃。
  “行了,行了,老胳膊老腿儿,快被你摇晃散了!”公孙大娘被逼不过,只好讨饶,“从他今天的表现上看呢,他心里肯定有你的。否则,也不会急匆匆地拉着你在朋友面前炫耀。男人呢,莽撞一点儿不可怕。怕的是那些心机深的,一边跟你海誓山盟,一边却不肯让你跟他的朋友见面。巴不得谁也不知道你的存在!”
  闻听此言,白荇芷心里多少舒服了一点儿,撇撇嘴,故作矜持地说道:“谁稀罕在他的朋友面前露脸了?我又不是一个物件,有什么好炫耀的!”
  “妮子,你就是个嘴硬!”公孙大娘捏了她的粉脸一下,笑着数落。“刚才是谁,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当我没看见是吧!”
  白荇芷羞得无地自容,把脑袋扎进公孙大娘怀里不肯探出来。公孙大娘爱怜地在她背上拍了拍,继续说道:“但是呢,有一点妮子你也得明白。他最近可能遇到了一件很棘手的事情。所以总是神不守舍的。在吃酒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但你这妮子有点粗心,居然丝毫没注意到!”
  “啊!”白荇芷把头抬起来,嘴巴张成了半圆。仔细回忆了一遍今天王洵的所有举动,才狠狠拍了自己一巴掌,懊恼地道,“看我这双眼睛,炼了多少年的,却......”
  “在你心里,他与别人不同。所以你才不会时时像观察客人那样对他察言观色!”公孙大娘摇摇头,继续开导。“这样也好,什么都不要刻意而为。否则,时间久了,终有装不下去的那一天!”
  白荇芷点头,叹气。楞了半晌,又低声问道:“姐姐知不知道他遇到了什么麻烦?有没有人跟你提起过?”
  “我们跟他们都是初次碰面,当然不可能什么话都跟我说!”公孙大娘笑着摇头,“但他此时不肯跟你说,也就是说明在他心中,你只是个可以共欢乐,却不是可以一同分担烦恼的。这种感情未免浅了些,如何把握,你自己拿注意?”
  “啊?”白荇芷又是一愣,眼睛张得大大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发了好一阵子呆,才终于缓过神来,有些着急地请教,“姐姐能不能教教我,具体该怎么办?”
  “你这妮子!这么着急就把自己嫁出去啊!”公孙大娘伸出手指,用力戳了她一指头。“我还指望你来传我衣钵呢,怎能着急把你往别人家里送?”
  “姐姐-----”白荇芷继续娇声撒赖,像个愁嫁的小女儿在依偎着自己老娘。公孙大娘无奈,只好叹了口气,低声道:“以你的天分,过上几年,接替我的位置轻而易举。可一旦你选择嫁入别人家中做妾,恐怕再难于人前展示你的歌喉了。仔细想想,岂不可惜?”
  见白荇芷神情坚决,笑了笑,继续说道:“既然你自己愿意余生所有歌都只为他一个人而唱,也没人能拦着你。你要向我问计,我只能说,想办法让他知道,你不仅仅是条缠着他的蔓藤,离了他也能自己活,风雨来时,也能跟他一道应对。只有这样,他才会不把你当个小猫小狗那样的宠物,而是从心眼里敬你,爱你。即便你嫁入王家做了小,只要跟他一同经历过风雨,将来在大妇面前,也始终能有一席之地。若是只懂得跟他分享欢乐,却不能跟他患难与共,那,将来年老色衰,恐怕有你哭的时候!”
  “嗯!”白荇芷慢慢点头,眼睛亮晶晶的,也不知道把公孙大娘的话听懂了多少。“你这孩子!”公孙大娘捋了捋她的头发,爱怜地叹气。“你们都还是孩子!今后的路,恐怕还长着呢!”
  今后的路,还长着呢。每个男人心中会有一个女人,但越是有本事的男人,身外就越有一个广阔的世界。这辈子能陪着他走多远,在相拥的那一刻,永远都是未知。
  第二章 初雪 (五 下)
  第二章 初雪 (五 下)
  送走了一众宾客,王洵和秦氏兄弟等人再度转回刚才吃酒的二楼雅间。屋子里的残羹冷炙早已被酒楼伙计们撤走,整个房间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纤尘不染。南北两侧的窗子都被推开通风,靠近角落的香笼中则重新燃起了龙涎香,盈盈绕绕,飘飘荡荡。突如其来的静谧与刚才的热闹之间的对比是如此的鲜明,让人忍不住要揉几下眼睛,怀疑刚才的聚会是不是真的存在过。
  答案显然是肯定的。墙壁上的墨迹尚未干透,一列端庄大气,另外一列龙飞凤舞。就连王洵这种平素对书法极不感兴趣的人,目光掠过的瞬间,心中都会涌起一股澎湃之意。
  “探花郎好笔力!老雷好身手!”“有了这两行字,日后恐怕临风楼二楼每天都会被排队预订,再也甭想闲下来!”伙计们还在陆续向屋子里边送茶点水果,眼下肯定不是说正事的时候,所以秦国模和秦国用两个一人捧了一盏清茶,站在墙壁前慢慢品评。
  “两位兄弟就别拿我那两下子开涮了!”
  “是听了高达夫的剑琴,心中忽有所悟。若是放在平时,我也写不出这笔字来!”雷万春和张巡一前一后走回,笑呵呵地表示谦虚。
  张巡当年之所以能外放补了清河县令的缺,胡国公府在背后出力甚多。所以秦氏兄弟与张巡、雷万春两人也算交情颇深。此番重逢,话头非常能谈得拢。倒是王洵,突然就有点发了傻,端着茶水站在一旁,眼皮半晌都不曾眨上一下。
  凭心而论,他以往并不喜欢跟文人聚会。在他心目中,这世上的文人墨客,十个里边有九个是眼高手低。仗着死记硬背过几本书,就自觉学富五车。看什么都不顺眼,什么事情都能挑出毛病来。而倘若真的让他们帮忙做点儿实事儿,则东一耙子,西一棒槌,帮了比不帮还乱。
  然而今天,席中诸人彻底推翻了他先前的成见。高适的豁达,岑参的才气,张巡的持重,还有王荃的灵活机变,都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其中最为心折的当属李白,虽然整个席间,这位被称为“谪仙”的诗人基本没说几句话,所写出的诗与后面岑参、崔颢的作品比起来,差别也不明显。但此人的一言一行,举手投足之间都给人一股出尘之意,仿佛本不该行走在这个俗世上的星宿,不小心喝醉了酒落入凡间,纵然身形被周围滚滚人流所吞没,从发梢到脚尖却依旧纤尘不染。
  王洵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对李白有这种奇怪的印象。却知道自己这辈子永远都不会与李白这种人较真儿。尽管此人特立独行,心高气傲,但自己却欣赏这种独特,喜欢这种骄傲,也许不能与之为友,却依旧能高兴地看着他在自己身边来去飘然。
  “喂,别想了,再想,口水快淌出来了!”无意间,秦国桢看到了王洵那种痴痴呆呆的模样,伸出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笑着打趣。
  “啊!”王洵的魂魄猛然飘回躯壳,手一抖,小半碗茶水都泼在了衣服下摆上。
  “看,口水没淌,茶水先洒了吧!”秦国桢得理不饶人,一边取出手巾递给王洵,一边继续打趣,“你不是已经买好金屋了么?既然这么上心,早一点儿抬过去不就行了?一天到晚相看两不厌,何必像今日这般,她的人才离开,你的魂儿都跟着走了?”
  “什么啊?”王洵难得脸红了一次,一边自己擦身上的水渍,一边笑着辩解,“我是有点乏了而已。昨天为了子达的事情,一直熬到三更才睡。周围又是丝竹管弦之声不断,吵得人脑仁疼,直到天亮才勉强眯着了一会儿!”
  “我们哥俩昨天下午被禁足在家。子达的事情,的确多亏了有明允在张罗!”秦国模和弟弟在来临风楼之前,已经到过王家,从小厮王吉嘴里,约略听说了宇文至的麻烦,笑了笑,低声把话头引向正题。
  “我昨天也被打了个两眼发懵,亏得身边有雷大哥和张大哥!”王洵不敢居功,把张巡和雷万春两个也给扯了进来。“王吉那小子估计没来得及向两位哥哥汇报吧,我跟张大哥,雷大哥,还找到了一个子达刻意留下的账本!”
  都是自家兄弟,他也没什么需要隐瞒的。看看此刻房间中已经没了外人在场,便比比划划将早晨探望宇文至时在衙门里的见闻,以及找到账本后自己和张巡、雷万春两人的初步打算,简略地跟秦氏兄弟两个描述了一遍。
  “也许你们几个想到的,是目前唯一可以救子达脱身的办法!”听完王洵的描述,秦国模轻皱眉头,低声分析,“我和国桢昨天刚回到家,就被父亲勒令不准再出门。直到今天早晨,家父去上朝,才寻了个机会,偷跑出来找你。先前压根儿不知道宇文小子已经出事儿,听你家的下人说了一嘴后,惊出了一身冷汗,赶紧四处托人想办法。但这个节骨眼儿上.........”
  叹了口气,他不知道该怎么跟王洵说下去了。连自己的父亲都决定袖起手来旁观,兄弟俩转弯托的人情,谁还肯真正尽心?不过是碍着胡国公府的颜面,勉强对付两句罢了!真正肯出手相助的,恐怕不会有一个!
  好在王洵经历了一上午折腾,心里边已经把很多事情看明白了,对秦家不再向先前那般失望,反而笑了笑,低声安慰道:“你别着急,子达暂时不会有性命危险。大不大了是多花几个钱的事情。都到这时候了,你我两家会心疼那点儿钱么?”
  张巡在旁边听见,也笑了笑,低声说道:“据我了解,世伯那个人,向来是面冷心热。一旦他知道宇文子达的确是被人冤枉了,想必不会真的置之不理。我听人说这件事情背后牵扯甚多,也许世伯他们这些长辈需要一点儿时间弄明白幕后真相,才好出手把问题彻底解决掉。不会像咱们这些人,只管如没头苍蝇般乱撞!”
  见两位朋友如此体谅自己,秦国模心里更觉得过意不去了,苦笑了一下,叹息着说道,“长辈们不愿意此刻出面。的确是有一些不得己的苦衷。我上午时已经探听过了,李相对杨国忠早有不满,只是这两年看在贵妃的面子上一直隐忍罢了。此番不出手则已,一出手,恐怕就不会再留任何情面!”
  秦国桢平素虽然表现得大大咧咧,关键时刻,心思之细腻却丝毫不亚于其兄,看出王洵的笑容很勉强,想了想,低声补充道:“咱们这些晚辈身上都没实际官职,平素胡闹惯了,此刻继续胡闹也不会让人往歪里想。可长辈们如果现在出面,就等于亮明了身份站队。要么站在杨家一边,要么站在李相和王大夫的一边。而且队伍一旦选定,日后就再也无法更改!就在今天早上,工部、吏部和刑部,已经有几个郎中一级的人告了病假,出城避祸去了。永穆公主和常山公主的车队今天一早也去了城外的庄子上,说是与家人去打猎,估计没几个月不会再回来!”(注1)
  不像武后当朝之时,党争一起,动辄人头滚滚。此刻朝廷中的权力倾轧后果已经柔和了许多,但站队失误者,在秋后算账之时,也难免要往岭南走一遭。有着隔壁程家的活生生的例子在,再理解秦国桢的话,对于王洵就不是非常困难了。况且宇文子达跟秦家哥俩的交情是晚辈们的交情,与胡国公府干系不大。出了事儿,秦老爷子肯帮忙属于对晚辈的看顾,袖手旁观也是人之常情。想到这儿,他又笑了笑,低声道:“咱们自己惹下的事情,还是尽量自己解决得好。长辈们已经够辛苦了,没必要给他们再惹麻烦。什么时候咱们自己实在没办法了,再求长辈们帮忙,他们难道还会真的不管么?!两位哥哥这几天尽管呆在家中,少惹老爷子生气。子达这边,我先全力对付着便是!”
  “你也多小心些!”秦国桢笑了笑,顺手从怀里掏出一页叠得方方正正的纸,,“这是我从一个地方偷偷抄录来的。可能对你会有点儿用场。仔细收好了,除了张大哥和曹大哥之外,轻易别给第四个人看见!”
  见秦国桢说得郑重,王洵赶紧双手纸片接过来。目光匆匆在上面一扫,心中立刻感觉舒服了许多。秦家哥俩还是很仗义的,这张看上去毫不起眼的纸,可以说是雪中送炭。纸片上面,细细密密写了很多人名。每个人名之间都用墨线连了。正是一张京师官场上各路神仙小鬼之间的关系图。
  如果一个新入京的官员得了这张图,就可以明白自己哪些人可以惹,哪些人必须跟紧,无形中相当于求到了一张“护官符”。而对于此刻的王洵等人来说,一直没弄明白的万年县衙门跟上层人物的关联,同样在纸上写了个清清楚楚!
  小心翼翼地收起纸片,王洵向秦家哥俩郑重施礼,“多谢两位哥哥。有了他,子达就更安全了几分!”
  “子达还不是我们的朋友么?”秦国模笑着反问。然后又想了想,低声叮嘱道:“杨国忠那个人,根本不能以常理推测。身为当朝重臣,却总是喜欢玩上不了台面的勾当。此番你替子达逼他,即便他不得已出手相救,恐怕日后子达也会成为杨家的眼中钉。所以,你千万别泄露了自己的行迹。另外,一旦子达出狱,立刻安排他离开京城!”
  “这一点,我已经想过了。其实若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我们也不敢招惹杨国忠!”王洵笑了笑,点头致谢。
  “还有,我跟国桢最近可能不方便外出。但咱们之间的联系千万不能断。有些消息,我会找机会不断送到你府上。你若是有急事,便去我家,只要跟门口的仆人说前来讨要忘在我家中的貂皮大氅,他们自然会明白你是什么意思!”
  “知道了。非常时期,两位哥哥也尽量小心。”王洵想了想,点头答应。
  “救出子达之后,如果有可能,我建议你也去渭河边的庄子躲上一阵儿。按照家父的分析,眼下李相的实力已经远远不比当年。纵使这回拉上了王大夫一道出手,此番斗法,恐怕没有三、五个月时间也分不出个胜负来!”
  秦国模年龄比他大很多,所以少不得要叮嘱得仔细了些。知道对方处于一片好心,王洵都笑着答应了下来。又仔细想了想,秦国模发现基本上需要告诉王洵知道的话,自己已经都叮嘱完了。便笑了笑,建议大伙赶紧回家向长辈报平安。
  “那我们也回驿站了。回头,再登门向令尊问好!”看看天色又已经擦黑,张巡向雷万春使了个眼神儿,笑着拱手。
  “嗯,晚上还有几个朋友要见,我等就先告辞一步了!”雷万春心领神会,一道上前冲大伙拱手。
  五个人互相道了别,分头各自回家。走到半路上,秦国桢忽然叹了口气,转过头来,对着哥哥低声说道:“咱们这回,恐怕是让明允失望了!”
  “是啊。经历了这么一遭,恐怕明允再不是先前那个小孩子了!”秦国模也觉得非常无奈,叹了口气,闷闷地回应。
  “唉!”秦国桢又报以一声长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渐渐长大的王洵王明允,还会向先前那般,毫无心机地跟人交往么?过去的日子虽然任性胡闹了些,彼此之间,却是没掺杂一点市侩成分。当时不觉得如何,现在即将失去时,却忽然觉得非常非常珍贵。
  可男人终归是要长大。抬起头来,他冲着天空轻轻吐气。忽然发现今晚的月色很亮,半块白玉般的明月周围,大大的围着一个同样洁白的圆圈。
  那是即将变天的征兆,已是深秋,风会越来越冷。
  注1:王大夫,即京兆尹王鉷,因为他还身兼户部侍郎、御史大夫等多个要职。郎中:唐代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相当于副部长),郎中(相当于司长)。
  第二章 初雪 (六 上)
  第二章 初雪 (六 上)
  “要变天喽!”陈记珠宝行的供奉余老四捶了捶自己的腰,打着哈欠咏叹。
  外边的天空依旧是瓦蓝瓦蓝的,秋风约略有一点儿凉,但是远没到透骨的地步。可整个店铺里的伙计们却都对外边的万里晴空视而不见,纷纷点着头,附和余老四的说法,“是啊,是啊,最近货走得很慢呢!”
  “是啊,是啊,很多人家都去渭河边上忙秋收去了,货走得可不就慢了么?”
  “瞎折腾!”
  “没辙,谁让咱们住在天子脚下了呢!”
  京师里的百姓,自打会说话时起,受到的就是同样的熏陶。因此对头顶上的风吹草动素来敏感的得多。此刻他们嘴里的变天,指的可不仅仅是真实的天气,而是朱雀大街正北,昭阳门里边的一举一动。(注1)
  也不能怪天子脚下的百姓们嘴贫。有道是龙王打架,鱼虾遭殃。每当朝廷里发生一些重大的变化,最先受到冲击的,肯定是京城里的这些草民。且不提天后在位时,每隔三年五载就要杀得人头滚滚。就拿最近几年的时局变换来说吧,随便一次权力的重新划分,市井中都要萧条上好一阵子。往往神仙们还没分出胜负,底下的草民们家里却已经没米下锅了。
  最近的兆头又不是很好。那些公主、郡主、公爷,侯爷们成群结队地往渭河边上跑,说是去庄子里边查验秋收,可是把家里的箱笼都装在马车上了,看样子没个一年半载根本就不打算回来。紧跟着,那些平素招摇过市的勋贵子弟们也都销声匿迹,据说是被老一辈关在家中闭门思过,什么时候能再出来不得而知。
  这两类人,平素都是珠宝行的重要主顾。没了他们,整个铺子立刻变得门可罗雀。也难怪余大供奉又想起了他的老腰,整天捶捶打打,抱怨个不停。
  若是整条街面上的所有店铺都一样萧条,大伙心里边也许还会好受些。人不患贫,唯患不均。看到别人跟自己一样倒霉,自然就不会觉得老天爷处事不公。偏偏就在陈记珠宝行的斜对面,那家朱记南货铺门前始终停满了各式马车,就好像京师里边的风云变换与他家无关一般,每个从朱记出来的贵客,身后的家仆手里都拎着大包小裹。
  “人比人得气死,没办法!”余老四眯缝起眼睛,盯着斜对方的朱记,目光中充满了嫉妒,“月盈则亏,水满则溢,早晚有那么一天……”
  忽然,他停止了诅咒,眼睛瞬间张大。正在忍受余老四喋喋不休的伙计们耳边猛然失去了噪音,都是微微一愣,旋即,纷纷把脑袋扎到窗口,眼睛盯向了余老四所盯的同一个位置。
  那个人绝对不是去朱记南货行买东西的,光看他那身朴素得已经到了寒酸地步打扮,余老四就相信,对面朱记南货铺里边随便摆出一样东西来,此人都不可能买得起。可那个人身上,又带着股子说不出的骄傲与自信,仿佛朱记门口往来客人眼里那鄙夷的目光都不存在般,信步向里边走去。
  “有热闹看了!”凭借直觉,余老四幸灾乐祸地想到。京城里有一种混混,专门以敲诈商家为谋生手段。只要看中了谁,要么在商铺内叫嚷丢了装钱的荷包,要么说被地砖崴坏了脚脖子,总之,商家到最后不拿出点儿钱来免灾,此事儿永远不会完结。
  但是,近十年来,敢到朱记南货铺敲竹杠的,余老四今天还是第一次看见。京师里边,有谁不知道朱记南货铺的掌柜朱七爷,当年是跟着贵妃哥哥杨节度从小玩到老的好兄弟?所谓朱记,其实就是杨记。只不过顾忌着高祖当年达官显贵不准经商的遗训,门口挂了只“猪头”罢了。
  十多年前,杨国忠还没有凭着妹妹的关系当上节度使,就敢将几个不长眼睛到朱记讹诈的地痞打断了腿丢进曲江池去喂王八。如今杨家的地位在京师如日中天,居然还有人敢打朱记的主意,要么此人活腻歪了,要么此人是个外地来的乡巴佬,根本不懂得京师里边的水深水浅。
  朱记门口迎客的伙计估计也是这么想,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的份上,伸出胳膊,赶在不速之客进门之前拦住了他,“干什么的?看看门口的招牌再进来!”
  “哦!”衣着朴素但非常整洁的客人后退几步,抬头看了看朱记的金字匾额,又以同样速度走了回来,“这里不是朱记么?难道我走错地方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