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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魔幻玛丽苏世界修仙 第34节

  忽然, 大地被一阵奇异的脚步声惊扰。
  地面的碎石一颤一颤, 连带着穴兔的身体都上下跳跃, 好像是有什么庞然大物在迅速接近。
  兔人们飞快躲藏进洞穴,只露出两只小眼睛在地平线上围观。
  他们瑟瑟发抖,因为类似的阵仗最近频频出现。
  ——数量众多的夜魔不知道从何处赶来,带来遮天蔽日的乌云和死亡。
  因为草原被污染, 这种邪气入侵一直渗透到了草根,一路上的食草生物全部被迫离开了家。
  草原上天天都是拖家带口逃亡的羊群、地鼠、鸟雀、双头牛,一日都没有宁静。他们穴居兔人的窝一般都深入底下好几米, 所以侥幸逃过一劫。
  即便如此,栖息地附近的食物也全部被污染了, 他们只能背井离乡。
  “爷爷,那不是夜魔吧?”
  小兔人问。
  因为他们看到一个大得出奇的人在草原上狂奔,大船一样的脚踩在地上激起一片尘沙。
  他挥汗如雨,不停向前跑去,比起来穴居兔的身高居然还不到这人的脚踝。
  从精灵领地一路追着乌云跑出来的阿布粗喘着气,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跑了多远,也不知道究竟到了何方。
  起先,他还能勉强追逐着夜魔群,到后来他们一瞬间消失无踪,他也最终失去了方向。阿布看不见元菱的去向,也找不到夜魔的踪迹,只能凭着直觉,跟着动物们迁徙的方向前进。
  白天他不停地赶路,无数牛马被他撇在后头。
  晚上他就着奔流的河水喝饱肚子,躺在草地上入眠。
  又一次停下脚步,阿布茫然地看着远处烟雾朦胧的群山,觉得眼睛干涩,他使劲揉了揉,继续迈步。
  ——草原那么大,她到底去了哪里?
  两只穴居兔从洞里探出头来,小手悄悄扒开草根看向那个缓慢远去的人影。
  小兔子说:“那是巨人吗……长得好高大,可怕,像座山!”
  兔爷爷摸摸胡子:“但是看起来不大聪明的样子。”
  “孩子别怕,巨人都是笨笨的,他们本性不坏,比人类好相处多了。”说着,兔爷爷又挎着小篮子开始采集嫩草,“快些干活,我们必须要在日头西斜前收集足够多的食物回家。”
  爷孙俩又开始了专注的忙碌,忽然,小兔人看到自己面前的草地被一道黑影遮蔽了。
  他默默回头,看到一座人形肉山就蹲在身后,一双‘铜铃’般的黑眸看着自己。
  小兔人:(????)!!!
  吓到灵魂出窍。
  阿布脸颊和鼻头都被冻得红通通的,他瓮声瓮气开口:“你们好,我要找人。”
  面前的草地上,两只小得看不清脸的兽人抱在一起瑟瑟发抖,发出尖细惊恐的叫声。身边还丢着一些采集好的小花朵,散发着好闻的香味。
  阿布饿得头晕眼花,下意识吞了吞口水。
  一个大得如同小山的人对着自己咽口水……
  小兔人直接崩溃大叫:“白花草原上没有人!这里只有狼,好多好多狼!我不好吃的,不要吃我和爷爷啊啊啊!”
  阿布根本没听清这小家伙在叫嚷什么,他挠了挠头,又重复了一遍:“我要找人。你们有看见人从这边经过吗?”
  双方鸡同鸭讲了一阵,还是年纪大的兔人爷爷率先镇定下来,他大着胆子上前。
  “陌生的巨人啊,草原上没有人类,但是离这里最近的城邦是鞑靼城,那里有好多人!密密麻麻的,恐怕有好几万人口!”
  阿布眼睛一亮,女神大人知道草原上没有人烟,她一定会去有人的地方!
  他伏低身体仔细去看那只小小的穴居兔人:“请问,那座城在哪里?”
  兔人爷爷捋了捋胡子:“那可真是好远好远的距离啊,你必须穿过这片白花草原,起码需要两个月才能到达!”
  当然,两个月是穴居兔的脚程。
  阿布露出绝望的表情:“太久了……她不会等我的。”
  “有一条捷径,但是需要翻越狼牙悬崖。那太危险了,你会死的!”
  兔子爷爷双手乱甩,“你会被大风吹下悬崖摔死,会因为抓不稳石块掉入深渊,也可能被树枝挂倒,直到饿死渴死在上面。”
  “我不怕。”阿布咬紧了牙关,脸色煞白,但他还是坚定地点点头。
  过了一会,两只兔人相互依偎着站在原地,看那魁梧的巨人身影逐渐远去,消失在茫茫草原的尽头。
  “爷爷,翻越狼牙悬崖真的能快速到达人类城池吗?”
  “当然是真的。”
  “他一个巨人,去人类的城池干什么?”
  兔子爷爷眯着眼睛回忆:“我听我的太太爷爷说起,他也曾听说过一个主动去翻越悬崖的巨人,和我们见到的这个一模一样,笨笨的,不太聪明的样子。”
  “那个巨人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呀,他成为了神明的守门人。”
  ……
  狼牙悬崖就是在山巅的一排犬牙交错的怪石,根本没有下脚的地方,环境艰苦程度只会比穴居兔人说得更甚十倍。
  这里的狂风卷着碎石块砸在身上,尖锐疼痛。
  因为石块裸露留不住植被,连生长的树木都没有,只有稀疏坚韧的杂草插在石缝里,没有动物居住在这里,甚至连靠近的都少。
  阿布站在山腰上,头发被狂风吹得乱七八糟。他仰头看着这座根本不可能靠人力爬过去的悬崖。
  它就像一座天堑,隔开了人世和荒原。
  人类的炊烟和灯火在山的那边,冷清和寂静在他的这边。
  阿布深深吸了一口气,随手从地上拔了些草叶塞进嘴里嚼着,他狠狠擦了擦脸,往山顶走去。
  他越来越强壮了,他不害怕。
  山越往上爬越是陡峭,到最后已经接近七十度的直角,阿布必须将双手双脚紧紧攀附着锋利石块才能不掉下去。
  他身上被撕破的衣服随风飘荡,旧伤因为元菱赐予的丹药迅速痊愈了,只留下斑斑驳驳的伤疤。
  阿布往后看了一眼,黑洞洞的深渊仿佛一张巨口。奇怪的是,他竟然不觉得恐惧。
  因为此刻他的心里满满的全是装的另一个人。
  手指用力扒着岩石,鲜血顺着被划破的指头流下,年轻的巨人坚定地看着高处。
  为了见到她,他充满了力量。
  “我会找到您的,我一定会……”
  狂风呼啸而过,带着讯息去了远方。
  元菱回过头,好像听见了谁的说话声,但她身后明明并无旁人。
  正在思索的时候,巴顿忽然道:“找到了。”
  元菱扭头,见狼人停在一处并无特别的土坡前,附近除了一成不变的草地就只有一棵歪脖子枯树。
  她表情怀疑:“所以,你的家……就是这里吗?”
  所以巴顿和父亲过去的家:厅堂就是这片草地,卧室是那片草地,厨房是远处那片草地,茅房就是那棵枯树呗?
  巴顿像狗一样趴在地上仔细嗅了嗅气味,表情严肃地点头:“是的。”
  “站远一点。”
  男人双臂用力握紧树干,然后胳膊上肌肉鼓起,以一种匪夷所思的力道,直直将深埋在地里的枯树连根拔了出来,露出底下一个挖好的土洞。
  巴顿将元菱以为是茅房的枯树丢到了土坡下面,然后站在洞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望着里面。
  元菱凑过来看了看,见洞里只是埋着许多沾满尘土的锅碗瓢盆,另外还有几件衣服,没有什么特别的。
  “你在看什么?”
  巴顿似乎从回忆里脱离,他甩了甩头,两只耳朵耷拉在后头,表情有些落寞。
  “没什么。”
  他把洞里的东西都拿了出来,挑挑拣拣,最后找出一条最完好的黄色斗篷递给了元菱。
  她伸手抖了抖,于是黄色的斗篷成功变成了米色。
  元菱看见男人的窘迫,微笑道:“谢谢。”
  巴顿眨眨眼,心里觉得有些高兴,耳朵又竖了起来。他自己则随便找了一条衣服比划了一下就往身上套。
  套到一半就停下了。
  上衣还好说,解开几颗扣子大约能凑合,但是裤子……
  这是四年前、还是五几年前的衣服了?那时候他还没成年,现在穿起来……有点紧。
  特别是屁股那块。
  他试了几次,裤子都没办法成功套上。套上以后也只有两个结果:要么他一动不动地站着,无法行走和跑动;要么裤子尸骨无存。
  站在原地思考良久,狼人一把将衣服扒掉重新拍回了洞里。
  他回头嘱咐元菱:“你在这里等着,我去捕猎,很快回来。”
  他的话言简意赅,下一瞬,高大的男人摇身一变又恢复了毛茸茸的巨型灰狼的模样,快得像魔法。
  皮肤变成毛皮,手指变成利爪,人的五官变成狼头。
  有力的四肢跃出山坡,很快消失在了一望无垠的草甸间。
  呼啸的风吹过巴顿厚实的长毛,他的黄眼睛眯起,两只耳朵不断变换着方向,敏锐的嗅觉早已锁定心宜的猎物。
  他显然更适应狼身的形态。
  人身虽然灵活,但总难以控制身体本能的悸动……
  巴顿有些苦恼,就好比昨晚,他就十分想让元菱摸摸自己的肚子,但显然少女并没有这种需求。
  满足女性的需求,就是雄性应该做的。
  巴顿飞驰电掣在草地上,一些胆小的穴居兔被他吓得嗖嗖躲进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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