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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章 【强者恒强,需要压力】

  两人在床上激战到了凌晨五点才休息,杰西-利西亚克从来没这么疯过,但她一点都不后悔,这种刺激是她从未体验过的。
  有时人们追求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中的速度与激情。
  运动员普遍充满活力,郭旭更是身体素质超强的nba球星,不是普通人能比的。杰西和他缠绵后,暗叹自己大学时交往的男朋友就是废物,幸好一毕业就分手了。
  至于郭旭的二重身,杰西现在的心态就像中国的老广告,像刚吃过一根肉……哦不,是吃了一根火腿肠的李东宝,葛玲是谁?(葛优:我忽然觉得这个广告怪怪的。)
  杰西嘱咐郭旭8点钟叫醒她,还要去餐厅上班,揽着他睡着了。
  郭旭没睡,他只需再熬一个小时就会变的很精神。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他静静的思考了很多事,关于自己,关于二重身的灵魂在哪里。
  现在他完全放心了,二重身的性格很内向,不怎么爱说话,做事努力生活乏味。这样的一个普通吊丝,就算灵魂穿到了地球一和他互换生活,也掀不起任何风浪,更不可能绿了他,大概只会让太阳众人发疯。
  队里的mvp在比赛日忽然变的不会打球了,连话都不会说,这是多么让人崩溃的事啊。
  这种人连普通女人都搞不定,就算二重身从奥兰多坐了六小时飞机去了菲尼克斯,也发生不了什么。估计他和梅根一交谈就吓的不敢说话了,开口也得变结巴。两人气质差距太大,梅根也能看出那是冒牌货。
  强者恒强,可以让身边的人感觉有依靠。而弱者,不管给他什么样的优越条件,他都会紧张不安。人天生都是懒惰胆怯的,也就是说大多数人是弱者,他们自然会拥戴强者。
  有的人往人群里一站,所有人都会不自觉听他的,郭旭就是这种人,二重身呢,他在饭店打工都得听杰西的。
  六点钟,郭旭准时离开了奥尼尔的豪宅,回到了那间破烂公寓。
  时间循环里最糟糕的一点,就是每天早上六点,他感觉就像做了一个非常真实的梦。在循环中他不会睡着后做梦,也许因为这一切本就是梦境?
  重启后郭旭并没有再去找奥尼尔,也没去见杰西,开始锻炼身体素质。
  他要保持规律,两天假期结束了。只有劳逸结合,他才不会感到厌烦,如果天天都在玩,去唱歌,去约会,不干正事,他会感到空虚。
  时间循环的好处,是只要郭旭不说,除了他以外,其他人不会记得任何事。
  奥尼尔不会怪他明明说好了,第二天却没去找他玩;杰西不会知道两人曾经在一起过,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开朗的杰森郭;里弗斯不清楚和人约定过早上做体测。
  就算郭旭想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也做不到,在时间循环里,大家都像喝了一种名叫“醉生梦死”的酒。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以后的每一天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你说这有多开心。
  很快又过了两个月,郭旭用不同的方式和杰西约会,完成了杰西很多梦想,有时是她期待的爱情邂逅、表白方式,有时直接复制了电影的经典场景。
  他们像《爱乐之城》一样在奥尼尔别墅花园的路灯夜景下跳舞。
  她像《爱情与灵药》一样脱了衣服才发现屋里还有个奥尼尔,十分尴尬。
  他像《魔力麦克》一样表演了一段脱衣舞,从此节操是路人。
  他们像《床伴逐个数》一样在奥尼尔家的室内球场打篮球,输了脱衣服。
  还有《初恋五十次》、《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五十度灰》等等……
  好吧,最后那个没有,一天时间太短了,他也没那么变态。(那为什么说遗憾?)
  有天郭旭还上演了拳皇。杰西作为明星厨师当然有不少追求者,有个人看郭旭不顺眼,晚上找了一群人要收拾他。
  这一架郭旭发挥特别好,上午去球馆打球热过身,穿的还是运动装、球鞋,动作敏捷无比。他放倒了五个人,其中包括一个一米九的大汉。
  郭旭给了其一套组合拳,最后用一个跑酷的侧空翻将其踹翻在地,就像《美国队长2》里队长pk雇佣兵最后那一下,惊呆路人。
  不等警察来,郭旭拉着杰西的手就跑了,他不愿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去警局扯皮上,哪怕他们是占理的一方。
  又过了一周,郭旭打篮球腻了,去中佛罗里达大学打橄榄球。
  中佛罗里达大学就在奥兰多市中心,是一个规模很大的学校,全美三大光学中心之一。而美式橄榄球是美国最流行的运动,为北美四大职业体育之首,学校里有个很棒的橄榄球场,经常有学生组织比赛。
  美式橄榄攻防进行回合制争球、没有跑位限制,并且可以向前抛掷传球,这运动的目的是要把球推进到对手的端区得分,得分方法有多种,包括持球越过底线,抛球到在底线后的队友,或把直放在地上的球踢过两枝门柱中间射门。比赛时间完时,得分较多的一队胜出。
  这是对抗性很强的接触性体育运动,由于球赛中往往会与对方球员有强烈的身体冲撞,因此球员需穿戴头盔和护具出场。郭旭打橄榄球能锻炼爆发力、横移闪躲、力量。
  他参加的是两个学生社团之间的对抗赛,加入了弱势一方“中国俱乐部”,是由留学生和华人组成。
  对手是“美国国家荣誉生”社团,听名字就很拽。怎么选出来的呢?学术能力、领导能力、受欢迎程度等从各个方面评价学生信息之后经过老师票选脱颖而出,和中国的三好学生似得,是一群校内精英。
  然后精英们被爆冷干翻了。郭旭的位置是跑锋,一个速度在nba出类拔萃,还是跑酷高手的人上了橄榄球场同样如鱼得水,哪怕有几个人是校橄榄球队的成员也拿他没办法,速度太快了追不上,只靠对抗凶猛没用。
  郭旭的反应速度也远超常人,他在跑动中可以用余光观察到侧面的威胁,预判对方的动作并进行闪避。
  观众们全都傻眼了,中国俱乐部获得胜利后,郭旭就会被拆穿身份,大家都不信他是学生,身体素质好的能进nfl,选秀顺位肯定会很靠前。
  这提醒了郭旭,奥兰多有一支职业橄榄球队,afl联赛的奥兰多掠夺者队。接下来他准备去那边训练玩玩,大学橄榄球水平太低,他参加就是虐菜意义不大,他需要压力。
  玩橄榄球穿上装备负重锻炼冲刺效果不错,他还必须集中精神,顺便锻炼反应,一旦被人扑倒那滋味可不好受,比自己练冲刺跑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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