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节

  前者更在意名声, 沈佩只是一个五品小官, 与天生皇亲贵胄的恒王地位有天差地别, 算不了什么,要是因为一个区区小人物,而影响殿下的名声和在朝中百官心中的印象, 那就得不偿失了。
  幕僚劝恒王忍一时之气,暂时不要理会沈佩,先挽回名声重建势力。
  说元焕多恨沈佩,倒也没有,毕竟他还不知道刺杀一事是沈佩自导自演的戏码,更多是被沈佩在中正门外摆了一道的不爽。
  而且明明一开始是他掌握了主动权,他是王爷,沈佩只是一新进翰林,他还极有可能发现了沈佩的隐秘,却没想到结果是他被沈佩弄得灰头土脸,如今还不得不离她远远的。
  不过这又如何,来日方长,他等着看有朝一日沈佩对他奴颜卑微的样子。
  似乎是想象到了那个画面,元焕不觉微眯了眯眼。
  他冷冷笑道,“给我盯住了沈佩,每天都与我禀报。”
  “是。”手下心中一凛。
  ……
  “沈大人实在叫我等佩服。”数位官员捋须赞叹道。
  沈佩微笑道,“众位大人过誉了,此次还是有赖众位出力,沈佩只是从旁协助罢了。”
  不贪功不冒进,还足够谦逊,这些官阶哪怕在沈佩之上的大臣听了心里也舒坦。
  这份功劳明摆着就是沈佩的,他们若抢了未免吃相难看。而且这沈佩实在是个难得的人才,不仅在督查司风生水起,而且又是协助大理寺卿办案,又是与户部共同查账。
  短短两三月立下的功劳就不小,可以说是令人惊叹。
  而且听闻和沈佩一起共事的官员没有不夸她的,原以为有胆子敢查到恒王身上的沈佩会是个刺头,不想却很好相处,处事合宜,懂得推功让人,哪怕和她一处的都能分到些功劳。
  这样一来沈佩也如愿地化解了大多人的敌意。
  沈佩会做人,更会做事有才干,大理寺卿和户部的主事先后都找过督查司抢人,然而督查司还舍不得放沈佩走呢。
  虽说之前查到恒王门下在江南盐铁税上的问题,引发朝堂震动,惹出这么大的事。但同样也令沈佩崭露头角。
  督查司的人心中也有思量,比起得罪权贵,更怕成了朝中可有可无的存在。
  有这么一出,让督查司重新震慑了朝堂一回,也没什么不好的。
  更重要的是,沈佩真的很好用,哪怕是什么沉疴旧账,棘手问题,到她手上都能解决。而且沈佩现在又仅是五品詹事,既高不到争权夺利的地步,也不会低到不方便启用。不趁着她还未升上去最大化利用,实在是可惜了。
  至于沈佩会不会升官,没有人会怀疑,单是程首辅就相当看重沈佩。
  听闻他两次请沈佩到他府中吃饭,他家夫人见沈佩容貌才干俱佳,又前途正好,想要将小女儿说给沈詹事,后却被沈詹事给拒绝了。
  程首辅非但没有生气,还觉得沈佩人品如美玉,回头就说他家夫人做的不妥,然后没过两天就亲自为小女儿许配了另一桩婚事,比较起来还真不如沈詹事,而且还是远嫁。
  可以说程老是个奇葩,朝堂上不少人觉得他太过刚直,就好比是茅坑里的臭石头,他当上首辅都有两三年了,连自己的子侄女婿都不曾谋划过,偏偏对沈佩青睐有加。
  却不知这有一半都是沈佩谋划得来的,之前为了消除恒王这个隐患,她自然是思虑周全,连那道折子该交给谁她都是想好了,她从没想过自己交上去,不说风险大,而且由她一个新进小官递折子,天子未必会看上一眼,她要找的代为转交的人选就是能令天子重视,同时能不惧与恒王这样的宗亲皇族敌对,能够彻查到底的人,程首辅。
  若非程首辅彻查到底,证实了她的折子上所述为实,恒王也不会这么狼狈,牺牲了门下大部分势力才得以保全。她也得以安全无虞。
  对于自己的仕途,沈佩没有想过结党营私,也不会贸然投靠到某个派系,程首辅这样偏位高孤直的大臣,反倒可以来往。
  但沈佩心中通透,程首辅是可以信任的长辈上官,却不能完全交托性命。
  这些时日的来往,也让她更加了解程老是什么人,他固执孤直,却也古板迂腐,他青睐欣赏沈佩是因为她所表现的才干品行。但若有一日他知晓沈佩乃女扮男装,怕会是第一个要求陛下将她斩首正朝纲的人。
  沈佩没有什么感伤的,前世时她就见多了,曾经敬重效忠她的下属,视她如子侄的长辈,以国士待她倚重她的天子,蒙她所救的百姓。
  最后落得个举世皆敌的下场也是可笑。
  想她闭眼时最后一刻还挣扎着想要翻盘,蒙得上天垂怜,能够重活一回,她定好好珍惜。
  “沈詹事,随我进殿吧。”
  沈佩无声地拱了拱手,赵内侍笑容更深,这位怕是要升官了。
  承元三年春,沈佩晋为从四品,中书侍郎,年二十。
  沈佩大概是天子继位以来,晋升速度最快的,一年时间不到,就从六品翰林升到了从四品中书侍郎,这可是越了五级啊,而且朝中还没什么异议,可见沈佩在官场之中的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萧函哪怕是久居宫中,也常常能听见或是在奏折上看见沈佩的名字。
  萧函不会因为是小说的男主女主而有所偏帮,而哪怕现在的沈佩行事直接改变了这个小说世界应有的走向,她也不在意。
  而能排除万难,在朝堂中站稳,这也是萧函的本事。
  沈佩的晋升理所当然,是有实打实的功绩。
  “这怎能让我不升她官呢?”萧函对9526道。
  9526早已经不能直视原来的小说了,难怪宿主不看。
  沈佩在朝中步步高升,春风满面。
  反观恒王在朝中,步步受掣肘,既要挽回名声,又要恢复以往势力,才稍稍恢复了些元气,就听闻了沈佩升官的事,脸色不免有些难看。
  官阶上了四品,尤其是在京中,也就相当于真正参与到朝政决议中了,而且还是中书侍郎这样特殊的位置,经手天下各地奏折。
  当时以沈佩的功绩升个三四级都不成问题,
  萧函想着正好中书侍郎有个缺,前一个是原身培养的心腹,派去地方当知州历练了,便道,“就中书侍郎吧。”
  连程首辅都不禁一愣,但他也想到了中书侍郎暂时空缺,陛下也一直没决下人选。
  可沈佩未免资历浅了些。
  他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发现虽然也有其他资历合适的,论亮眼的,还真比不过沈佩,他也就没什么异议了,还心道,天子果然爱才。
  恒王元焕的心情可就不怎么美妙了。
  而他身边的幕僚也如是,虽然早早地就效忠于恒王,恒王功成则他功臣,但看沈佩不过二十便已玉带加身,还是不免生出了些羡慕嫉妒之心。
  但他还是收了心神,尽忠道,“如今沈佩身处要职,殿下不妨摈弃前嫌,试着与她和解。”
  这是上策,若能达成再好不过。
  哪怕恒王是特权阶级,想弄死或者贬谪一个正凌云直上的中书侍郎,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见着恒王仍然面色沉如水,幕僚继续劝道,“若是天子身边有一个与我们交好的人,自是有益无害,何况还是中书侍郎那样要紧的位置。”
  闻言,恒王眸中闪过一丝炽热的野心,连心中对沈佩那点复杂的情绪也盖过去了。
  与沈佩和解?
  恒王扯起唇角,笑意带着些许傲慢讽刺,“我自有法子让她听我的。”
  沈佩升为中书侍郎虽然顺畅,但也大大扬名了一把,而且这还不是像之前设计恒王那样昙花一现的名声,而是实实在在,只要她还在这个位置上,名声就不可能消减的。
  自然也少不了朝堂上未来的明枪暗箭,旁人的耳目。
  但沈佩更清楚,地位权力有时也是保护符,让她不会被随意拿捏的,而且她能施为的余地也多了。
  她也曾有过抱负豪情,哪怕死了一次也未曾消退过。
  第206章 女扮男装的正确操作
  “陛下。”沈佩谦声道,作为中书侍郎, 日常见到陛下的次数也多了。
  甚至每隔两日都有一次为天子阅读奏折的机会, 当然那都是不怎么重要琐碎的奏折, 涉及机密的, 沈佩还没有资格看。
  而读阅奏折时,沈佩也会尽量言简意赅,
  但当看到其中一份时,沈佩微顿了顿。
  “泫州一妇人八年生六名女婴, 前五名都被婆母夫婿溺毙, 三月诞下第六女, 此妇人为护女, 持刀砍伤夫婿婆母。知州怜妇人慈母心肠,希望能宽恕罪行,此事于泫州已引起百姓非议,知州忧心处置不当,辜负皇恩。”
  这折子还是沈佩特地留的,若是等到明日送到程阁老等朝臣那边, 恐怕还会觉得泫州知州小题大做, 拿这种事来劳累陛下, 沈佩不用想, 也猜得到结果会是依法处置。
  泫州并非富饶之地, 溺毙女婴恐怕也不是少数所为。
  萧函忽然对沈佩道,“你觉得如何?”
  以往沈佩是没有点评奏折的权力的,但天子既然问, 她就可以答。
  “臣……”沈佩触及天子眸光,心思一转,竟不加回寰坦然道,
  “若生下女婴便溺毙,女子人数减少,那谁来为我大宁繁衍人口,养蚕织布,长远以来,于国不利,臣以为溺死女婴当处以罪刑。”
  天子竟也只是平静道,“列入国法,倒不是小事,还得经过朝议。”
  她又道,“大宁历来的人口如何?”
  沈佩不过想了想,就答出了具体的名目,
  萧函又详细问了几个问题,沈佩同样应对如流,她曾与户部一同查过账,那时她便有留心记过。
  萧函轻轻一笑,“予你三日时间,若你能说服内阁,那便议。”
  沈佩退后一步,跪下,“臣领命。”
  除了长袖善舞,沈佩也不惧担事。
  这份奏折在她心间起了一丝涟漪,只是那瞬间罢了,沈佩又是那个温恭有礼进退得宜的沈侍郎。
  她早已不是初入官场会将情绪显露在脸上的愣头青。
  前世十二载为官教会了她很多,唯有站在足够高的位置,才能尽力实现自己理想抱负。
  半月后,朝堂上通过了将溺毙女婴列入国法,凡有溺毙女婴之举,以罪行判处,轻则三年以上牢狱,重则流放南疆。
  收到旨意的泫州知府也松了口气,他也知道这事报上去对他没什么益处,反倒徒添麻烦,但看着那可怜妇人,身为父母官到底是心生不忍。
  好在天子仁德,
  此事是从朱家开始,自然从朱家开刀,知府立刻命捕快将朱家的男人和婆婆还有涉及溺毙温氏女儿的人都捉到府衙来,依新律判处。
  知府又让底下的小吏为那妇人带女儿和离,寻了营生。
  如今虽人言可畏,但待新律传扬开后,这对母女日子也会好过些。
  ……
  升为中书侍郎后,有些宴会避无可避,而且还接触到更多朝堂内外的消息,但宴会也不全是善意的,也有人为的恶意。
  就像酒过三巡后,邀请她的几位官员都以借口退去,独留沈佩一人在席上时饮酒听着琵琶伎弹奏时,
  一个意料之外的人出现了,恒王元焕。
  “你们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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