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

  “这,这是——”
  宝珠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的华服。
  “这是宝珠的嫁衣啊,喜欢吗?”宋玉安拉着宝珠的手,把女装拿出来。
  手上传来细腻柔软的质感,是上好的丝绸,宋玉安轻轻抖开,是气胸襦裙加大袖衫。
  宝珠最喜欢的历史朝代,是大唐盛世,宋玉安这套婚服就是按照唐朝的制式来做的,红男绿女。
  红配绿这个颜色其实很考验人,无论是制作嫁衣的人还是穿着嫁衣的人,都是一个考验。否则一个不好就会变成乡村风格的翠花。
  宋玉安这套婚服是京城年近七旬的刺绣世家嫡系传人带着儿孙一起做的,男装是简单的红黑色,而女装,底色是红色,柯子,大袖衫上的刺绣,滚边,披帛,则是用了浅绿色的丝线来绣。
  老人家眼光好,功夫高,衣服做出来以后见过的人都说漂亮。
  宝珠也觉得漂亮极了,可是想到丈夫刚刚到话,她又有些羞涩。
  “这个,这个,我们要穿这个吗?还是不要了吧,都这么大年纪了,别人会笑话的。”
  宝珠其实没忘记,今年是他们的二十周年结婚纪念日,但是丈夫那么忙,她就没有提,而是计划着那天两人好好吃一顿饭。却没有想到原来宋玉安一直记着。
  宋玉安记得,并且做了准备。
  这个认知比眼前华丽的衣服还要叫宝珠开心几倍。但这衣裳却叫她有几分纠结,不穿吧,这是丈夫的一番心意,那不是糟蹋了么。
  穿吧,年龄摆在这里呢,到时候不知道多少人要说闲话,别看这几年明珠镇发达了,可是有些被男人洗了脑的女人真的是无可救药了。
  宝珠就见到过一个上了大学的女生夏天穿凉鞋,脚指甲上抹了指甲油,被母亲打骂说不正经,学坏了了的。
  这样的人,你就算是说破了天,也没有用。宝珠自己不怎么在意,但她的职业敏感,有时候不得不顾及几分。
  “要不咱们留着给儿子娶媳妇穿吧。”
  “臭小子娶媳妇自己去找人做,我定的就要我媳妇穿,放心,你一点都不老,还是那个娇俏的小姑娘。穿上肯定好看,来,我帮你,换上试试。”
  宋玉安这话哄得宝珠脸上的笑容更甜了,没有女人不喜欢华丽的衣裳,房间里只有他和宋玉安,宝珠心里也有些意动,宋玉安称热打铁,直接上手要帮宝珠换衣服。
  这衣服穿着颇为繁琐,宋玉安拿回来之前就和师傅请教过,什么部件在什么位置,哪一件该怎么穿着,宋玉安记得清清楚楚。此刻拿起来,驾轻就熟的一件一件给宝珠穿上。
  看着身着华服的宝珠,宋玉安眼里再也容不下别的东西。宋玉安平时很喜欢给宝珠买保养品,而岁月也给予了他们最好的优待,同龄人已经开始长皱纹了,他们却还皮肤细腻得像十年前的样子。
  很多时候,宋玉安觉得完全可以理解上辈子妹妹喜欢的霸道总裁小说里男主角的不可理喻,如果妻子是像宝珠这样的,他也想藏起来不叫人看到啊。
  不过这也只是想想,爱情分很多种,宋玉安的爱情不是为对方挡住所有风雨让对方一辈子长乐无忧,而是两个人一起成长,在各自的领域都能笑傲群雄,外人看到他们,只会道一声般配。而不会说谁高攀了谁。
  要你成长到我的高度和我一起看日出,如果你不能,那么我愿意停下脚步,陪着你在低谷赏夕阳,这是宋玉安爱一个人的方式。
  “这衣服真漂亮啊。”
  宝珠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满眼惊艳,绣娘的手艺太好,衣服上的龙凤绣得栩栩如生,像是下一秒就要从衣服上跳出来,还有胸.前的牡丹,真真是娇艳欲滴,叫人忍不住想低头去嗅一嗅香味。
  “是很漂亮。”宋玉安看着宝珠的脸附和。
  丈夫的眼神越来越炙热,宝珠也体会出来这夸的不是衣服,又是甜蜜又是害羞,还带着一丝窃喜。
  不过这衣裳看着就金贵,她也算是明白了这两天明珠镇为什么张灯结彩,所以穿着这一身,可不能乱来,连忙岔开话题。
  “可惜我不会盘头发,要是戴上头饰应该会更好看一些。”旁边盒子里的金钗步摇,也是老手艺人做的,流光溢彩,美不胜收。
  宋玉安虽然满心火热,躁动得都要控制不住自己了,但这场婚礼他期待了二十年,愧疚了二十年,怎么可能会临时三刻的毁了嫁衣。所以还是以极大的意志力把那些躁动得心思压下去了。
  “没事,到时候会有人专门过来给你盘头发,你只要漂漂亮亮的做新娘子就可以了。”
  婚礼定在三天以后,宋玉安一个月前就广发请柬了,不只是他认识的人,连宝珠的,老师,同学,学生,只要是相处得好的,还有来往的,一个没落下的全发出去了。
  不能像小说里什么全国电视台,广场led实时直播,起码要把认识的人都请来做见证吧。
  路途远的,就来得早些。第二天,宝珠一推开门就见到坐在院子里的宁嘉嘉。
  叶维国叶安国,叶宁耀几人来不了,军队里的事情不能强求,所以宁嘉嘉和嫂,韩安安来跑这一趟。
  “嘉嘉来了,你这可真早,几点的车过来的?”宝珠看看手表,有些吃惊,她虽然睡了会儿懒觉,可是现在才七点半啊。
  “没坐火车,我们开车过来的,当然就早了,一夜没睡困死我了。姑姑她们在那边睡了,我等着吃点东西去补觉呢,不然到时候你结婚我就得撑着黑眼圈去了。”
  “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做。”人家大老远连夜赶来,宝珠挺感动,知道对方喜欢吃,就打算亲自动手。
  “别别别,你可是要做新娘子的人,现在叫你做饭,待会儿宋老板还不得打死我,叶家客栈那边已经在熬汤了,我正等着呢,服务员会送过来。”
  “什么新娘子,都老夫老妻了。”叫后辈这样打趣,宝珠脸都红了。
  “老夫老妻就不是新娘子了?只要办婚礼,那就是新娘子,谁还看年纪啊,不过宋老板还真的有想法啊,结婚纪念日,以后我也这么搞,十年来一次,等到了八十岁,还可以做新娘子。”
  宁嘉嘉之后,王发财夫妇,彪哥夫妇,安之,严丽珍,还有宝珠的哥哥嫂子,老师同学也陆陆续续的到了,人太多,整个明珠镇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
  好在为了迎接这场婚礼,明珠镇的客栈一个星期以前就不再接受订房,倒也不怕住不下。
  “果然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啊,安子现在是越看越年轻了,哪里像我们,站在一起这都活生生的跟他差了一个辈儿。”
  王发财几人算是宋玉安最亲近的人了,毕竟是拜了干亲的,所以就住在了宋家。
  “不是年纪的问题,是长相的问题。”王发财话才刚说完呢,立马就被自己的老婆来了扎心一箭。
  不过他和彪哥现在关系好,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两人都挺像的,自己长得不咋样,但是娶了漂亮老婆,恨不得藏着掖着,家里啥事都是老婆说了算,所以啊,说这话的是他媳妇,他还真不敢回嘴。
  “就是,要我说,这小宋和小叶就是天生一对,两人都长得标志,哪里像我们家彪子,年轻时候这长得也不错呢,去了几年满洲里,越来越粗糙了。偏偏还不爱收拾,看他脸起皮,给他买盒绵羊油吧,他还说大老爷们不用那个,气得想揍他。”
  “两位姐姐就知足吧,两位大哥虽然比不上宋玉安,可也是不错了,还对你们好,温柔体贴的,哪里像我们家那个,整个就是冰块木头,宋老板能给宝珠办这么大的婚礼,我想吃个冰淇淋他都能端白开水过来。”
  “怀孕了不能吃冰淇淋。”从厨房端了一碗热牛奶出来的男人冷冰冰的说道。
  已婚女人在一起,不外乎就是吐槽自己男人,宁嘉嘉也加入了这个行列,没想到话没说几句呢,就被自己老公给逮个正着。
  “怀孕了!!!”
  几个女人被这消息惊得目瞪口呆,特别是知道内情的宝珠,差点儿脱口而出是不是搞错了。
  宁嘉嘉不是丁克一族,相反她年轻的时候倒是挺想要孩子的,但是结婚以后一直没怀,刚开始因为他丈夫是军人,常年不回家,所以大家也没觉得什么,等结婚十年还没孩子,老太太叫他们夫妻上医院了。
  得到的结果是宁嘉嘉宫寒,受孕难。
  这之后药也吃了,但一直没有,等她四十岁的时候,夫妻两人干脆就看开了,没孩子就没孩子吧,不想了,哪里想到现在居然听到这么劲爆的消息。
  宁嘉嘉狠狠地瞪了丈夫一眼,这人!她就是知道他们会这个反应,怕人笑话,才瞒着谁也没说的,没想到他直接就给抖露出不来了,高龄怀孕很光荣还是怎么的!
  可她这眼神没有得到半点回应,人家自觉一点没错。被人笑话总比她凑热闹不小心受伤好!
  “你打算生下来?”这里面最理智的就数王发财家的嫂子了。她问这话也不奇怪,宁嘉嘉今年都四十四了,妥妥的高龄产妇。
  “其实我也不是一定要生一个孩子,只是以前没有就算了,有了以后,他就在我的身体里,还真舍不得说不要。而且生产危险,我这个年纪,流产也不安全啊,想一想,还是生下来吧,不然以后睡觉都怕不安生。”
  宁嘉嘉说得云淡风轻,但其中的曲折只有她自己知道,不说别人,就算她爸妈,都不希望她生这个孩子,就怕她有个三长两短。但是就像她说的,没怀孕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但是怀了以后,一想到要流产,她心里就不得劲。
  她怕真去流了,自己会愧疚。
  宝珠见她这样说,也不好劝,这事情,只能他们自己做决定,外人怎么劝都不对。
  “你想好了就好,不过怀孕了就真的要忌嘴,这哪是能吃冰淇淋的时候。”
  “我也不想啊,就是馋了不行,想舔一口解解馋罢了。”
  孕妇馋起来确实没办法,几个嫂子又给宁嘉嘉传授了自己的经验。
  接下来的两天,宝珠什么也没干,就和一群嫂子一起做身体护理了,宁嘉嘉有朋友是开娱乐公司的,这块熟的很,她直接和对方要了一个专业的团队过来。
  宋玉安投资的溶洞附近有温泉,他在那边建造了一座温泉花园酒店,一群女人就带着这个团队到那边去享受,至于婚礼的事情,那不还有男人么。
  宋玉安早就开始策划这次婚礼,例如礼服,是前年就开始找人,然后去年决定最终图案。又加了钱赶工。
  连喜宴的菜蔬也是有准备了,为了这场酒宴,月亮湖去年都没怎么打鱼。
  还有叶建国那边的养殖场,也是一早准备着。
  宋玉安还把京城拍婚纱照最有名气当然摄影师也请到了。
  第165章
  虽然是纪念日,但宋玉安的目的是补办婚礼,所以,剥除了婚前的纳采问名等礼数,还有婚礼时辰之外,宋玉安都是按照新婚的规矩来办的。
  正日子这天,宋玉安在何耀宗的帮忙下,穿好了礼服,到正堂里向宋衍问安,辞行。
  宋衍今天穿着团云刺绣的唐装,红光满面的,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人逢喜事精神爽。婚礼这事儿,不仅送玉安遗憾,他也遗憾呢,一辈子都没看到儿子娶媳妇的场面,所以宋玉安要补办,他是第一个支持的。
  宋衍为宋玉安戴上新郎冠,又从宋玉美手上的托盘里拿起酒壶,斟了一杯酒
  “顺顺利利的把你媳妇娶回来,和和美美的到白首。”
  这是他对儿子全部的祈盼了,他自己遗憾了半辈子,希望儿子不会有这种遗憾,不过想到儿媳妇,宋衍觉得自己完全是瞎操心了。压下突然而来的情绪,笑着鼓励儿子
  “去吧,你媳妇等着呢。”
  宋玉安和父亲道谢,把杯子里的水酒喝得干干净净,这才出门迎亲。
  “我说,这大雁为什么只啄我,不啄你!”
  何耀宗不满的看了一眼手里又回头啄了他一口的大雁,妈的,疼死了,再看看王和安手里乖乖巧巧的那只,他忍不住都要怀疑,他们两人抱着的鸟,真的是同一个品种吗?还是说鸟其实也是懂得欺软怕硬的?看着那个大块头脸黑,就不敢动了?
  也是宋老板讲究,要他说,买对木头的不就行了吗!人家还跑去给动物园捐了一大笔钱,就是为了把这两只鸟借出来叫他们抱着走一圈。
  “可能是你不招待见吧。”
  王和安看着手里乖巧如鹌鹑的大雁,暗地里点点头,他喜欢乖巧的东西。
  虽然对于做“郎头”这种事情没什么兴趣,但是他和父亲那边已经决裂,福宝是他最亲近的亲人了。
  宋玉安请他来做“郎头”,同辈其他人都结婚了,找不到未婚又长得帅的小伙子这种理由只是托词,对方还是想要修复他和福宝的关系。
  王和安承宋玉安的情,来的时候领导就交代他了,婚礼是喜庆的事情,所以他不能面无表情。但是旁边那个男人和那只蠢鸟实在是太叫人生厌了,一直叫个不停。偏偏策划的计划里,迎亲要绕着明珠镇走一圈,所以王和平就听了一路鸟叫声,顺便看了一路何耀宗挤眉弄眼的卖弄风.骚的表情。
  因为被啄得太疼不能声张而忍得很辛苦的何耀宗。。。。
  锣鼓震天,唢呐欢庆,敲敲打打的,迎亲的队伍就到了叶家别墅跟前。
  大宝二宝一直盯着呢,远远见到队伍往这边来了,长长的鞭炮一点,噼里啪啦的立马响起来。
  “来了来了,接亲的人来了,快点准备快点准备。”宁嘉嘉探头朝外看,一片红艳艳,正是迎亲的队伍。
  “我衣裳没皱吧。”后世有句话说得很对,生活也是需要仪式感的,没办婚宴之前,宝珠以为他们老夫老妻的,自己早就心如止水,不会再紧张了。
  但是到了这一刻,她又体会到了二十年前的那一.夜,她心里的忐忑。
  她有没有老,妆容漂亮不漂亮,甚至是“结婚”以后生活会不会有什么变化,一时之间,宝珠心里乱麻麻的什么想法都有,但是最后在听到那人的声音之时,都化成了浓浓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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