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林大妞继续从两位狂人的话中提取信息,如今朝中情形,皇帝年幼,朝政由首辅高庸一手把持,而这位高首辅乃是强人中的强人,深得皇帝与皇帝妈郑太后信任,且在朝中毫无顾忌的拉帮结派,排除异己,对待敌人,那是如飓风般残酷,谁敢有反对意见就弄谁,连一贯以骂人为职业的言官儿们,如今都在老老实实装孙子。
  林大妞就跟听八卦似的,越听越来劲儿,尤其是两位狂生客人,这恨不得唾沫星子溅八方的气势,真是令人感慨。
  不过,孙青山的表现到是让她吃惊,这位仁兄全程都在聆听,从头到尾并未发表任何观点看法。
  林大妞的直觉告诉自己,这并非是由于谨慎,而是,孙青山可能对这位高首辅,有着不一样的看法。
  若是按照一般惯例,孙青山昔日好友来访,定然需要她这个女主人出面,买来好酒,置办好菜,热情招待一番,但之前两人给她的那种目光,她心中实在气不过,就一直在装傻充愣,好在,孙青山除了老婆还有妈,徐氏正在为几人忙前忙后的做饭呢。
  而林大妞,怀里正抱着她家小宝贝儿,细细哄着喂奶。
  随着两个孩子渐渐长大,两个小的,不但相貌越发不同,就连性子都开始区分出来,莹莹个性稳重,每次吃奶时都不疾不徐的,也不再像刚出生那会儿似的,稍有不如意便哇哇大哭,到是颇有那么几分宠辱不惊的大家风范,庭哥儿就不同了,这个小家伙性子急躁,脾气还特别大,饿了,尿了,只要有那么一丁点的不舒服,就恨不得将所有人都嚎起来,得全家人围着他提溜转才行。
  庭哥儿生的虎头虎脑,白嫩肥硕,抱起在压手的很,而莹莹这个姐姐,却是怎么喂都胖不起来,小细胳膊小细腿,林大妞每次瞧见,心里都愁的不行,好在,两个小的争气,并没有生过病,到是让林大妞放心不少。
  按照常理来说,从小婴儿阶段,是无法分辨所谓美丑的,所有漂亮的小孩儿大都有几个特点,白、嫩、胖等,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孩子怎么看都好看的缘故,林大妞就愣是从莹莹的脸上,瞧出一种绝色美人的架势来,在实在闲的无聊时,她还幻想过有一天,莹莹万一长成那种倾国倾城的祸害可怎么办。
  而时间流逝,随着两个小的越长越大,林大妞觉得自己的这种担忧,真的可能成真,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
  许是如今孙家的情况太过出乎意料,两位前来探访的客人并未留宿,当然,即使留宿也根本没有客房,如此,雷·管二人便敢在日落之前,赶回了县里。
  与孙青山做了许久夫妻,林大妞敏锐的意识到,孙青山的情绪与以往不同,显然,这两位客人的到来,对孙青山还是有着一定的影响。
  林大妞还未见过如此沉默孙青山,说实话,她心中有些没底,家中最没心没肺的人是徐氏,她丝毫没察觉出儿子的情绪波动,自己此时完全沉浸在丈夫学生前来的高兴中,林大妞瞧着徐氏心底酸溜溜的,可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人生在世,难得糊涂啊。
  其实徐氏很聪慧,不然也生不出孙青山这么个变态级别的儿子来,但是她婆婆身上就是有这么一种神奇的特质,凡是,只要一涉及到自己人,立马化身傻白甜,林大妞曾经心中有过疑惑,还以为这是她婆婆一种独特的出事方法,但后来经过细细观察,才发现不是,她并不是装的,而是真的傻白甜,但是,若是涉及到外人,智商又能立马恢复正常,就跟装了个开关一样,灵的不行,最后实在懒的再去探究,林大妞只得把这归咎于一种天生的直觉。
  贸然开口询问有些突兀,也有些不妥,林大妞于是将庭哥儿小胖子塞到孙青山怀里,试着逗起儿子来,事实证明,孩子对一个家庭真的是无比重要的存在,原本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孙青山,待见到小胖子之后,也难得露出笑意,伸出一根手指,让小胖子攥着玩,小胖子坐在自己爹爹怀里,兴奋的不行,一窜一蹦的,像要造反一样。
  也难怪小胖子这么高兴,如今,家里只有孙青山肯这样哄着他玩,这个小胖子遗传了她的一身力气,而且还隐隐有几分青出于蓝的味道,小孩子手上没个准头,徐氏是不敢让他随意捉住的,林大妞则是嫌麻烦,每次哄着掰开这小混蛋的爪子,要费不少力气,家里也就只有孙青山,乐意不厌其烦的和他玩这个游戏,所以,如今,别看小胖子还在吃奶,但最喜欢的人却是孙青山。
  孙青山面容缓和,林大妞状若不经意的问道:“方才看你好像有心事呢?”
  问完这一句,林大妞便继续哄小胖子玩,好像方才那句话,只是一句无意识的举动,孙青山像是并未在意,而林大妞也默契的没有再问,只是把小胖子抱过来,哄着去给他喂奶。
  而转身离开的林大妞,脸色却是有些沉下来。
  虽然心中早有预料,但还是忍不住失落,她就知道,像孙青山这种男人,内心怎么可能轻易接受一个人,即便这人是她的妻子,是一种绑在一起的天然盟友关系。
  第26章 开店
  对于孙青山内心的封闭, 林大妞虽然初时失落,却也能够理解, 她对孙青山不也是如此吗,再者, 虽说两人已是夫妻,可毕竟感情基础不深。
  林大妞吐出一口浊气, 不再让自己想, 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改变的事, 如今,她应该把目光放的更加实际些。
  她已将铺子租下, 装修是重中之重,林五狗跑了好几处,才将材料找齐, 在风格上,整体以简洁大方为主, 她将内部空间尽量清空, 显得十分宽敞透亮,一楼可接待任何人, 二楼设有包间, 需要提前订好, 后厨设在柜台之后, 这会儿,人们还没有看到做饭就代表干净卫生的概念,所以后厨是隐藏起来的, 只有伙计能够进出。
  在林五狗忙着时,她也没闲着,她早就拖林二狗寻找合适的师傅,后来经过多方打探,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这师傅姓庞,是个憨厚的中年男人,因为族人排挤,一气之下带着唯一的姑娘和婆娘出来讨生活,谁知这庞师傅半路病倒,老婆女儿正束手无策之际,恰巧被林二狗救下,待知道他们一家的遭遇后,又仔细试了菜,林大妞便决定雇佣庞师傅一家。
  庞师傅厨艺一般,当然,这念头真正厨艺好的,即便能找到,人家也不一定来她这,索性庞师傅经验还算丰富,再加上她的定位并未在一些秘方菜上,而是面对中下层次人群,庞师傅的手艺足够用了。
  林大妞为了这个小饭馆,投入了很大精力,女人,在忙自己的事业时,总是精力十足,充满干劲儿,一旦真正忙碌起来,甚至在孙青山那受的那点委屈都变的无足轻重起来,林大妞叹了口气,果然,一个女人的安全感来源于自身,而非伴侣对她的态度。
  胡三条是县城有名的大混混,一个人靠耍狠斗凶,能成为个让人害怕的地痞无赖,但要想混出名堂来,却不是那么简单,不但要耍的了狠,还要能识时务,讲的了义气才行,胡三条就是这样一个讲究的大混混,街头地痞无赖很多,在通阳大街若想做生意,不被其扰是不可能,但却不能真的被地痞无赖影响到生意。
  胡三条是在这片儿,有不小的面子,林大妞和林五狗商量之后,决定就去拜胡三条的码头,这个胡三条算是个性情中人,林大妞前期成本不小,实在拿不出送礼的钱,既然不能从贵上讨人欢喜,那变要从合心意上想办法。
  姐弟俩为此苦思冥想半天,最后还是林二狗帮忙解决的,这个胡三条,嗜酒如命,林二狗知道后,将自己的珍藏贡献出来,正宗的绍兴山阴黄酒。
  也是因此,林大妞才清楚,此时,蒸馏技术发展,白酒早已出现,只不过这会儿名字不叫白酒,叫烧酒,一直都在贫苦的下层人民之间流传,本身难等大雅之堂,换句话说,这会儿喝白酒的是屌丝,喝黄酒的才是高富帅。
  并且,果酒业也十分发达,如今的葡萄酒,荔枝酒,桑葚酒,都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这些,都是林二狗告诉她的。
  待知道这些之后,林大妞再想到现代被吹成国宝的茅台,就有些囧囧的。
  在历史的长河中,丢失了很多,同时也成就了许多。
  ……
  有了林二狗的慷慨相助,拜码头相当成功,胡三条放出话来,叫他们放心的开店,若是有不长眼的敢来找麻烦,就报出胡三爷的名号就行。
  把胡三条搞定之后,林大妞算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也是通过这件事,她才后知后觉的发现,送礼可是一门大学问,投其所好,摸准脉门,往往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切都在预料中,林大妞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她的计划,为了提前做好宣传工作,她专门请人做了传单,内容也十分简单粗暴,上面画着林记饭馆的招牌,然后底下是编号,凭着这张传单,开业当天,可打七折。
  这年头,咱们不认字儿,只认招牌!
  林大妞这一番折腾,把林五狗眼睛都看直了。
  林大妞正准备开业之事,庞师傅却十分不好意思的找到她,林大妞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心里就是一咯噔,眉头随即便紧紧皱起来。
  见到人后,林大妞也懒的打哑谜,直接问道:“庞师傅,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不过,我丑话说在前面,若是请辞一事……”
  听了这话后,庞师傅连连摆手,脸都憋红了,好不容易才说清楚来意。
  原来,庞师傅见她准备的菜色太多,怕浪费,这才特别来提醒她。
  听了庞师傅的话之后,林大妞不由得拍头,这可真是——
  她把所有都考虑到了,却偏偏忘了这是在古代,要知道,这里没有冰箱,没有冷藏,为保证新鲜,食材都要当天采买,先不说别的,若是数量太大,单在采买这一项的花费,就不是个小数目,这还不算,没有保鲜工具,单单是损耗,就不是个小数目。
  林大妞经过仔细思考之后,决定划掉点餐这一项,采用另一种方式——挂水牌。
  每日菜色是不停变化的,当天有什么菜,都通过水牌挂出来,然后让客人在水牌上点餐,这样一来,就将选择权交于自己这边,能够最大程度的合理利用有效资源。
  在风和日丽的一天,经过精心的前期准备之后,林记饭馆终于开张了。
  “听说,这是林家丫头开的啊?”
  “……就是之前一直卖酸辣米线的林家丫头!”
  “原来是她呀,这闺女卖的东西可好吃——”
  “拿上这张纸,听说能省不少钱呢!”
  “真的吗?从哪里弄来的……”
  人都有趋众性,见到许多人都朝着这边走,不知道的也开始好奇起来,待听见见这是家新开的馆子,第一天还能省不少钱之后,也被吊起了胃口,想着进去瞧一瞧,即便不花钱,凑凑热闹也是好的。
  待进了这家店之后,就给人一种痛快的感觉,大、亮堂,桌椅摆设也干净的很,几个跑趟的小伙子,机灵又端正,见到人叫笑咪咪的,让人心底痛快的很。
  既然来都来了,又不想立马走,再加上之前的老顾客带着,大都点了几样吃食,当然,其中跟着一起进来的,也有单纯为填饱肚子而来的,通阳大街临着码头不远,许多扛活的码头工人,为了省钱,都是自带饼子干粮的,渴了就直接舀凉水灌,倒不是舍不得花几文钱,而是这附近的吃食大多是小吃,好吃是好吃,可是它不顶饿啊。
  可这新开的林记饭馆就不同了,花上几文钱,要几个馍就就能在这吃,还能喝上免费的汤呢!今天是骨头汤,明天就是鸡蛋汤,真能瞧见鸡蛋哩!
  新开业的前十天,林大妞和林五狗心中一直屏着一口气,第一天人口火爆,第二天,然后是第三天……直到半个月之后,人数才慢慢降到一个稳定值,林大妞与林五狗对视一眼,心中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喜悦。
  待饭馆渐渐步入正轨之后,林大妞就交给林五狗打理,而她,只是每隔几个月查一查账簿,因为林大妞这会儿的精力有些不够用了。
  她家里的小混蛋,已经能坐起身子来了,皮的不行,如今,徐氏一个人,根本看不住了。
  两个孩子的个性越大越分明,庭哥儿的熊孩子属性算是彻底点亮,不喜欢躺着,最喜欢向外窜,被人抱着在外面溜一圈就特别开心,一但抱回去就开始哭,而且还哄不好,有一次林大妞实在气的不行,想该该这臭毛病,结果这货一直从中午嚎到晚上,中间愣是没有间断,最后把林大妞都给哭怕了,从此以后,再也不敢惹这祖宗,心道,现在先让你小子逍遥逍遥,等懂事了,看我怎么知你。
  跟庭哥儿比起来,莹莹这孩子到是听话不少,但那也只是相对而言,林大妞发现,这小丫头不但特别有主见,而且超级爱记仇,有一次她打了小屁股一下,连着好几天,除了吃奶的时候,这小丫头都不理她的,开始她还没发现,还是徐氏觉得奇怪说起这事,林大妞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小丫头在给她眼色看呢。
  对着这两个活宝,林大妞真是被搞的哭也不得,笑也不得,每天都是即甜蜜又折磨的幸福着。
  林大妞只觉每一天都过的很充实,自那日之后,她与孙青山又恢复平日里‘恩爱’夫妻的模样,一切都看似十分美好,有了孩子分心,她也有些懒的去分辨算青山心里到底对她如何,林大妞忙里偷闲时,也会偷偷地想,是不是女人一旦当了妈之后,在自己还为察觉之时,就已经慢慢改变。
  第27章 经营
  女人的底气, 是自己给的,这句话, 林大妞以前当成鸡汤,如今亲身经历了, 才明白个中滋味。
  她也不得不承认,之前对于孙青山的一些认知, 是极其错误的。
  说实话, 她之前对孙青山并未另眼相看, 尽管此时读书人在林家人眼中,那是天际云彩仰望的存在, 可她从心底并没有觉得比他差在哪里,读书人,天下的读书人多了, 可其中又有几人能考取功名,能够顺利为官的, 更是凤毛麟角, 不然范进老爷为了区区一个举人,何须高兴疯了。
  但是, 雷申名和管乐, 这两个孙青山昔日同窗兼师兄的两人到来, 开始为她慢慢揭开了孙青山身上笼罩的谜团, 雷申名和管乐,均年不过三十,却已有举人功名, 这个年纪能够这份成就,绝对的青年才俊,可偏这两人对孙青山言语之间颇多亲昵尊敬,这些她便不能在轻易忽视了。
  孙青山这个人,她不知道这副皮囊下到底藏了多少,但她可以肯定,远非自己用眼睛多看到的这些。
  一种从心底滋生的紧迫感,悄悄降临。
  她又忽然想起那日在河边,孙青山和自己说的那句话,那天,他看着她的眼睛说:你助我登上青云路,我许你一世尊荣,如何?
  说实在的,她当时听了这句话,并未放到心里,少年人立志乃常事,就像她小时候,还立志要当科学家,将来好报效祖国呢,人在初入社会时,总觉得自己能量十足,怀揣着拯救社会的伟大抱负,但,慢慢成长之后,在与现实生活磨合冲撞后,都会慢慢的洗去棱角,变的深沉圆滑起来,有着成年人芯子的林大妞,当然不会真的为这句口头许诺感动涕零。
  但,如今细细想来,林大妞却觉得这其中包含的东西,竟叫人不敢想象。
  孙青山绝非池中之物,她心中就是有那么一种莫名的笃定,待三年孝期守完,他便要踏入红尘,去开始自己一生的传奇旅程。
  林大妞先是被自己这种猜测吓了一跳,但紧接着,她也得承认一个特别令人沮丧的事实,孙青山,这真的是一个能创造奇迹的人。
  林大妞想着,即便为了避免自己将来成为怨妇,她也要开始提升自己在这个家中的能量了。
  无数次惨痛的教训证明了一个真理,想要维持一段正常健康的夫妻关系,那么两人之间的距离就不能太大,长时间强弱差距分明,定然是要出问题的,这和男女无关。
  若是在现代,最起码还有离婚这一条退路可选,别管是男人被骂渣男忘恩负义,还是女人被骂拜金抛夫弃子,但最终选择无视一些旁观言论,还能继续顺从内心开始新的生活。
  古代,虽然捍卫了婚姻的牢固不可破性,但同时,也造就了很多婚姻悲剧,林大妞摇头,她不要这样,她一直觉得潘氏有话说的特别对,日子是人过出来的,没有尽过努力,便怨天尤人,将一身不幸全不归结到别人身上,这是一件十分懦弱可耻的事情。
  她绝不允许自己这样。
  林大妞静静的思考着,她想,她应该慢慢调整一下方向了。
  ……
  林五狗很能干,林记饭馆有了他经营,客流量节节攀升,渐渐的,林记饭馆也打出了名气。
  林大妞走后门,把剩下的两个弟弟,小六和小幺全都打包塞进了饭馆,充当跑堂小伙计。
  对于林家的糟心事,林大妞作为嫁出去的姑娘,不便多插嘴,但她也吧像让底下还小的弟弟,搅合进去,她一直觉得,家里最聪明的人其实是林二狗,家里的生意一概不插手,二嫂平日里做人也低调的很,两口子在老林家,人缘也是最好的。
  老大和老三家自闹分家开始,林二牛便隐隐有压不住的架势,林大妞底下的三个弟弟,基本都是她带大的,姐弟感情十分深厚,把几个还不懂事的小的,从林家剥离出来,一来是心疼自己带大的孩子,再者,她也有培养自己势力的打算,她女子的身份注定她这条路走的艰难,同样都要选人,那么作为天然盟友,自己的带大的亲兄弟,无疑是最好的人选,而且,最为难的的是,三个小的,对她都十分信服,也最听她的话。
  林大妞将小六和小幺塞进饭馆,表面上是叫娘家兄弟来帮忙,实则是打着锻炼人培养人的目的。
  事实证明,林大妞的选择并没有错,才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平日里最爱横冲直撞的小牛犊,已有了逢人三分笑的本事了。
  这天,林五狗照例找她来对账,林大妞敏锐的察觉到,他的神色有些抑郁。
  林大妞把庭哥儿塞到他怀里,吸引他的注意力,问他:“这是怎么了,有谁惹林大掌柜生气了?”
  庭儿小胖子生的健壮活泼,才六个月时间,已经爬的嗖嗖快,平日里一个看不到,就能把人吓的心惊肉跳,因小胖子皮实,所以经常被他娘塞到别人怀里,充作吉祥物,而他的姐姐,小美人儿莹莹,跟他则是完全相反的两种待遇。
  林五狗眉头挤出两道深纹,满腔愁绪:“大姐,近来些时日,店里赊账的越发多了起来,不少还是衙门里的差役,要是再如此下去……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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