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

  隔了几秒,林圣光总算反应了过来:“小菱,你不要想太多了,有我们呢,别担心。”
  林菱非但没有被安慰到,反而发出了很轻很轻地抽泣声。
  都怪她,是她给家里蒙羞了。
  他们林家在蓉城有头有脸,博美集团更是全国的百强企业之一,如果她坐牢了,那博美的股票不知道会下跌多少。
  那林家岂不是会成为逼人茶余饭后的笑料吗,何况姐姐本来就因为年纪原因一直迟迟没有找到如意的白马王子,要是别人知道她有一个杀人凶手的妹妹,会更加难以找对象吧,还有大哥虽然平时看起来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其实他最看重面子,那爸爸跟妈妈只要一参加别人的宴会就被人指指点点。
  她不像自已的亲人遭受到这种奚落跟暗笑,也不想自已如花的青春葬送在永无天日的监狱。
  如果赵岩死了,她十有八九会判无期,如果赵岩没有死,她可能会坐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这两个结果都不是她想要的,所以万念俱灰一霎间她想到了死。
  一开始在碧海生潮的时候,赵岩拿鱼汤想要泼到她身边借此来个特别的相遇,没有想到却泼到了她最好的朋友之晴身上。
  那个时候的她知道后,明明是那么地讨厌赵岩。
  可是后来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赵岩这个人其实还不坏,每次冷脸相对他的时候,他也不生气,甚至有好几次把他送来的鲜花以及水果通通丢到垃圾桶里,赵岩好脾气地一笑仍旧我行我素地继续送,虽然她板着一张扑克脸拒绝了他所有的示好,赵岩还是继续再接再厉,像级了一块甩不掉的牛皮糖那样。
  直到有一次,赵岩拿着一盆亲手培养的双色郁金香当街下跪向她求爱,语气是那么地真挚,他说他所做所策划的一切都是为了得到她的喜欢,他说他很早以前对她一见钟情了,他说……
  他说了很多,很多,当着人来人往的路人就这么单膝下跪对她告白。
  她从未见过如此疯狂的求爱,她看到了他眼里炽热的感情,那股炙热的感情逐渐融化了她心地的枷锁。
  那一跪抹去了她曾经却赵岩的种种偏见,让她以为赵岩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仿佛她是这个世界上他最喜欢的人。
  可也是这一跪让她付出一颗心。
  或许是前半生的人生太过于平淡了,又或许是因为遇见了一个难得活得鲜活的人,赵岩总是给她各种各样的惊喜。
  赵岩半夜带着她去看了夏夜星空海只听说会有流星的出现,那夜的她被冻得瑟瑟发抖,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光荣感冒,他还大夏天的时候带着她去吃了最辣的川蜀火锅,让她又热又辣苦不堪言,还有为了给她一个惊喜,在树林里抓了一大把萤火虫装在了玻璃瓶子里送给她,
  赵岩每一次见她的时候都那么彬彬有礼,连手指头都没有碰她一下,就在她以为她爱上他的那一刻。
  某一天大暴雨,他带着她来到了他的单身公寓,无意间好奇心泛滥偷偷看了他的手机,其实她想要知道的是赵岩有没有其他暧昧的女性朋友,可却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秘密,原来赵岩这么处心积虑地接近她对她好向她求爱,目的就是为了给他出车祸的妈妈报仇,那年刚好是她爸爸不小心开快车撞死了他妈妈。
  她看到上面那一条条的短信,心都凉了,立刻拿起包包拔腿就跑的时却被赵岩发现了,然后她生气地提出了分手。
  赵岩先是一愣,然后又是认错又是辩解。
  可她仍旧坚持要分手还用了一些难听的话骂他,于是被激怒的赵岩完全失去了理智强制地把她抵在了墙上吻她,后来……
  她挣扎过,抓花过他的脸,甚至一直不停地骂着他,可仍旧避免不了赵岩的入侵。
  她曾经真的很喜欢赵岩,可赵岩却用了那样的举动毁掉了她对他的喜欢,回忆起那段糟糕的记忆,林菱垂下了眼睑,另外一只没有挂点滴的手撑在了额头上情不自禁地泪流满脸。
  是她太过于愚蠢才掉入了别人的陷进,还连累了她的家人……
  第71章
  献完血后, 之晴在家休息了两三天, 每天不是被郁富贵用红枣桂圆汤天天滋补着,就是被傅砚知的爱心便当猪肝饭喂养着。
  等到第四天的时候,之晴总算奋起反抗了, 首先她哄骗了成熙喝掉了红枣桂圆汤, 然后骗傅砚知说今天有事要出门, 让他把爱心便当交给成熙就好, 当然也是让成熙在傅砚知走后就把它吃掉。
  她确实要出门, 不过是要去医院看林菱,听说她彻底从昏迷中苏醒了过来。
  之晴收拾了一下自已, 买了一盒昂贵的水果篮就兴冲冲地跑到了医院去。
  还没有走到林菱的病房门口迎面就跟一个柔软的身体来了一个亲密地触碰。
  “哎呦”之晴跟夏言希异口同声地痛苦地嘤咛了一声,彼此抬头看了对方一眼。
  之晴从未见过这么高冷的女医生, 一身白色大褂, 身形窈窕动人,眉眼清冷艳丽,嫣红的嘴唇不高兴地紧紧地抿着, 不拘一丝言笑的模样就像一本活脱脱的教科书。
  “对不起哈, ”从小就认错意识强烈的之晴还没有等夏言希开口就主动认错了,“我刚才光是自已走路没注意看到你。”
  夏言希“嗯”了一声,斜着眼睛看了她一眼, 却没有说什么话。
  之晴顿时感觉到有些尴尬。
  她正要找借口脚底抹油地转身走开时,就看到夏言希冷着一张脸走了过来,纤长的手指从口袋中掏出了一盒药递给了之晴。
  之晴很纳闷地看了夏言希手中的药一眼,但却没有接过。
  “你拿着。”夏言希解释, “这是艾滋病的药,你放在包里,万一将来发生了像林菱这样的倒霉事情,你挣扎的时候就把这药摔出来,歹徒看到了或许就不劫色了。”
  这是女性为了自保贞洁的一个小心机,在包包里或者口袋里藏着一盒艾滋病的药,就算歹徒想要劫色总归会考虑考虑自已的生命安全问题。
  早年她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就倒霉地碰到了这种劫色的事情,好在她有一个小心机每次挣扎的时候总是不小心地把那盒艾滋病的药散落在了人眼前,或者大义炳然地不做任何挣扎而是用冷冰冰地口气告诉别人自已患有艾滋病想上就想吧,还真没有见过那种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男人,通常那些男人一听到她得了艾滋病马上拉上裤子拔腿就跑。
  之晴不明白地看着夏言希手中的那盒药。
  “你长得太漂亮了,以后出门的时候以后尽量当心点。”她最爱的姐姐就是遇到这种事情想不开自杀了,一想起这件往事,夏言希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就当做她一时善心大发了吧。
  “谢谢,”之晴后知后觉地才明白夏言希给她这盒药的意思,赶紧把她藏在了包包里,真挚地道谢。
  “之晴你怎么也在这里?” 这时的林昇跟傅砚知刚好朝着病房这边走了过来,一眼就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夏言希跟之晴。
  之晴停住了脚步,抬头看到了扳着一张俊脸的傅砚知讨好地一笑,“呵呵,好巧啊! ”
  傅砚知隔着之晴自然看到了夏言希,朝着她微微地颔首,很快,他伸手拉住了之晴的手拖着她往病房相反的地方走去。
  一走到医院外面,傅砚知就松开了之晴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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