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他们刚来的时候,县城虽然破败,但至少还是一个小城该有的样子,几条像样的商业街,几家本土企业,以及一大片一大片的居民住宅,还有街上的各色行人……八年后的今天,县城缩水一大半,除开布有阵法的东北角,到处都是掩在树木藤蔓之间的断壁残垣,这还是韩少诚辛苦经营一年后的结果,否则人口太少,连东北角都要保不住。
  九个人骑的都是变异马,速度不比汽车慢,九人一狗(是的,还有一条狗,顶顶把他的跟班小黑子也带出来了)早上九点半出发,下午四点到达县城,然后,全都被吓了一大跳——半年没过来,这里竟然起了一道城墙,好家伙,至少十多米高,上面还有箭垛,完全就是古城墙的翻版!
  城墙下有几名守军,看到宋隐一行人很友好地点头致意。
  经由城门入城,城墙内外两重天。外面按照末世前的标准已经算是森林,至多是在森林的包围当中出现了几块农田(这会儿农田上面还堆着积雪),城墙里面却是巷陌纵横,街巷两边大都是多层住宅,越往里走人越多,到了市中心,居然还有点人来人往的感觉,只是来来往往的人要么步行要么骑着自行车,一个个裹的严严实实的,不少人还穿着老棉袄,有种穿越半个世纪回到从前的错觉。
  几人很顺利地找到市政府,韩少诚让人带了李霞几人上街买东西,仙隐镇虽然解决了温饱,物质毕竟不丰富,要出远门还需要准备很多东西。
  宋隐许凌风却是被留在了办公室,还没讲上两句话秦渭就溜达进来,一开口就暴露了他土匪的本质:“我说兄弟,你们走之前,是不是也给我们留点好东西?”
  许凌风斜眼看他:“那得看你拿什么来换?”
  “罐头?药品?维生素?隔离衣?……你就说说你们都需要些什么东西吧。对了,还有武器。知道吗,咱们闲阳当时可是立了大功,末世前兵工厂紧赶慢赶生产了很多不含钢不含铁的武器,完全不受磁场影响,你二位肯定是用不着,但给那几个一人准备一把也不错,关键时候说不一定可以救他们一命……怎么样,我挺有诚意的吧?”
  为了得到好东西秦渭确实很有诚意,宋隐也大方,用二十多张各色符篆换了一大堆物资,单从价值上来说肯定是吃了大亏。
  末了,秦土匪还盯着他们刚换来的物资,若有所思:“我说这事儿有点不对呢,你们该不会是有那什么芥子空间吗?八个人,这么多东西,怎么拿?”
  宋隐跟许凌风一起笑了起来,许凌风又扔给他两个玉符。
  “拿好了,不是什么空间,我们没那个运气。这个符可以把物体的重量减轻20倍,体积也同时缩小20倍,有效期八十年,放到箱包中就可以了……对了,到期了也别扔,换个元晶还能用,如果你们那个时候还活着的话。”
  “我的天,20倍?!也就是说只要有了这个小东西,完全可以随身背着五百斤满世界跑?比空间也差不到哪里去啊,难怪你们一个个都轻装上阵!”
  秦土匪一声惊呼,连韩少诚都把玉符拿在手上反复看,如果他们知道宋隐身上的逆转九环天的设定是减重一千倍,不知道会是个什么反应。
  第124章 远行(二)
  宋隐他们在云芝县城停留了四天,购买物资当然花不了这么多时间,停留的原因是他们一行人全都被抓了壮丁。韩少诚多精的人哪,四天时间,宋隐讲了一堂大课,指点了两个小班,还给三千青壮摸拟了一次环境异变,当真是物尽其用,人尽其才。
  许凌风则是带着五个武修一连打了四天“对抗赛”。他现在是四阶顶峰,而且还是四阶顶峰的武修,一般的五阶修士都不是对手,整个云芝县城大概只有韩少诚的卫队长跟他旗鼓相当,但卫队长职责在身轻易不会出手。于是,四天之后,在两万军人的眼中,许凌风成了妥妥的“打神”,并由此改变了他们关于武修的很多固有观念,比如武修都应该膀大腰圆肉糙皮厚什么的。
  四天以后,一行人把马留在云芝县城,徒步上路,背着背包迈向千里无人区。
  去年这个时候,至少在云芝县附近,还不是真正的无人区。过去的几年时间,云芝县一带天灾频繁,但比起其他地方,程度还不算太严重,比如几年前的一系列大地震,八九级是常态,连江安都有8.5级,云芝这边却只到6.5级,死了不少人,但不至于让整个城市毁于一旦。庄稼也是如此,产量极低,却不像很多地方那样颗粒无收,可以说老天爷终究还是保佑了云芝人,给他们留了一线生机。
  但是去年四五月间,韩少诚过来的时候,这些人全都拖家带口跟着韩少诚搬到了云芝县城。这个,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们的村镇人口一天天减少,再拖几年,估计都剩不下几百人,来一群变异狼都对付不了,跟着大部队走,人多,才能势众,才有生存下去的希望。这也是为什么韩少诚上路的时候只带了十一万人,沿途还有减员,但到达云芝的时候却变成了十三万人的主要原因。
  所以认真算起来,云芝附近真正成为无人区只有一年时间,但是,出县城半天,公路上即见杂草丛生,到了傍晚,很多地方已经变成了依稀隐约的羊肠小道,放眼望去,四周树木森然,他们一行人渺小如迷失于原始森林中的九只蝼蚁。
  顶顶还好,自他记事以来就是这个样子,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反应。其他几个可就一点都不好了,宽敞的公路,公路上的车辆,路两旁的农田,田中的农人,还有车窗外那一个个村镇……那个曾经熟悉的世界全都消失了,只剩下一张张黑白照片封存于记忆深处,神经再粗大,也禁不住双眼湿润。
  不过没用多久,这些个往日情怀就都离他们远去了。一连三天,他们都在大山里面转悠,白天赶路打猎,晚上就找废弃的村子过夜,一点风浪都没有,熊娃顶顶很兴奋,他当郊游呢,他的师兄师姐却是大失所望——路上遇到的变异兽还没有他们落星山上的厉害!
  而这样的路,他们至少还要再走十一二天,才能走出大山!
  第四天晚上,一个叫作田明武的小伙子被推到许凌风面前提议说修改线路。目前为只,他们一直都是顺着公路在走,虽然公路上如今也长满了树木杂草,但毕竟树木还小,地面也平坦,比其他地方要好走一些。但走公路也肯定会绕,山上都是盘山道,不然坡度太大汽车开不上去,田明武的意思是不如干脆放弃公路改走直线,逢山过山,遇水淌水,这样会快很多,反正几人中就只有李霞弱一点,到时候大家搭把手就行了。
  田明武一讲完,所有人跟着点头,摆明了这些家伙就是觉着走公路没意思,想寻找点刺激挑战什么的。许凌风也不点破,只说从明天开始由他们带路,就算他们有本事往天上带,他跟宋隐也必定一路追随。
  于是,从第四天开始,他们开始走直线,沿途有险峰,有急流,还有悬崖,绝对是所有直线中最难走的一条。而且,变异兽的实力也增加了两三个等级,这条路确实要刺激很多,最刺激的是,第六天上午,他们迷路了。
  出门历练,不可能不带指南针,不是传统的指南针,是李霞制作的司南符,功能跟指南针一模一样,却不会受到磁场干扰。此前五天,施南符一直在尽职尽责地工作着,但到了第六天上午,他们发现五个司南符指向不同的三个方向,非常古怪。
  李霞都快哭了,以为是自己画的符出了问题,幸好宋隐拿出自己的符,也是同样反应,这才好受一点。
  天上没有太阳,没办法,几个青年爬上高树,看到附近有一条河,决定沿着河流一路往下,虽说河流弯弯绕绕,弄不好比盘山公路还能绕,但它肯定是在往低处走不是。
  宋隐许凌风由着他们折腾,不发表意见。只有顶顶带着他的黑背跟着跑上跑下,精神头比谁都好,不过也仅只限于上午,毕竟年龄还小,吃过午饭他就会犯困,两个爸爸会背着他上路,让他睡个午觉。
  一行人顺着河水往下游走,这条河不大,四五米宽,说是一条山涧比较合适。林子中的溪流边都不安全,但他们这次很幸运,走出去十几里路都没有遇到任何猛兽,然后,快到中午的时候,李霞几个又一次傻眼了——河水在一处山壁前汇集,形成一个水潭,这里,即是这条溪流的终点。
  这种情况在山里时常可以看到,很可能是流入地下去了,也有可能山壁下面有个岩洞,河水顺着岩洞流走了。虽然他们现在要依靠小溪带路,但几个人实际上并不是很着急,他们是出来历练的,并没有特定的任务,也没有时间限制,至多多花一些功夫,迟早会走出去。
  真正让几个人傻眼的是,水潭旁边有个爬满藤子的窝棚。有窝棚不奇怪,奇怪的是,这个窝棚尽然没有倒塌!
  现在已经是四月下旬,虽然同是在山里,这个地方海拔比云芝低,这会儿地上已经冒出嫩草,窝棚上的藤子也已经抽出嫩叶,看上去蛮有野趣的。但是,这不合逻辑,太不合逻辑了,这样一个窝棚,它是怎么经受住了一个冬天的寒风暴雪而屹立不倒的?
  除非里面有人住!
  几个人对视一眼,小心翼翼走向窝棚,李霞一连叫了几声“请问有人吗”,没有得到回音。走到近前,果然发现了一些活人的痕迹,窝棚的门用一根铁丝拴着,门边放着一把铁锹,背后小小一块土地虽然什么都没种,但明显是被人特意开恳出来的……
  “一个人住在森林里?肯定是个高手!”
  “就算是高手,冬天那么冷,零下五六十度,就这么一个破棚子,他是怎么生存下来的?”
  “还有,他吃什么?就算是高手可以打猎,难道他只吃肉,其它都不用吃?”
  ……
  几个人的注意力都放着窝棚主人身上,他们还在议论纷纷,李霞已经不声不响地走到山壁转角的地方,紧跟着就叫了起来:“快过来看,这里有地……哎呀……”
  李霞话音未落,黑子已经冲了出去,紧跟着他们才听到李霞的惊叫声,以及,两只动物的撕咬声……
  几个武修即刻冲过去,看到的是一大一小两只狗缠斗到一起的虚影,大的不认识,小的是黑子。
  李霞站到旁边心有余悸地看着自己的手,然后下意识地看向宋隐,宋隐对她摇摇头,示意她暂时不要出声。
  第125章 野村
  一刻钟后,一群人已经坐到一个院子里面,院子的女主人正张罗着要为他们烧开水,说是家里没有茶叶不能请客人喝茶,但大冷的天喝口热汤也是好的。
  这是一个小村子,从山壁那里拐个弯,就可以看到他们的梯田。村里一共二三十个小院子,每个院子都住满了人,像他们进来的这一家,老老小小总共十一口,光小孩就有七个,最小的是一对穿成球状的双胞胎,才一岁半。
  男主人看上去四十出头,抽着一种看起来很像是自制汗烟的东西,听他们问起村里的情况,乐呵呵的说:“我们村里半数人都姓罗,就叫罗家村,一直都很穷,年轻人以前都要出去打工,我们那个时候也出去了,工地上搬砖哪,很辛苦但是挣得到钱就舍不得回来嘛。后来世道乱了才跑回家,当时我就想我们这块儿搁大山里头,连土匪都摸不进来,自个儿种点地怎么也能活……幸好回来了!”
  宋隐他们的到来对这个村子来说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院子里面坐满了年长者,年轻人和小孩子院里院外站了好几圈,连院墙上都骑了一排,就算不是全村出动,估计也差不离了。
  另一个中年人接过话:“可不是嘛。我回来的最迟,刚开始总觉得自个儿变异了,怎么也能给老婆孩子混口饱饭吃,后来钱都变成了废纸,又听说连江安都乱了,才不敢在外面呆了,费了老大的劲才回来。结果回来一看,大伙儿过的都比我好,这才叫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
  满院子的人都笑了起来,从里到外透着满足甚至还有一点点优越感,其后纷纷询问起外面的情况。
  宋隐看了一圈,见一个个穿的还成,都是末世前的化纤衣服,看样子还能再穿个三年五载,气色也都不错,应该没怎么饿过饭,尤其是小孩子,脸脏手脏衣服脏,看起来墩墩实实傻乎乎的,但笑容却是实打实的欢畅。
  “你们这儿没有天灾吗?”许凌风问。
  “有,怎么没有。”男主人道,“年年夏天热的死人,冬天又要冷死人,虫子又多,好不容易种点粮食,都喂它们了。”
  其他人也七嘴八舌:
  “五年前还地震过,不过我们都住平房,再震也震不死人。”
  “还有冰雹旱灾轮着来,幸好我们这儿人少,山上流下来的雪水也不可能用得完。”
  “有一年还刮邪风来着,把屋顶都掀翻了,现在家家都挖了地窖,嗯,你们城里人管那个叫地下室,大风来了就躲里面。”
  ……
  宋隐他们算是听明白了,这里的灾害一样很多,但程度上确实要轻的多,弄不好比他们仙隐镇都要轻,说是乱世中的世外桃源都不为过。
  九环天很难得地辩解了一句:“这样的地方还有一些,但地方太小,只能够养活三五百人。”言下之意,还是它挑的李拐子村最好。
  许凌风又问:“那野兽呢?现在山里的野兽都很厉害,你们这里有被野兽攻击过吗?”
  主家的长子很骄傲地昂起头:“我们有狼牙,它是狼王,别的野兽都不敢过来!”
  “我们要打猎还要走老远的路。”有人抱怨一句。
  院子内外轰堂大笑。
  许凌风和宋隐对视一眼,他说的狼牙,就是刚才跟黑子斗在一起的那头大狗,别的人可能只以为是头变异狗,但他们却很明白,那是只初阶元兽,有元兽在,肯定没有别的动物敢过来。他们把话题引过来,就是为了这头元兽和它主人的来历。
  果然,村里人很快讲到他们真正感兴趣的部分。
  狼牙的主人叫罗富升,土生土长的罗家村人,多年以前跟他们一起外出打工,靠着一身好力气娶了媳妇还挣下一份家业。但是不幸新婚不久即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虽然运气好没死,但再也干不得重活,脑子也有点摔坏了,媳妇卷了家产跑路,爹妈没多久相继过世,从此孤家寡人一个人。
  这个样子呆了大半年,末世来了,有一天他跑出村,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他们都以为这人回不来了,没想到他不但回来了,还带回来一条狗,那条狗就是狼牙。而且村民们还发现,罗富升成了变异人,身体彻底好了,也不像以前那么傻了,就是脑子还是不太灵光。
  “唉,富升可惜了,现在人虽然好了,脾气却拧得很,一个人带着狼牙住在村外,说他也不听,跟他说讨房媳妇他也不要……”
  这一点宋隐他们都同意。那人确实是个怪人,刚才他叫住狼牙,把他们带进村子就头也不回地走了,不仅不解释,你跟他讲话他也没个反应,表面看起来还算正常,一接触就明白他肯定不正常。
  许凌风看气氛有点回落,转移话题:“你们想过要搬出去吗?”
  有几个人立即问:“搬出去?搬哪里?”
  “云芝县城,只有七八天路程。”
  众人却是一起摇头:“不去,不去,那个地方的人刁得很,早些年罗富才家娶了个云芝媳妇,一家子都不得安宁。”
  就算许凌风跟他们讲现在云芝完全变样了,江安来了人,带了很多物资过来,还有几万军人,罗家村的人也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也只说了句“我们大伙儿再想想”,就不想再谈了,看样子是一点都不想搬。
  这个宋隐觉得可以理解,离乡背井大都是不已而为之,而罗家村现在的生活还过的下去,比起外面甚至好了很多,没道理抛开现有的安全生活去到一个不熟悉的地方。让他无法理解的是,罗家村的人口总共只有两三百人,孩子们长大了怎么办?农村人最在意传宗接代,这些男孩子长大了上哪里讨媳妇去?
  不过这个问题很快就得到了解答:距这里一天半路程还有一个村子,叫着观凤台村,也是只有几百人,罗家村的很多男孩子已经跟那边的女孩子订了亲……看样子,村民们在这一点上也是非常有前瞻性的。
  许凌风带来的几个武修只觉得脑子里豁然开朗,原来大山里头还不只这一个村子!
  连忙问起观凤台村的情况,打定主意呆会儿一定要说服风哥修改路线,明天就过观凤台村去,以后也尽量往有人烟的地方走,如果一连三个月天天都只能跟野兽打交道,那得多郁闷。
  当然他们的话不是这么说的,他们的理由非常正当:并不是每个村子都像罗家村这么幸运,拥有狼牙这种镇村之宝,所以,他们可以过去帮助那些村民们……还有比这个更好的历练吗?!
  ……
  宋隐一行人在罗家村度过了一个轻松愉快的下午,晚上也借住此地,留下半只变异动物作为借宿费用后,第二天继续上路。
  主家的二女儿出来送他们。女孩儿叫罗丽芳,才十六岁,昨晚上跟李霞睡一个炕,问了很多云芝的情况。如果说罗家村还有谁非常想离开的话,大概就只有这个丫头了,她悄悄告诉李霞说家里把她说给了凤台村的一个老光棍,就为了讨那家姑娘回来给她哥当媳妇。
  女孩儿没能送出多远,走了二十多分钟就站住脚,说是再往前走就不安全了。李霞看她眼巴巴看着自己的样子实在是可怜,脑子一发热,就送了一张符出去。
  走出老远,他们都还看到女孩子站在树下的细小身影。
  许凌风叹口气:“现在我知道元法文明是怎么灭亡的了。像这样一个村子,就算最终能够生存下来,但小孩子不读书不认字,只知道打猎和种地,等到老一辈人都死光了,我们的文明也就完蛋了。嗯,运气好的话可能会留下一些飞天循地的神话传说,飞机很可能会变成哪咤的风火轮,高射炮多半也会被后羿拿去射太阳什么的。”
  宋隐听的笑了起来,他现在也有点明白为什么落星学院要坚持开设那些“没用”的学科了。
  ——
  离开罗家村不久,李霞让田明武几个都把司南符拿出来,几个人一看连呼奇怪,六个符指向同一方向,貌似全都恢复了正常。
  李霞连忙抬头去看宋隐,这姑娘挺有心眼儿的,也藏得住话,昨天她就开始怀疑了,仅仅因为宋隐的一个眼神,就这么闷了一整天。
  宋隐赞许地点点头:“除了李霞,你们还有谁发现罗家村附近不能使用符篆的?”
  昨天狼牙刚一出现就直奔李霞而去,李霞的第一反应是引符自保,结果竟是没能引爆符篆,这才会惊叫。除她之外,几个傻大个儿竟然谁都没有注意到符篆失效的事情。
  许凌风点头:“很好,如果罗家村里有人心怀歹意,昨天你们全都死了。”虽然是武修,但关键时候难保不会用符,如果到最后关头才发现符篆失效,不死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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