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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4节

  “嗯嗯,这是一定的。”众人附和着点头。
  吃完东西,大家闲聊了一会儿,就去睡下了。
  前半夜又是梁元守夜。
  金毓等大家都睡下后,就悄悄起身,来到梁元面前坐下,压低声音问他:“山外是不是发生了什么?”
  梁元看了她一眼,才说:“是的,诸王起兵造反,已经打起来了,虽说还未影响到南方,但南方边境紧挨着曼国,曼国见赤云国不仅发生了天灾,还发生了内战,便趁机攻打南方边境,他们杀人不眨眼,抢粮食,抢女人,无恶不作。诸王忙着内战,无人管南方边境,无数百姓死在曼人手中,待诸王反应过来的时候,南方的城池已经被曼国夺走了一半。”
  这片大陆诸国林立,赤云国乃第一大国,一直备受诸国瞩目,一发生灾难,就引起了附近诸国的窥视。
  除了曼国,还有其他几个胆大的国家也跟着对赤云国出手,趁机占了东西北几个方向的重要城池,虽然上辈子这些城池都被抢了回来,但也是元气大伤。
  金毓皱紧眉头:“也就是说,我们出了羊驼山之后,很有可能会遇上曼人?”
  “嗯!”梁元道:“不仅如此,还会遇上很多流寇和往京城逃难的百姓。赤云国近八年都不得安宁,除了百兽山,没有更安稳的地方。”
  金毓很好奇:“那里不会受到战乱的影响吗?”
  梁元摇头,用双手比划出百兽山的地形:“不会。百兽山比羊驼山更大更危险,山的北面有一片海洋,海上有迷雾,此迷雾也叫鬼雾,它会让船只迷失方向,唯有日月部落的人才知如何走出鬼雾,在海上航行。”
  “日月部落背靠百兽山,前面是大海,与世隔绝,日月人不讨厌外来者,只要你不伤害他们,他们就会热情招待你,欢迎你成为他们部落的人。”
  “这个部落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那就是穷,那些人的生活方式和野人很像,他们不识字,不会盖房子,不会种地,不会医术,以打猎和捕捞海鲜为生。也是因为如此,日月部落还有个别名,那就是野人部落,他们被诸国嫌弃,因为备受嫌弃,日月部落无法加入任何一个国家,连纳贡的资格都没有。”
  因为太穷,加上鬼雾极为危险,又是背靠大陆第一山脉百兽山,诸国对日月部落都提不起兴趣,便懒得去攻打,浪费财力物力。
  所以,在战乱四起的那些年,日月部落是最安全的,那里的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只要不生重病,几乎每个人都能够长命百岁。
  金毓:“穷?那他们的海鲜能卖给诸国吗?”
  梁元点头:“能,因为日月人捕捞的海鲜是最肥美的,诸国一边嫌弃他们,一边又迷恋他们的海鲜,于是各国的航海商人便想了办法,与日月人沟通,以低廉的价格收购他们的海鲜,或者用米面等东西换取。”
  日月人不懂种植,便没有米面,他们很向往外界,想与外面的人和平相处,想尝尝外面的美味,可总被外面的人嫌弃,心里一直很难受,难得外面的人喜欢他们的海鲜,还愿意收购,或用粮食换取,他们很高兴,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在诸国眼里,日月人就是傻子!
  诸国允许日月人在他们的国家行走,但从不把他们当做人。
  可在梁元眼里,日月人却是最淳朴善良的,他这辈子别无所求,只想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把自己会的东西都教给他们。
  听了梁元说的这些,金毓也觉得日月人是真的很善良淳朴,这种民族实在少见,她对他们很感兴趣。
  “如此说来,去日月部落得坐船喽,我们去哪弄船?”
  梁元往火堆里加了一根柴:“会有办法的。”
  金毓点点头:“嗯嗯,穷不可怕,可怕的是志气短浅还不努力。梁元,等到了日月部落,那里的人若真如你所说的那么好的话,咱们就教他们种地和各种知识好不好?”
  她指了指自己的头:“我的脑子里有很多很多很有用的东西,都可以教给他们。”
  若真成为了日月部落的一员,让日月部落变强,也是对自己和家人们的保护。
  梁元看了她一眼,忽然笑了起来:“好,我们一起教。”
  第34章 梁元居然还会纳鞋底?
  金毓和梁元聊得很晚,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她被金娇和梁月两个丫头紧紧抱着,肚子上还趴着一只白狐。
  外面的大雨已经停了,这是这两年的第一场雨,地面全部被打湿,在这种刚下过雨的山里行走不是明智之举,尤其是,他们脚下的鞋子都烂的不成样了,双脚上都是老茧和水泡,更不好赶路,于是,大家便决定在此处继续休息几日,先处理脚上的水泡,抹点药,再做点鞋子和袜子,换上新鞋袜再赶路。
  鞋子有草鞋和布鞋,在场男人包括最小的丁洒都会做草鞋,所以这种鞋子就交给男人们来做,干草在山里遍地都是。
  女人们和梁宏负责做布鞋,用的是之前做衣服剩下的布。
  先打袼褙,把布糊在木板上,一层加一层,待晒干后,再画脚样裁剪,然后叠压在一起进行纳底。
  纳底是个技术活,更是个体力活,金毓等人从手机里买了纳底需要用到的锥子和麻绳,一手执锥子,一手拉麻绳,拉得麻绳铮铮作响,再在锥把上绕几圈用力拉紧,再纳下一针,使其鞋底针脚密布这才算完成了。
  金毓一边纳鞋底,一边看着也在纳底的金母等人,有种回到了小时候的感觉。
  现代的她也是出生于农村,爸妈都是种地的,她从小跟着爸妈一起种地,在田间乱窜,穿的衣服鞋子都是妈妈做的,那时候布鞋也叫千层底,后来有了一种软胶底可以做布鞋,妈妈就不纳鞋底了,直接买胶鞋底来做布鞋,做出的鞋子改叫白边鞋。
  纳鞋底的时候,隔壁的婶婶伯母老奶奶们都会来她家跟妈妈一起纳底,边纳边聊天,气氛美好无比。
  但自从爸妈去世后,十岁的她进了福利院,就再也没有种过地了,也没再看到过别人纳鞋底,再后来,时代在发展,她忙着挣钱,使劲的挣钱,将小时候的记忆一点点的遗忘,很多都想不起来了。
  如今,跟着金母等人住在这深山里,在山洞中做布鞋,金毓一下子想起了很多被遗忘许久的珍贵记忆,爸妈的笑容,隔壁邻居家做的包谷粑......,这些画面在脑海中逐渐清晰,她爸妈的模样与金母和金父的脸逐渐融合在一起,竟是那么相似。
  金毓顿了下,一不小心扎到了手指,疼得轻哼一声。
  “怎么了?扎手指了?”金母放下鞋底走过来:“我看看,哎呦!都出血了,怎么这么不小心。”
  她拉住金毓的手指就塞嘴里吸吮,直到不出血了才放开。
  “小毓扎到手了吗?”金父和金兰也过来关心询问。
  见金毓的小脸白白的,都心疼了好一下子,金兰说:“要不小毓休息休息吧,鞋底我和你娘来做。”
  金娇也凑过来:“我也能做鞋子,我比大姐力气大,娘,你教我纳底子。”
  金母欣慰得很:“好勒!我家娇娇真懂事,知道心疼大姐,还知道帮忙干活。”
  金娇一脸认真:“我不止心疼大姐,我还要保护大姐,我要跟娘一样厉害,什么都会做,有坏人敢来我就冲在前面把他打飞。”
  金母虎着脸:“娇娇,你是女孩子,不能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咱们得文静一点。”
  金娇嘟嘴:“文静又不能当饭吃,要想不被人欺负就得变凶,你看看壮壮,它一凶起来,狼和大虫都怕它。”
  被点名的野牛王哞的叫了声。
  那是,我是最凶的。
  灵泉水喝得越多,和人类相处得越久,野牛王变得更有灵性了,偶然能听懂金毓等人的话,还会应和。
  “壮壮是牛,你又不是牛!”金母继续教育小女儿。
  金父也在一旁帮金母教育小女儿,他这个小女儿的性子像极了金母小时候,最喜欢用武力解决事情,一点女孩子的温柔样子也没有,这以后可怎么嫁人哦。
  不是谁都会跟他一样想得通,取个彪悍的媳妇儿镇家的。
  金娇被念得烦了,就随口答应了父母,以后肯定会跟大姐一样,当个娇娇女。
  金父二人这才满意了,又回头来劝说让金毓休息。
  金毓没答应,还想继续做鞋子,这种时期谁都不能偷懒。
  正在编草鞋的梁元看了她这边一眼,见她拿在手里的鞋底硬邦邦的,每一针下去都不好扯出来,他抿了抿唇,将手里的草鞋快速编好,就走过去从金毓手里拿过了鞋底和锥子麻绳:“我来纳鞋底,你负责剪鞋样熬浆糊。”
  金毓惊奇:“你会纳鞋底?”
  梁元还未说话,梁宏就点头说:“小元会的,就是做的没我好而已。你让他做,趁此机会,让他多练习练习。”
  妻子的去世让他想通了很多事情,什么男主外女主内,那都是死规矩,可以视情况变通的,男人必须多掌握一些技能,这以后才能照顾好妻子,比如做饭做衣服做鞋子,就算不是必须天天做,也得学,总有用得到的时候。
  金父等人都忍不住看了梁宏一眼,心想想梁宏这样的爹还真是少见,居然愿意让儿子学做鞋子,这可都是女人的活。
  他自己会女红也就罢了,还让儿子也跟着学,梁元什么都学会了,那他以后的媳妇儿做什么呢?坐着享福?
  金父下意识的看了自己的大女儿一眼。
  见梁宏这么说了,金毓也不说啥了,把位置让给梁元,亲眼看着他纳鞋底,见他纳了几针,速度比她还快,就冲他竖起大拇指:“棒极了,累活交给你了,我去做轻松活。”
  心底对梁元更佩服,好男人啊!
  金毓一边做鞋样,一边又忍不住多看了梁元两眼,越看越满意,越看越喜欢。
  殊不知,她在看梁元的时候,金父等人的目光也在她和梁元的身上来回打转。
  鞋子全部做好已是五天后,众人坐在山洞里,动都不想动了,真想一辈子待在这个山洞,吃吃喝喝的,舒服一辈子。
  然而,不行,他们还是得离开这里。
  因为山野野兽太多,蚊虫遍布,最重要的是,他们身上的银钱会有用完的时候,他们得在银钱用完之前,找到地方把在山里挖到的值钱药材卖了换银子。
  “赶路了,赶路了,孩子们,都打起精神来。”丁达冲着四个儿子喊了一声。
  一想到还有好长时间的山路要走,丁家四兄弟都苦了脸,有气无力的应着:“哦。”
  而金毓三姐弟和梁月,也都是软趴趴的,很不想赶路,但又不能不赶路。
  野牛王看了大伙儿一眼,忽然哞的大叫了一声,跑到前面的水里滚了一圈,弄得湿哒哒的跑回来,对着金毓等人甩着身子,甩了他们一脸水,个个都被刺激得精神了。
  “壮壮!”金毓率先跑过去,一把抱住野牛王的脑袋,使劲的揉啊揉。
  其余人也想去揉牛,可他们不敢,因为野牛王会攻击他们,于是乎,大伙儿就指着它破骂,骂着骂着就起劲了,赶路都不觉得累了。
  第35章 仿佛来到了动物世界
  休息了五天,又换了新鞋子,金毓等人赶路的脚程比之前快了许多,赶路的同时也不忘挖野菜摘野果找药材。
  两天后,他们开始走下坡路了,路也比之前平了,没有那么多的山石和林子。
  这日晌午,他们来到了一个湖泊边,湖泊很宽敞,周围有不少的动物在边上喝水,野马,狍子,鹿,野牛等等,种类之多,看得金毓眼花缭乱,仿佛来到了动物世界。
  “这里可真美。”众人忍不住感叹。
  梁元道:“我们安静的走,别惊扰了这些动物。”
  他话音刚落,有一些动物就齐刷刷的转头,看向了他们这边。
  众人:“......”被这么多眼睛盯着,心好慌。
  金毓才是最慌的,这些动物分明都是在看她,那眼神,就跟看到了最美味的食物似的。
  金母金父梁元几人都走到了金毓面前,将她挡在身后。
  梁元皱了皱眉,心底很烦躁,金毓身上的气息太吸引动物了,刚进山的时候没有那么明显,后来就越发明显了,动物越来越多,稀奇百怪的什么都有。
  生怕麻烦不断,他找了能掩盖气味的药草给金毓随身携带,却一点用都没有。
  就算金毓身上臭烘烘的,那些野兽也能找上来。
  “小毓别怕,我们会保护你的。”金兰安抚着金毓。
  被动物喜欢不一定都是好事,一不注意就会丢了性命,所以他们必须保护好金毓,她是他们的宝贝疙瘩。
  野牛王也注意到了那些动物的目光,眼神瞬间变得不善起来,走到了金毓等人的前头,朝着那些动物发出威胁的哞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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