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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节

  “找到了,都找到了。累死我,几个水鬼太难缠。”丁二苗点点头,道:“陆大叔开船回去,等出了锁龙潭我再救醒我师妹。”
  陆开军答应一声,立即转舵回航。
  李伟年脱了潜水服,蹲在船头,用一块抹布仔细地擦洗着打捞上来的骨头。骨头清洗干净以后,他又拿过那口宝剑,用抹布蘸着河水慢慢擦拭。
  不大功夫,李伟年擦干净了宝剑,站起身来,手腕一翻,抖了一个剑花,竟然有模有样!
  丁二苗先进船舱看了吴展展,见她没有大碍,这才钻出船舱。看到阳光照耀下,李伟年挥动手臂,手中剑青光闪闪,寒冽逼人,不由得也暗暗赞叹。
  这把剑跟着唐致远一起落水,在河里沉浸了三百多年,竟然一点没有腐蚀,也算是上品。
  丁二苗随手接过宝剑,阳光下仔细观摩。但见剑柄用绿玉镶嵌,剑鄂熟铜打造,似乎还镀了一层金。剑身长约二尺有余,三尺不到,比万人斩形体稍大。
  剑身通体明亮,也不知用什么钢铁打造。剑身底部镌有铭文,一侧刻着:致远;一侧刻着:明志。剑柄中部,两面各刻有一个篆字,古朴苍劲。丁二苗倒也认识这俩字,一个是“龙”,一个是“泉”。
  “好一口龙泉剑!”
  丁二苗抚剑赞叹,遥想女鬼绿珠所说的、当年巫玉河边的那一场血战,竟如身临其境。似乎看到唐致远举剑自戕,慷慨赴难的场景,感慨不已。
  第178章 借血
  渔船回航,全速向前。但是因为是逆流而上,渔船的动力又不大,所以速度依旧很慢。
  丁二苗时不时地钻进船舱,看吴展展的情况。李伟年却站在船头,拿着唐致远的龙泉剑比划来比划去。
  万书高缠着李伟年,打听他们在水下两三个小时的遭遇。但是李伟年忙着舞剑,却爱理不搭,半天回一句。
  看到丁二苗从船舱里走出来,李伟年问道:“二苗哥,我总觉得这把剑有哪里不对,可是却不知道古怪在什么地方。”
  “少了剑穂,笨蛋!”丁二苗指着剑柄说道:“像这样的长剑,没有剑穂,看起来就是别扭。你把你自己的鞋带解下来,拴在剑柄上,舞起来感觉就不一样了。”
  水下三百多年,这把剑完好无损,唯独剑穂腐朽,随往事化为云烟。
  “我说这么古怪!”李伟年一拍额头,又道:“二苗哥,你说这把剑,配上什么颜色的剑穗才好看?”
  李伟年当然没有那么傻,把鞋带当成剑穂。
  丁二苗不耐烦,翻着白眼道:“去问你的绿珠妹妹啊,她以前见过,知道什么颜色好看。”
  “对对,去问问绿珠妹子。”李伟年点点头,又煞有介事旁若无人地舞了起来。船头面积不大,他一舞剑,把万书高吓得缩到一边。
  陆开军一边掌舵,一边扭头看着李伟年手里的宝剑,眼神发亮。看架势,他也知道这把剑值钱,想分一杯羹。
  “大叔,你都看到什么了?”丁二苗拍着陆开军的肩膀,问道。
  “嘿嘿,还能看到什么?不就是看到你们从河里摸出一截骨头,和一把宝剑?”陆开军笑着说道。
  丁二苗摇摇头,笑道:“不,你什么都没看到,对吧?”
  “……”陆开军一呆。
  万书高一抹脸,又变了一副恶狠狠的模样,瞪眼道:“你要记住,什么都没看到!否则,我就让你以后,什么都看不到!”
  “是是是,我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陆开军吓得脸色一变,再也不敢盯着宝剑了,安心开船。
  十几里水路,走了一个多小时。
  不过这样也好,到了亲水家园项目工地边的河段,丁二苗的衣服,连晒带吹,竟然已经干透。
  到了河边,丁二苗等人下船,和陆开军告别。李伟年看陆开军今天吓得不轻,心里就有些不过意,又从口袋里翻出随身带着的几百块钱,塞给了陆开军。
  反正他李伟年不剽不赌,留着钱也没用。
  吴展展被抬在河岸边的草丛里。万书高问:“二苗哥,现在救醒她吗?”
  “不行,还要找个偏僻的地方,才能救醒她。”丁二苗吩咐道:“李队,去把跑车开过来。”
  在这地方,还不能救醒吴展展。让她知道了老窝,不见得是好事。上次的误会还没解释清楚,现在丁二苗也不打算和吴展展见面,所以,他打算做一回无名英雄。
  上次在老韩棺材铺,丁二苗就看出来了,吴展展性格极其要强。要是她知道自己救了她,估计她也不会感激,甚至还会因为难堪,今后处处跟自己过不去。
  李伟年跑步前进,回到工地把跑车开了过来。但是跑车不能到河边,还差着一两百米的距离。万书高自报奋勇,要背着吴展展过去。
  “喂,万书高我警告你,别趁机吃我师妹的豆腐啊!”丁二苗把吴展展抱起来,放在万书高的背上,还不忘警告一句。
  “我长得就这么猥琐吗,二苗哥?”万书高一脸衰相,背着吴展展走向跑车。
  把吴展展放在车上,李伟开着车,向西北偏僻处缓缓而行。十几分钟后,丁二苗指着前方命令停车。那里一大片茅草地,都有一人高。
  吴展展又被万书高背起来,带进了茅草地里。
  幸好这一幕没有别人看见,要不别人肯定以为丁二苗三人,不是好东西,会报警抓他们。三个小伙子,鬼鬼祟祟地,把一个昏迷的姑娘背进了草地,不是那啥,就是那啥!
  找了一块干净的地面,丁二苗拔剑砍下一些茅草,捆成一捆,让吴展展背靠草捆坐在地上。然后,他拿出收着吴展展魂魄的那张符纸,盖在吴展展的头顶,准备念咒。
  可是刚刚屈起手指,丁二苗突然又想起来一件事。
  现在救醒了吴展展,她发现自己的无常索失踪,一定会急不可耐,立即就要回头,去找锁龙潭那帮水鬼拼命。
  可是那帮水鬼如此狡诈,会把无常索轻易交给她?吴展展没有无常索,再去锁龙潭,只怕又要被灌一肚子水。说不定,真的会把小命丢在那儿。
  自己陪着她去,也不合适吧?吴展展的性格,可不像李伟年那样,一定不会听自己的吩咐。
  思前想后,丁二苗踌躇不已。
  “怎么了,二苗哥?”李伟年问道。万书高也疑惑地看着丁二苗。
  “哦,是这样的……”丁二苗皱着眉头,把心里的担忧说了一遍。
  万书高和李伟年一起陷入沉思,这问题,的确不好解决。
  丁二苗抬眼看天,想了半天,突然一拍手道:“有了,有了!”
  “什么有了?二苗哥你有了?”万书高一头黑线地问。
  “嗯嗯,我有了,是夏冰的。”丁二苗坏笑。
  万书高登时无语:“……”
  “有没有纸和笔?”丁二苗问道。
  李伟年摇头。万书高从口袋里摸出烟盒,问:“这个行不,可是没有笔。”
  “行。”丁二苗一笑,拔出万人斩,又问:“平时哪个手指挖鼻孔?伸出来我看看。”
  万书高一愣,犹豫着伸出右手食指,一脸的不解。
  “卧槽,这么粗的手指挖鼻孔,真恶心。”丁二苗嘻嘻一笑,突然抬头一指天空:“飞碟!”
  万书高不由自主的一抬头,顺着丁二苗手指的方向去看。可是眼前青光一闪,他就觉得手指头一痛。等到低头来看,他才发现,自己的指肚子上正在冒血。
  不用说,肯定是丁二苗趁他不注意的时候,用万人斩割了一下。
  “二苗哥你这是干什么?干嘛要砍我手指头?”万书高大叫起来。
  但是丁二苗早已一把抓住了他的手,道:“我要给吴展展留一封信,没有笔,只好用血书。借点血用用,晚上请你吃鸭血粉丝,给你补回来。”
  “可是,这个和挖鼻孔有什么关系?”李伟年非常不明白,用手指挖着鼻孔问道。
  丁二苗蘸着万书高的血,一边在烟纸上写字,一边道:“这个你就不懂了,挖鼻孔的手指,最灵活,上面的血,和其他手指的血……呃,其实都是一样的,都能写字。”
  第179章 血书
  写好了血书,丁二苗让万书高和李伟年先退,又把血书放在吴展展的身前,开始念咒。
  “茫茫阴冥中,重重金刚山。灵宝无量光,洞照炎池烦。九幽诸罪魂,身随香云幡。三灯罩莲花,魂魄归人间。——急急如律令!”
  一边念咒,丁二苗也一边朝后退去。等到咒语念完,他的人也到了十几步之外,蹲在茂密的草丛中,偷看吴展展的情况。只待吴展展平安醒来,他就会偷偷离开。
  一声梦呓般的轻吟,吴展展缓缓醒来。迷糊了半天,她才发现自己身处于一个陌生的环境中。
  “我怎么会在这里?”吴展展大吃一惊站起身来。可是因为昏迷时间有些长,肢体僵硬,差点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吴展展呆立半天,拼命地回想,渐渐地想起来自己在锁龙潭的事儿。一低头,看见自己手腕上的黑白手镯不在了,不禁心头一冷,面如死灰!
  无常索是茅山至宝,代代相传了上千年。要是在自己手中遗失,那自己就是茅山第一罪人。
  “不行,我要回去杀了那帮水鬼,找回无常索!”吴展展又气又急,转身就走。
  可是就在要走没有的当儿,她却一眼看到了地上的两张纸。其中一张是符纸,另一张是写了血书的烟纸。
  拾起两张纸来看,只见烟纸上用血写着一行字:“展展,不可冲动。三日后来此地,还你无常索。”
  吴展展又是一呆,脑海中迷糊一片。
  展展?对方知道自己的名字,知道无常索失落,血书上对自己的称呼很亲热,到底是什么人?难道是……师父龙双火来了山城?
  再一想也不对,师父没有必要鬼鬼祟祟地救自己,更不会把自己一个人丢在这荒凉的地方。
  又看那张黄色的符纸,分明是同道中人做法所用的。吴展展紧锁眉头,暗自思忖,难道是某一个同行,救了自己?他让自己三天之后来取无常索,那么无常索现在,究竟是在锁龙潭,还是在留书之人的手上?
  思前想后,吴展展越想越乱。有心去找锁龙潭的那帮水鬼,可是自己的身体还没有恢复,有气无力。而且现在已经是半下午,天色渐晚,再去锁龙潭的话,夜斗那帮水鬼,难度更大。
  先回宾馆休息一夜,明天再想办法了。吴展展叹了一口气,走出草丛,四处看了几眼,记下这里的地面标识和环境,然后朝着繁华的远方走去。
  ……
  李伟年开车,丁二苗三人往回赶。
  没走多远,万书高问道:“二苗哥,你有把握在三天里找回无常索?”
  “不用三天。”丁二苗让李伟年开车去老韩棺材铺,一边说道:
  “我跟吴展展说三天,只是疑兵之计。明天中午,我就能拿到无常索。我一定要先一步找回无常索,交给我师妹。否则的话,那小丫头性子急,赶去锁龙潭捉鬼,弄不好又要吃亏。”
  “明天中午就能拿到?”李伟年也大吃一惊,似有不信。
  丁二苗点点头:“对,明天中午。明天中午,我们再去锁龙潭,将那帮水鬼一网打尽!锁龙潭下白骨成山,都是这几个水鬼做的好事,我留他们不得!”
  万书高雀跃起来:“二苗哥,明天的战斗我一定要参加。等灭了这几个水鬼,我们就潜水去潭底,寻找那些黄金白银。对了二苗哥,你们在水下,有没有发现那些金银藏在什么地方?”
  李伟年不贪财,也看不起贪财的人。见了万书高的财奴模样,不禁连连摇头一脸鄙夷。
  “我看过了,潭底鬼窟的蟹壳桌面之下,有耀眼的光芒,应该就是堆放金银的地方。”丁二苗这次却一反常态,扭过身来,很亲切地拍着万书高的肩膀:
  “明天你听我的,收了鬼以后,捞上来那些金银,找个地方换成钞票,然后给你在山城买一套房,你就和夏冰结婚吧。”
  万书高热泪盈眶,握着丁二苗的手:“二苗哥……你比红军还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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