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她喜爱菊花宴,不过是因为傅修宜。
  一年前的菊花宴,傅修宜也在场。当日她便又被嘲笑孤立,菊花园子里姹紫嫣红,大家都找那最红最艳的,她自己走到角落,却远远的瞧见一盆白菊。
  白菊这样的东西,大约都是用来做丧事时候用的,便天生不讨喜,况且这菊花开的也委实凄惨了些。花瓣儿有些凋零,也不知是被雨打的还是风吹的,孤零零一枝盛放在角落,没有一人注意。
  大约是起了同病相怜的心思,沈妙只觉得自己和那菊花也是如出一辙。孤零零的一人,无人看到的小可怜。心中正是感叹唏嘘的时候,就瞧见一华服男子走到那菊花面前。
  他伸手执起花枝,以手轻抚花瓣。身边人问他:“九弟,这花凄凄惨惨,有何好看的?”
  华服男子一笑:“怜惜它娇弱无依,可怜。”
  便是这一句“怜惜它娇弱无依”,让沈妙对男子有了好感。待那男子转过身,更为他丰神俊朗的外表所着迷。
  后来沈妙便从诸位女眷嘴里得知,那边是当今陛下的九皇子定王傅修宜。
  也许年少时恋慕一个人总是没有道理的,傅修宜那句话分明是在说菊花,她却觉得自己感同身受。她想,这样一个温柔的人,嫁给了他,他也定会如怜惜孤花一般的怜惜她吧。
  可惜她终究还是想岔了。傅修宜怜惜娇花,怜惜天下,怜惜楣夫人,可惜从未怜惜过她。对于她所付出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基于妻子应尽的“责任”。那些相敬如宾的日子,也无非是傅修宜强忍厌恶陪她演的一场戏罢了。
  他也并不怜惜那菊花,不过是随口一提,便被她当了真。
  “姑娘?”不知不觉想得出神,竟没发现自己已经到了荣景堂门口。白露忙出声提醒,沈妙这才跟着喜儿抬脚走了进去。
  沈元柏今日未曾在,沈老夫人一身青白色锦绣长扣衣,她本是这样的古稀之年,偏还穿这样鲜嫩的青色,直衬得那张脸如同女鬼一般。偏偏她自己还浑然未觉。
  沈玥和沈清都站在各自母亲身边,二房本还有两个庶女,无奈任婉云自己太过强势霸道,这样的宴会,自来都是不许庶女出门去抢风头的。至于三房,沈万除了陈若秋这个正妻,只有一门通房,更勿用提什么庶子庶女了。
  于是这么一来,便只有各房的嫡女得到了参加花宴的帖子。
  沈妙冲沈老夫人请过安,任婉云看着沈妙,笑着道:“小五来了,快来挑布料吧。等会便让丽娘给你们量身。”
  沈清笑嘻嘻道:“我与二妹妹已经选过,就等着你来挑了。”
  分明是喜儿来的晚,却显得像是她的不是了,晾着一众人在荣景堂呆着。沈妙懒得与她计较,只自个儿走到了那摊着布料的软榻前。
  丽娘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妇人,沈府上上下下每年的新衣都是从她家的铺子里裁买的。她年轻的时候跟过宫中的女官学过一些刺绣手艺,做衣裳也做的十分好看。
  面前摊着五六匹布,一匹海棠色和一匹烟粉色的已经被选到一边挑了出来,便是被人挑走了的。勿用提,定是沈清和沈玥二人的。
  前世的情景历历在目。当日菊花宴,沈清穿着海棠色的撒花烟云裙,显得热情大方,更衬得人比花娇。而沈玥一身艳粉绣白梨花缎面百合薄袄裙,更是娇柔纯美。而她穿着一件嫩黄色衣裳,带着沈老夫人给的金灿灿的项圈和首饰,显得像是个笑话自己还不自知。
  而那嫩黄色的布料正是在机位婶婶和姐姐的怂恿下挑的。
  沈玥笑着出声道:“五妹妹肤白,不若挑那嫩黄色的衣裳如何,况且还能显得活泼可爱,实在是很衬。”
  沈清也连连点头:“不错,横竖看剩下的料子,似乎就嫩黄色更衬五妹妹一些。”
  陈若秋嘴角含笑,并不言语。任婉云目光中流露出一丝讥讽。
  沈妙并不会挑衣服。
  沈夫人常年不在府上,母亲不在,小孩子难免少了许多优势。这沈府其他的人又都是各怀鬼胎,哪里就会真心的教小姑娘搭配?于是长此以往,沈妙只会跟在沈清和沈玥身边,她们俩说什么,沈妙就挑什么。
  譬如说那嫩黄色的料子,衬她的肤色是不假,却显得太过稚气有些廉价。加之那些金灿灿的首饰,活脱脱一个地主家的女儿。
  谷雨几个想劝她丢掉那些首饰,偏她还执拗不觉,上赶着去丢脸。
  真是可笑。
  ☆、第二十二章 金银
  她指了指其中一片天丝锦缎,道:“就这个好了。”
  那是一匹莲青色的料子,一般来说,闺中女儿,大多不会选这个料子。因着莲青色挑人,寻常女儿家穿这个颜色,容易显得太过老气。若是没有通身贵气的,穿这个颜色更会显得压不住,十分难看。
  陈若秋目光微微一闪,笑道:“小五怎么挑了这么一件深色,姑娘家都要穿的鲜鲜亮亮的,如你两个姐姐。这样的深色怕是老气了些。”
  “不错。”任婉云也跟着道。她虽然也喜闻乐见大房的人出丑,可是这莲青色,未免也太过出格。若是被外人看了,还以为他们沈家的姑娘都老气横秋的,清儿还要在菊宴上大展身手,怎能被沈妙拖了后腿?
  沈玥和沈清却是暗笑。沈清道:“我看这莲青色也挺好的,五妹不是不曾穿过这样的深色么?试一试也好,听说这样的颜色也很是贵气呢。”
  “若非我已经挑了料子,定也是要尝试一下那莲青色的。”沈玥笑盈盈道。
  丽娘看了看沈家的两位口蜜腹剑的嫡女,又看了看神色平静的沈妙,心中叹了口气。沈家大房沈信嫡女沈妙头脑愚蠢无知,定京城无人不知。可谁知道,那外表良善温柔的两名堂姐竟也有这样的恶毒心肠?竟也是变着法儿的让沈妙出丑。
  她有些同情沈妙,沈将军在外保家卫国,可自己的嫡女在府里被亲人算计,实在是有些可怜。思及此,她婉言道:“这莲青色确实有些太过庄重,若是赏菊宴,不妨选些轻松的色彩,小姐不若选这一匹玉白色的?”
  沈妙瞥了一眼丽娘,她倒是个难得的实诚人。上辈子也曾这般提醒自己,只是那时候的沈妙一心相信两位堂姐和婶婶,压根儿就没听她的话。闻言却也是婉言谢道:“不必了,我就喜欢这匹莲青色的料子。”
  她这般回答,倒教刚刚眉心皱起的沈清和沈玥两人松了口气。沈玥笑道:“五妹妹眼光果然是好,如此,就劳烦丽娘子为我们量体裁衣了。”
  丽娘心中微微叹息,却也不好再说什么了。便又依言为几位小姐量身子来。
  自始至终,沈老夫人都斜倚在榻上闭着眼睛假寐,对眼前的一切恍若未闻。只要是有关银子的事情,她从来都乐得装不知道。今日裁衣和布料都是从公中出的,而公中的银子都是交由任婉云打点。
  待量完了衣裳,丽娘走了后。任婉云才笑道:“几个孩子都是大姑娘了,咱们沈府的姑娘出去,也不能被人小瞧了。我便为几位姑娘打了些首饰,待到赏菊宴那日便可用了。”说着,她吩咐身后的香兰把几个匣子端了出来,一个给了沈清,一个给了沈妙。
  沈妙的匣子沉甸甸的,任婉云看着她,语气分外慈爱:“二婶瞧你这些日子忙着广文堂的校验准备,自己逛首饰铺子的时候给你打的,都是依照最好的款式,只希望你喜欢。”
  高座上,沈老夫人的眉头皱了皱,似乎想睁眼,然而顿了顿,终究还是继续假寐。
  “多谢二婶婶,”沈妙也回礼。沈清和沈玥都能自己挑选款式打了送回来,偏偏逛铺子的时候没带上她,还美其名曰不愿打扰,最后囫囵的给了一个成礼,现在想换也来不及了。
  “那咱们就先回去瞧瞧吧,”沈玥拉着陈若秋冲沈妙眨了眨眼:“五妹妹的首饰定是最重头的那个。”
  沈妙微微一笑,并不言语。
  回到了西院,沈妙将那匣子扔到一边,并未细看。惊蛰见状,奇道:“姑娘也不打开瞧瞧?”
  “有什么可瞧的?横竖有什么不一样?”沈妙头也不回地答。
  惊蛰欲言又止,每次从二房三房那边得来的首饰,自家姑娘都爱不释手,可惜就算从他们做下人的都看的出来,那首饰实在是有些暴发户了。沈妙自来就被二房三房带成了一个浮夸的性子,最爱的便是这些颇为俗气的金银。
  沈妙想了想,又伸手过来将那匣子打开。
  甫一打开,便是金灿灿的光芒扑面而来。里头摆放的都是金子和银子打造的手镯项圈,甚至还有钗子,上头镶着的红宝石个头倒是大,只是成色却劣质的很。
  惊蛰忍不住露出一丝愤怒的神情。
  沈妙险些失笑。这些东西,在出嫁之前,她的首饰都是这样的。这样的金钗子银项圈,便是乡下的姑娘都不会穿。每每她穿着颜色艳丽的衣裳再戴着那些金晃晃的首饰,活像个移动的匣子。在温柔婉约的沈玥和大方明朗的沈清面前,实在像个洗脚婢。
  如今这些东西在落到沈妙面前,只觉得实在是可笑了。惊蛰观察着自家姑娘,惊讶的发现她并未如同以前一样露出兴奋的神情。正在诧异,便见沈妙将匣子一合,推给惊蛰:“找个当铺给当了吧,顺便去买根银钗子回来,也不用太好,刻花的就行。”
  “姑娘……”惊蛰惊讶道:“就这么当了,若是被东院的人发现,难免会用来做筏子。”她虽然也很高兴沈妙终于不像以前一样喜爱这些金银了,可是这般行事,还是太过大胆了些。
  “这些首饰既然已经不能戴,留着有什么用,倒不如当了真金白银,平日里做事总归是方便些。”沈妙淡淡答。凡事都要讲究实用,这是她在当皇后悟出的道理。沈府每月都是按份例给月银,每个姑娘都是一月二两银子。然而沈玥和沈清究竟又有被自家补贴多少呢?沈妙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总归她是没那份补贴的。
  分明是将军府上的姑娘,出手却没有两位姐姐大方。她以前觉得那是因为二婶和三婶自个儿愿意贴补女儿,可如今呢?
  那公中的钱财都是由任婉云掌握的,可是沈贵和沈万平日里在朝中办事上下打点,自己的俸禄尚且不够,哪里有多余的闲钱。
  倒是沈信,因为是用自己的生命和血汗在战场驰骋,陛下赏赐的多,而这些赏赐,沈信从来没有私吞过,全是奉给了公中。
  拿着他们家的银子却如此对待自己,这般无耻之人,也只有老夫人那家人做得出来。
  她总要想办法分家的。
  ☆、第二十三章 宴前准备
  明齐六十八年的菊花宴,终究还是来了。
  广文堂也与以往不同,校验变成了斗才。但凡有才之士,便可随意上台展示挑战同窗,既能显示出少年人的勃勃生机,又能让人看到广文堂的学子各有千秋。
  是以男学生和女学生都要同台,也就是说,不像以往一般分成男子组与女组。若是喜欢,女子可以挑战男子擅长的策论和骑射,男子也可以挑战女子们擅长的琴棋书画,不过想来发生此种情景也是很少见了。
  一大早,沈府里便忙开了花。西院里,霜降仔细的为沈妙簪上了银簪,笑道:“姑娘,好了。”
  霜降梳头梳的最好,之前沈玥还想将她要过去给自己梳头,可霜降是沈夫人亲自点的留给沈妙的丫头,霜降不愿,沈玥也无可奈何。
  “姑娘这身可真是好看极了。”白露看着就笑,随即又有些迟疑:“就是头上看着太素了些。”
  沈妙的头发又黑又多,被霜降梳了个精巧的垂云髻,看上去典雅又别致。即便及笄后,沈妙都是如丫头一般梳着双环髻,换了个样式,看起来静似乎长成了不少。那圆润可爱的脸蛋似乎也清秀婉约了起来,终于有些少女的味道。
  只是一枝银簪子孤零零的插在头上,看上去颇为可怜。
  谷雨脸上忍不住流露出愤怒。这沈府家大业大,可沈妙今日却没有一枝能拿的出手的首饰。沈府一大家子人都是靠沈信养着,却做出如此狼心狗肺的事情。偏偏沈妙还无法说什么,为什么,因为她们都是给沈妙打了首饰的,不过是俗艳的金饰罢了,戴出去铁定遭人笑话。
  沈妙只看了谷雨一眼,便猜到了谷雨心中在想什么,不由得摇头失笑。事实上,从小到大,沈家二房三房便为了培养自己蹩脚的爱好而绞尽脑汁,千方百计的要她相信,那些金灿灿的才是最好的。这样便能对外头说,并不是二房三房故意给大房的女儿难堪,是因为人家本来就最爱这样闪闪的金饰啊!
  再看沈妙乐此不疲的戴着那些夸张的首饰,于是众人便有了这样一个认知,沈府大房嫡女贪婪爱财,俗不可耐。
  金子虽好,却不是用来戴在身上的。
  谷雨怕沈妙伤心,连忙换了个话头,道:“不过那丽娘真是好手艺,姑娘这身真漂亮。”
  也不知是不是心底怜惜沈妙,丽娘送来的这件衣裳,竟是绣工出奇的精致。似乎是照顾她容貌偏小,莲青色难免老沉,便在裙子下摆处绣了大朵大朵的海棠花,栩栩如生,绽放的又艳丽,实在美丽极了。
  而沈妙竟也穿的合身,没有一点儿看上去不自在的地方。
  霜降和白露对视一眼,彼此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惊讶。如今沈妙竟连这样的重色都能压住了,也不知是怎么回事。
  “走吧。”沈妙站起身来:“不能等得太久。”
  方出院子,便又见花园中的海棠生的大多大多,她停下脚步,掐了小小的一朵,挽进乌鸦鸦的发髻中,一下便似锦上添花。
  “姑娘可真好看。”谷雨赞叹道。
  桂嬷嬷刚从小厨房出来,为沈妙准备了些马车上的零嘴儿,提着篮子出来的时候见了沈妙,忍不住惊了一惊。
  她伺候了沈妙这么多年,沈妙也是她奶大的,可以说是看着沈妙长大的,可今日却觉得沈妙陌生的紧。气质沉静而稳重,配着那高贵的莲青色,说是公主怕也不为过。她差一点就没拿紧手中的篮子,只是傻傻的站在原地。
  直到白露笑盈盈的开口:“桂嬷嬷这是在瞧什么呢?”
  桂嬷嬷一愣,习惯性的正要说几句漂亮话,突然想到今日是菊花宴,沈妙这般出众,岂不是将沈玥和沈清都压下去了。她将已经到了嘴边的夸奖话儿咽了下去,转头一副忧心的模样:“姑娘,这身衣裳的颜色实在是太重了,姑娘这样年轻,何必穿这样的颜色,平白遮了自己的好气色。还是回去拿从前那件绣花枝喜鹊的桃色夹袄如何?显得粉嫩哩。还有这簪子,老奴记得二夫人不是赐了不少,这样下去,没得人说将军府中的姑娘还这般朴素的。”
  谷雨撇了撇嘴,那花枝绣喜鹊的桃色夹袄是任婉云送的,颜色俗气,加之戴上满头满脸的金银首饰,活像乡下土财主家的小姐,若今日去了菊花宴,沈妙定会被众人嗤笑。桂嬷嬷分明就是不安好心,她正要替沈妙斥责几句,便听见沈妙轻声开口:“明齐如今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可陛下主张节俭。天下之道,铺张浪费乃下乘,朴素一点又如何不好?被人瞧见了,只会说我将军府清正廉明,门风端正,是好事还不错。至于衣裳就更不必在意,”沈妙扬了扬嘴角:“今日物在赏花,人在斗才,可跟衣裳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她一番话说下来,温温柔柔,亲亲切切,却又含着不可置疑的威严。桂嬷嬷脑子混沌一片,她不怕沈妙发火,可沈妙何时能这样跟她讲出一大堆道理来?沈妙平日里便不喜爱功课,是以没脑子。如今大段大段的道理,文绉绉的,让桂嬷嬷这个没念过书的粗人竟不知如何反驳。
  白露忍不住“噗”的笑出声来,忙又噤了声肃了脸色,只是眉目中的畅快还是掩饰不了。
  桂嬷嬷反驳又反驳不得,还被几个丫头看了笑话,心中懊恼,却也想不通为何这一次回府,每次和沈妙对话,自己都是落了下风。说牙尖嘴利,沈妙语气都温和的很,说她温和,字字句句都是说的人无言以对。
  桂嬷嬷有些狼狈的把手中的篮子交给谷雨:“这是给姑娘路上的零嘴儿,到菊花宴还有些路程,莫要饿着姑娘。”她冲沈妙道:“老奴先就回院做事了。”
  “去吧。”沈妙轻飘飘答。
  待桂嬷嬷走后,谷雨和白露俱是开心不已。沈妙越是强势,就越有了个主子的模样,这样沈府里那些没眼色的才不敢欺负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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